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和企业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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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区别是:发行主体不同;流动场所和定价不同;发债资金用途不同;信用基础不同等方面。公司债的信用基础不及企业债,企业债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具体的区别和内容在正文中我们详细说明。

二、公司债具体特点

其一、公司债券有利于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稳定资本市场。在其他投融资渠道的收益难以保障时,债券市场由于其稳健的投融资功能吸引了大量投资者,这为企业和政府提供了债券融资的基础,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的放缓或进一步衰退。发展债券融资和公司债券市场对于解决资本市场过于单一的问题,保证资本市场的均衡发展是是十分必要的。

其二、公司债券的发行丰富了金融投资工具,降低了市场风险。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固定收益证券,其风险和收益水平介于股票和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之间,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好的投资工具。由于短期融资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投资者众多,风险责任分散,从而降低了风险集中性,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

其三、公司债券还有利于改善企业资本结构。对于一个典型的股份公司而言,假定融资方式只有股票和债券两种,那么其股票和债务的比重构成企业的资本结构。在给定企业投资决策的情况下,企业的融资政策就是选择能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大化的资本结构。因此在两者间的抉择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其四、公司债券有助于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公司债券融资会对经理层产生较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一方面,公司履行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会激励管理层努力工作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另一方面,由于投资者会基于自身利益来选择投资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发债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有了更高的要求。

总结来说,公司债券作为健全的资本市场中 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2006年后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成长和企业自身完善其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着相当重大的实际意义,其发展必将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建设完善做出巨大的。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虽然听起来很类似,但是其实上是有着比较大的不同之处的,在本质上是有着不同的。二者在适用的领域以及相关的适用的法律制度都是有很大不同的,但是在某个角度来说二者又是有着一定的关联的,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际的分析。


我国企业债券管理主要依据国务院《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企业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作了严格的要求,规定由国家发改委采用审批方式管理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从近几年来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来看,发债主体上绝大多数属于国有企业,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国家重点规划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少数重点骨干企业的生产扩建与技改筹措资金。它们一般具备政府信用支持,有银行提供的不可撤消连带责任担保,各家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均为AAA级,因此不论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企业债券发行后基本上不存在风险。

公司债券不同于企业债券,《征求意见稿》对公司债券在定价、担保、利率、发行程序方面,较企业债有很大突破。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公司债采用核准制,由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核申请文件,然后由其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这与企业债需要向国务院及发改委申报并批准的程序相比有了较大的简化。《征求意见稿》也未强制要求发行债券的公司寻求担保。这些新规定的出台简化了公司债券的发债程序,降低了发债门槛,提高了发债效率,有利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解决中小公司融资难问题,也为我国居民增加了投资渠道。但由于监管部门简政放权之后配套政策的滞后性,一些资质较差的公司也可能在市场上发债,这使公司债券风险远高于企业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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