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创业板市场股票交易规则
创业板市场股票交易规则
一、创业板市场基本要素
1.交易市场
交易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使用深圳A股证券账户参与创业板市场新股申购和交易。
2.股票代码
创业板股票代码使用【300000,309999】区间,一般按发行顺序依次编码。
3.证券账户
只允许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
A股证券账户中的适当投资者指:A股机构投资者,可实时开通并在开通当天参与创业板的各项业务;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两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当抄录"特别声明",并在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五个交易日后证券公司可为其开通创业板的交易权限。
4.股份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前一交易日收市后提供的结算数据,对投资者卖出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进行股份监控,不允许股份卖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T日买入的股票, T+1日可以卖出。
5.资金监控
证券公司技术系统应对投资者买入委托(含限价委托、市价委托、大宗交易)、新股申购、增发申购等申报进行资金监控,不允许资金买空(经有权职能部门批准的融资融券等业务另有规定的除外)。
6.税费标准
创业板的交易佣金、经手费率等,参照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主板A股标准执行。
二、创业板股票发行
创业板股票的发行代码为30____。
创业板股票网下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下发行,使用深交所和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创业板股票网上发行,同中小板股票网上发行,采用资金申购定价发行模式,使用现有的交易、结算数据接口。
三、创业板股票交易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为30____。其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也可进行大宗交易。除特别规定外,参照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主板A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1.竞价交易
(1)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制度。
2.大宗交易
参照主板,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时间为9︰15-15︰30;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在15︰00-15︰30进行成交确认。
创业版投资与交易问答
1、问:机构投资者需要具备什么资格才能参与创业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
答: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询价对象是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询价对象应当符合的具体条件详见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问:投资者何时起可以查询创业板新股申购配号?何时起可以查询中签结果?怎样查询配号和中签结果?
答:创业板新股申购(T日)结束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新股申购配号,下一交易日(T+3日)起可以查询中签结果。
投资者查询创业板新股申购配号及中签情况可通过三个途径:一是到所在证券营业部查询;二是通过深交所自助语音电话查询,声讯号码是0755-82288800;三是拔打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服务热线4008833008,按"1"进入自助语音查询。
3、收盘集合竞价期间申购创业板新股的委托是否有效?
答:有效。深交所接受会员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 11:30 、13:00至15:00。
4、创业板实行"直接退市"制度是指股票出现连续亏损情况就直接退市吗?
答:不是,创业板股票"直接退市"是指创业板实行终止上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要求在终止上市后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退市后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创业板公司从出现连续亏损、不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等《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各种异常情况到相关状况继续恶化致其最终退市,将相继经历风险警示处理、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等过程。
5、问:未满18岁的投资者是否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资格?
答: 可以。申请开通方式和要求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6、问:投资者通过何种方式可以查询是否开通了创业板交易资格?
答:投资者可以通过所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也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查询是否已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
7、问:创业板交易也有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吗?如有则具体停牌标准是怎样的?
答:创业板交易也有异常波动临时停牌。当创业板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深交所对相关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实施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作出公告的当日10:30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创业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参照主板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ST和_ST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
(三)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四)深交所或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另外,当创业板股票交易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深交所还将公布其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其各自累计买入、卖出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