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美股直接公开发行涉及哪些问题
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进行DPO,如果公司尚处于研发阶段并未真正投入生产就不宜进行DPO, DPO的最佳候选人的,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互联网美股直接公开发行涉及的问题,欢迎参阅。
互联网美股直接公开发行涉及哪些问题
1.你是否觉得DPO将成为法律所承认的重要融资手段?
DPO已经得到法律承认。SEC和州证券委员会正忙于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来适应这种新的融资方式。从重要性讲,DPO的作用也不断扩大。假如监管者能出台有效的管理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而且能有高质量的公司借此渠道融资,那么DPO的作用将愈来愈大。
2.哪些是亲和群体?
如果你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非常受欢迎,并且有忠实的顾客群,那么他们就是你们的亲和群体。他们习惯于使用你们的产品或服务,很难被你们的竞争对手吸引过去。如果你们与该群体的大多数人都有直接打交道的基础,那更好。
他们是相信并且希望你们能够成功。通过产品广告、公司整体广告、公关活动、电话、信函以及互联网,让他们知道你们正在筹集资金。他们是最理想的投资者。假如你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只有很小的顾客群,那么就要通过别的途径向外界传递信息,比如通过一些实力雄厚的投资者、顾客、供应商、互联网,以及口头传播。
3.在DPO中,我能邀请一个经纪交易商加盟吗?
在美国,有几家经纪——交易商在互联网发行上处于领先地位。DPO的价值逐渐被人们认识,采用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广。如果的确有一个本地的经纪一交易商,你非常感兴趣,也不妨邀请其加盟。至少,你可以吸引该经纪——交易商在你完成发行后做你们的做市商。
哪些公司可以进行DPO
已经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有几个自然的对公司具有亲和力的群体,公司极有可能从他们那里吸引投资,比如顾客、经销商和公司经理人员。而且以这些人为基础,包括其家人、朋友都有可能成为公司的投资者,再加上专业投资者,创业资本公司,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在IPO中,承销商可以协助公司决定许多重大事项。比如确定发行价,承销商将仔细研究公司过去的财务状况、未来的财务预测,并结合当前发行新股的市场环境,考虑同类公司的股价,考虑发行的规模及其影响力,然后定出一个发行价。
承销商还会建议公司采取何种销售形式(全额包销或尽力推销)、最大/最小发行额度、组合形式(股票+认股权证)。对DPO来说,这些选择和决定都靠公司自己来作出,最好也能得到法律顾问、会计师以及DPO专家的帮助。
证券的注册登记格式有哪些?
SEC对大型、中型公司以及各种小公司都规定有不同的注册登记格式。我们这里主要讲讲小公司,特别是DPO可以取得的一些豁免规定。首先,我要讲一下注册登记的各种格式。
S-1表是所有注册登记格式的母本。这主要适用于大公司以及大规模发行。它要求进行全面的注册登记,涉及大量的文案工作,需要很多的律师、会计师以及其他专家共同来完成。它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范围很广泛,而且对财务报告的要求特别严格。
这份注册登记说明书由两个基本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招股书(发行的法律文件),招股书必须分发给所有潜在的投资者。第二部分是呈交给SEC的其他资料,如果公众需要这些资料,也可以提供(其他资料指公司的章程及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