买房交10万订金, 一字之差, 10万元要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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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人生大事之一,但里面也有不少坑。“房子那点事儿”的朋友准备买一套二手房,交付了订金10万元,后来种种原因后悔了,不想买了,但钱却要不回来了。
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位朋友交付的钱,写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一字之差,10万元就打水漂了。
这就是订金、定金的陷阱。订金、定金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是完全不同的,简而言之,合同未订立,订金是可以要回来的,而定金则无法要回。
根据担保法解释,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这是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如果你买房子,交付了定金10万元,然后因为自己原因拒绝订立合同,就不能要求对方退还10万元;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对方不履行义务,那么就要双倍返还定金,也就要是要退给你20万元。
这就是定金具有的双重担保性,需要说明的是,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也就是说,如果一套房子值200万,那么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200万的20%,也就是40万。
另外,定金必须在定金合同中注明定金字样,或者约定定金罚则,才能成立定金合同。
如果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是无法主张定金权利的。
所以,大家以后在大额支出,尤其是在买房买车等消费时,要一定分清定金、订金的区别,别再被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