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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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什么要发行股票?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您可以进下面网站看看,有具体介绍:http://www.czgz.gov.cn/xinxzh/ShowArticle.asp?ArticleID=74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呢?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数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没有上市的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发行股票吗

1、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如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2、《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上述诸多法律规定均表明,买卖股票必须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据此,非法股票转让行为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应认定为无效,依此取得的股票亦不具有合法性,即使持有人支付了相应对价,也无法取得股东资格和股东权利。

股票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股票与上市公司没有绝对关系,只有相对关系。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

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如果我买一个公司的股票,股票涨了,我赚了,公司是怎么赚的?

公司发行完股票后,股票的涨跌与公司的盈利、亏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简单理解就是你持有他们公司的股票,你就是他们公司的股东,股票涨了,你赚了,那也就相当于公司赚了,因为买入股票就是公司的一部分。

1.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和《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3.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是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

每个股东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4.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是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没有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买卖股票吗?

高中政治书好像有说,“并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能上市交易,申请上市也得很多程序。

个人认为这真是个很不好的说明,尤其对于我们学生来说。

中国有深圳和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

个人感觉有点少,尽管个人买卖股票可以网上完成,但至少北京重庆也该都有才更好像楼上所说,有上市和非上市公司。

但非上市公司股票并不那么轻松地自由买卖,因为那个股票面额的实际价值很不稳定。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买卖需要行政部门的介入公平合理地根据其公司资产的概况进行股票价格的制定,并且其正规交易的场所是“托管机构”、、、如此真是很麻烦。

并且基于很多缺陷,很少人会买这样公司股票的。

私——公,应该是对非上市和上市的最好概括。

高考应该不会这样考的。

即使考了就记住一句话,“并不是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能上市交易”就行了

什么是股票

什么是股票?股票有什么特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

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已有近400年的历史。

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

目前在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l)不可偿还性。

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

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

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

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

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

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人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

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股票为例。

如果在1983年底投资1000美元买人该公司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赚取10倍多的利润。

在通货膨胀时,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

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

(4)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

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

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

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

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

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

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

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

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

一个公司达到什么规模可以股票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股票上市?

公司上市需满足的条件:一、公司的主体资格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

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从公司的经营状态看(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

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从公司的设立上看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

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3.从公司的艘本数额来看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规范运行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尔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行。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没有未经合法机关批准,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变相发行证券的情形等。

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由谁审批,以及具体的审批程序等,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不能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1.从财务角度看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首先要求公司的业绩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纳税。

具体来说,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从会计角度看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以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没有篡改财务报表的情况,没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等。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

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时,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项考核标准。

(1)公司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发展前景;(2)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同时,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股份公司究竟是怎么发行股票的

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申请人提出发行申请申请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对其资信、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审定、评估和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地主政府审批在国家下达的发行规模内,地方政府对地方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在与申请人所在地方政府协商后,对中央企业的发行申请进行审批;地方政府、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发行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并抄报证券委;3.证监会复审被批准的发行申请,送证监会复审,证监会将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书,并将复审意见书抄报证券委,经证监会复审同意的,申请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上市委员会同意接受上市,方可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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