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债次序是什么意思
在生活中,产生的经济上的瓜葛而产生纠纷的问题该怎么解决?普通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个人债务如何认定?对于普通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这类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什么是偿债次序,一起来看看吧。
偿债次序是什么意思
偿债次序是指当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债券优先求偿顺序。如果贷款人必须收回资金,优先债务享有最优先的求偿权,则对借款人而言,该债券发行条件可能会负担较轻。次顺位债券中的偿债排序较后,借款人因而必须给予贷款人更优惠的条件。
偿债次序的影响因素
1、在多种债务中,对于借款人来说,在时间上应当优先偿还利率较高的债务,后偿还利率低的债务;
2、由于有汇率危机, 通常应当先偿还硬货币的债务,然后偿还软货币的债务;
3、多种债务的受偿优先次序安排对于取得债务融资有着重要影响,提给信贷融资的金融机构如果感觉到资金的债权受偿次序不利,可能会拒绝提给贷款;
4、受偿优先次序通常由借款人项目财产的抵押及企业账户的监管安排所限定。
普通债务偿还顺序是什么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