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非公开发行股票修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有什么规定?

(1)根据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发行,即发行期首日是择机确定,公司目前无法确认发行期首日是哪一天;(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五名,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具体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目前无法确认发行对象;(3)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目前只是确定了定增的定价原则:①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②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好不好?

1、非公开发行、定向增发是融资方式的一种,二级市场获利情况主要看发行价格高低和项目情况2、一般来说,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基本上是利好,是相对公开发行而言3、至于利好的程度,一是要看融资后的项目情况,二是要看发行价格的高低,三是看发行的规模和锁定股票的时间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也是集资的一种,这是利好!首先对公司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资金使用,可以投资,建设等等的项目。

对公司利好,对股民来说,发行不低于某价钱,是不用担心的股价的!对公司和股民来说,这只股票增发股票,好的公司才有人去购买增发非公开股票,如果坏的公司,谁去购买增发非公开股票??那你现在明白了吧?即是只向大股东或者公司董事局等,发行这些股票!发行这些非公开的股票,通常会锁上N年的,至于多少年,就要看公司决定!如果发行成功。

这些股票就成为非流通股票的有一个特别的价钱,很多时候都发布说不低于某价钱的!一般这些股票发行到10个人以内,至于多少人,那就要看公司决定。

我们普通股民是不能买入这些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修改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的有关规定,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进一步规范、引导借壳上市活动,完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制度规定,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兼并重组效率。

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一、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前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将《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中的“计算前条规定的比例时”修改为“计算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时”。

将该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除外。

”三、将《重组办法》第十七条中的“上市公司拟进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修改为“上市公司拟进行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四、在《重组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增加一项,作为该款的第(一)项:“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五、将《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修改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

实施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

”六、在《重组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结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第二、三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前款第(二)至(六)项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七、在《重组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发行股份数量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创业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八、在《重组办法》第四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九、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六条修改为:“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其配套融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十、本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重组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非公开发行股票能涨多少?

非公开发行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一种形式,不能笼统的说是利好还是利空。

这还要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以及最终是否落到实处。

但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于股价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公开发行一样都是为了募集资金。

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是面向特定对象(企业职工、战略投资者等)发行。

不仅能募集到企业发展的资金,也能决定资金的投资方向。

就这些层面来说,股票非公开发行利好可能性更大一点。

其实只要上市公司成长性良好,发展潜力大的话,无论是公开发行还是非公开发行股票,都意味着利好。

判断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不是属于利空:主要要看增发的实际内容,如果是用于购买母公司优质资产,这是目前最好的增发,可直接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及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还是就是通过增发资金用于优质项目新建或扩建,也是比较好的方式,可以提升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预期。

停牌时间具体要看上市公司的的工作进度,监管机构审批一般3-5个工作日,还有增发什么时候实施,也要等上市公司公告,只有一年内要实施的限制。

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是什么,如果仅仅是资金问题,说明该公司经营堪忧。

如果有新资产或新项目上马,应该是好事。

2、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与二级市场的价格差是多少,如果相差不大,说明投资人对上市公司有信心,那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就应该更有信心。

如果价差大,会对二级市场的股价有冲击。

3、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机构实力如何,也能左右二级市场的股价。

4、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的的规模,如果不大,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提升也有限,对二级市场的提振只会是短期的。

如果较大,那么该股中长线应该可以看好。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利好一面,一般指发售给战略投资者,而且对股票的上市流通有一定限制。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以上是“非公开发行股票利好还是利空”的内容,接着说一下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10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