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股票前十大股东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多少最合适?
展开全部 1、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是流通股,多好些;二是若是非流通股,则越少越好,没有解禁压力。
2、其次,如果是大股东持股,相对少些好,利于重组或者没有减持的要求。
3、如果是机构、基金等持有的股份,则相对多些为好,至少没有基本面方面的顾虑。
4、一般非大股东的流通股(机构、基金、个人)前十名持股,能占10%——20%就已经够多的了。
5、机构的持股多少,有个延迟性,通常能够看到持股情况的时间是在报表公布的时候,所以要根据盘面股价走势、成交量的情况进行判断,避免误判。
6、总的来说,前十大股东的持股越少,显示该股没有主力、没有机构,走势会弱很多。
7、更主要的,是看持股的股东总人数、和人均持股的数量,股东越少越好,人均持股则越多越好,虽然不反映在前十大股东中,但说明筹码集中度高,主力往往潜伏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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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股票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有什么联系?有什么...
展开全部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相关权利: 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股东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
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
鉴于利害关系,股东不希望在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时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查询。
隐名股东不适用证件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
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份。
隐名股东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只有通过公司协助或者律师代理查询。
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股东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选举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解散公司请求权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1)机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
有别于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以及集团诉讼。
(2)原告资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3)被告范围:一类是《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一类是第152条第三款规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这里的“他人”应当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业,例如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资产的债务人等。
(4)责任事由:具有违反第六章规定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行为(原因),该行为导致了公司损害结果的发生。
(5)举证责任:在归责原则上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告方举证。
(6)前置程序:股东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应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作为公司代表起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他人。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诉讼结果归属: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个人。
股东只是按照其股权比例的数量在财务上分享因胜诉带来的股东收益。
注意: 股东代表诉讼解决了过去在公司权益保护方面的主体的缺位问题。
直接索赔权 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 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
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提议召集权 全名为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太平洋 证券 谁是大股东2017
太平洋(601099)控股股东(即第一大股东):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2.88%),因股东持股超过5%的倍数即需要公告,目前尚未获得其他股东的公告,所以第一大股东仍未变
前十大股东是基金多好,还是个人多好?
1.打开炒股软件,点击键盘【F10】快捷键,炒股软件就马上调整到该股资料界面了,点击【股东研究】,下拉界面,即可查找到该只股票前十大持股股东。
包括十大股东名字、持股数量、持股占比、以及持股变化等。
2.A股股东人数重要还是人均持股数量重要 3.A股股东人数变化重要。
a股股东人数增加意味着机构减持,散户在买进,就变成散户户数增加。
一般而言,一些大户、机构动用资金低调建仓,不断收集某只个股筹码时,上市公司的股东数往往会出现环比减少,而将其放在7月份市场剧烈震荡的环境下,则说明一些大资金在低位买入了相关个股,且此后无论反弹还是下跌并没有反手抛售,而是继续选择持有,且不排除越跌越买的可能。
一只股票前十大股东都是个人这样的股好吗?
楼上的回答都是没搞明白什么叫记名和无记名股票记名和无记名股票是《公司法》中的说法 指的是公司给股东的股票上是否写有股东的名字 有的就是记名 没有的就是不记名 但《公司法》上的规定是理论规定 在最早的还发行纸质股票的时代也适用 但在现在的公司运营实践中根本就不存在纸质的股票 更没办法写名字 所以就无所谓记名和不记名了 楼主可以查95年之后出的除公司法之外的证券法规 再无记名的说法现在公众买卖的股票 无论持有多少 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账户记录 上市公司如果想查 可以让中证登把所有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民名单都打出来 如果是分红 就按照账户记录打到所有持股股民账上 之所以每次公司定期报告上都能看到前十名股东 这是上市公司履行例行的法定披露义务 只要求披露前十名
浙大网新前十大股东
展开全部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 12739.61 15.50 A股 公司 未变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9.99 0.64 A股 基金 未变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陆欧 251.29 0.31 A股 个人 新进杨光 210.00 0.26 A股 个人 新进李莉华 194.48 0.24 A股 个人 ↑32.7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89.14 0.23 A股 基金 ↓-30.23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何明约 185.30 0.23 A股 个人 新进靳涌 180.00 0.22 A股 个人 新进周丽苹 150.96 0.18 A股 个人 新进董有恒 147.00 0.18 A股 个人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