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转让股票给指定
特定期间内不可转让的股票如何分割?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同时还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同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离婚时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只能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1)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作为发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的” ; (2)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 (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 (4)夫妻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5)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
怎样把股票转手给指定的另一帐户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委托方式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投资者进行自助委托的,应按相关规定操作,主办券商应当记录投资者委托的电话号码、网卡地址、IP地址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确认投资者具备相应股票或资金,并按照委托的内容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主办券商交付其委托主办券商卖出的股票或其委托主办券商买入股票的款项,主办券商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股票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股票。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销或失效的委托,主办券商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投资者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股票。
第二十五条 主办券商应按照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
第二十六条 申报指令应当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格式传送。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申报的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七条 主办券商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第二十八条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第二十九条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第三十条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协议转让除外。
第三十一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股票单笔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和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第三十二条 申报当日有效。
买卖申报和撤销申报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主机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三十三条 主办券商通过报盘系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
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转让即告成立。
按本细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交易记录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送至主办券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
对显失公平的转让,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权宣布取消转让。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转让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 依照本细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做市商在做市报价过程中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第三十七条 按照本细则达成的交易,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股票买卖的清算交收业务,应当按照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每个转让日发布股票转让即时行情、股票转让公开信息等转让信息,及时编制反映市场转让情况的各类报表,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采取做市和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即时行情实行分类揭示。
第四十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发布。
未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发布、使用和传播转让信息。
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使用转让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将转让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第四十一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即时行情和股票转让公开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十二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股票指数,随即时行情发布。
股票指数的设置和编制方法,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规定。
个人股票是否可以转让
只要你的持股不超过5%,就没有交易限制,如果超过了5%要在开通资金账户和股票交易的时间内进行买卖。
证券营业部开户所需证件:投资者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沪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开户资料并与证券营业部签订《证券买卖委托合同》(或《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同时签订有关沪市的《指定交易协议书》。
证券营业部为投资者开设资金账户。
需开通证券营业部银证转账业务功能的投资者,注意查阅证券营业部有关此类业务功能的使用说明。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
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转让股票与转让股权问题 请教各位!
1办成股票转让手续的那天就开始享有相对应的股权2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
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
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
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
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
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
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为规避此项法律规定,发起人与他人签署于附期间的公司设立1年之后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董事、监事、经理与他人签署附期限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属于预期股权转让。
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公司参与股权转让,表明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公司的认可,因而可以视为股东资格的名义更换但已实质获得了公司的认同,这是公司参与股权转让最为积极的意义。
但同时还应注意到,中国诸多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现象中,未经股权转让各方邀请或者未经股权享有人授权公司代理的情形时有发生。
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
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
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
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3拥有股份的同时就拥有了相应股份的权力,比如国家规定持有10%以上股票的人可以随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是说持有10%以上股票的人拥有可以随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力即股权。
股票怎么买卖怎么操作??
展开全部 先开股票帐户及开通网上交易1、先到有证券公司营业部银证转帐第三方存管业务的银行办一张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须本人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在股市交易时间到当地的证券营业厅办理沪、深股东卡(登记费一般90元,现时很多营业部都免费),便获得一个资金帐户(用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
同时可办理开通网上交易手续。
或找驻银行的证券客户经理协办(更方便、更优惠)。
2、下载所属证券公司的网上交易软件(带行情分析软件)或证券公司有附送软件安装光盘在电脑安装使用。
用资金帐户,交易密码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通过银证转账将银行的资金转入资金帐户就可以买卖股票操作了。
当天买入的股票要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T+1),当天卖出股票后的钱,当天就可以买入股票。
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集合竞价时间是上午9:15——9:25,竞价出来后9:25——9:30这段时间是不可撤单的(节假日休市)。
股票买卖要交费用:1、按规定买、卖股票佣金在0.1%—0.3%范围内,电话委托交易最高0.3%,网上委托交易一般是0.2%,或你有一定多的资金或交易量,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到最低0.1%。
佣金每笔交易最低收取是5元。
2、卖出时加收印花税0.1%(单向收取)。
以上是按成交金额计算百分比的。
另外,过户费(仅限于沪市),每买卖100股收取0.1元。
购买股票,按规定以手为单位。
即最少要购买股票不少于100股(即1手股票),购买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
新手炒股先了解最基础的知识,K线图的用法:K线根据计算单位的不同,一般分为:日K线、周K线、月K线、年线与分钟K线等。
K线是一条蜡烛形柱线,可以从中看出开盘价、最高价、高低价和收盘价的位置。
最高价和最低价,就是这条柱线的最高点或最低点,当开盘价低于收盘价时,这条柱线是红色的(阳线),实心粗部分低点是开盘价、高点是收盘价。
当开盘价高于收盘价时,这条柱线是绿(或蓝)色的(阴线),实心粗部分低点是收盘价、高点是开盘价。
当开盘价和收盘价一样时,这条柱线是白色的(十字星),十字交叉点就是开盘价和收盘价。
开盘价与收盘价之间的粗柱状称为实体,实体上方细线部分称为上影线,实体下方细线部分称为下影线。
如图:K线还有小阳星、小阴星、小阳线、小阴线、下影阳线、上影阳线、穿头破脚阳线、光头阳线、上影阳线、光头光脚阳线、光脚阴线、光头阴线等等。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K线的型态可判断出交易时间内的多、空情况。
例如光头光脚的大阳线,表示涨势强烈。
不过,应该注意的是,在使用K线图时,单个K线的意义并不大。
股价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在图表上即形成一些特殊的区域或形态,不同的形态显示出不同意义。
K线图通常有分为日、周、月、季、年K线图,平时最多用日K线图,里面有5日、10日、20日、30日、60日等均线,分别用白、黄、紫、绿、蓝等颜色在图中显示,其各线参数和颜色可以改变的,那些均线在不同情况下可成为支撑线或阻力线,从各均线可看出股票的运行趋势。
在股票市场所讲的趋势,就是股票K线连续组合的总体运行方向。
比如日K线在5、10、20、30日均线的上方,且各均线是向上,虽然其中有升有跌(均线在K线下方时都起着一定的支撑作用),这时的趋势是向上没有改变。
相反日K线在各均线的下方,且各均线是向下的时候,其中同样有升有跌(均线在K线上方时都起着一定的阻力作用),这时的趋势是向下没有改变。
如果均线由向上改变成向下,或由向下改变成向上,这时就有可能改变原来的趋势。
可根据其运行变化来选择股票的买卖点。
5、10、20日线显示出较短时间的趋势,30、60、120、250日线则显示中、长时间的趋势,周期越长所显示趋势运行时间就越长。
要懂得对股票趋势和买卖点的分析。
炒股要点:分析上市公司基本面,在股市中基本面好和有一定的技术面支撑才是好股票。
就是说要买入趋势向上的股票,因为趋势是股票运行的方向,当趋势向上就是股价运行在上升通道,或有可能受消息面影响、主力庄家洗盘,另股价出现波动回落调整,总体趋势还是向上。
若股价运行趋势已向下时,就算有利好消息,股价会有所回升,但一时也难改向下趋势,还会继续下跌,因为趋势决定它的方向。
一般流通盘小的较为活跃,而且容易炒作。
股市中经常可以听到一句警语:“任何时候都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意思是说,买进股票可以多挑选几只,不要把资金集中到个别筹码上,这样可以分散持股风险,不会一次就把老本蚀光,一些投资大师也极力推崇这一观点。
客观地说,这话有一定道理,尤其是一些刚入市不久的新股民,在不知道怎样选择股票、操作也不熟练时,的确可以多挑几只找找盘感,东方不亮西方亮,这只不涨那只涨。
从理论上看,这种分散投资法风险是可以减轻一些,但不要将其当成“至理名言”而捧为“神圣不可侵犯”。
事实上,良好愿望与现实存在差距。
这只涨那只跌,这只跌那只涨,正负抵消,竹篮打水空欢喜一场。
除非遇到启动初期的普涨行情,要不资金账户象蜗牛上墙,总也看...
股权转让和股票转让的区别
1.股权转让与股票转让的区别:股权不同于股票,股权转让不征收流转税,这里对于企业和个人是一样的。
2.企业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和涉及的印花税,并入所得额。
3.个人股权转让,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
4.个人转让债券和股票,不是转让股权,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税,按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债券和股票,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
按转让收入减去购入成本和涉及的相关税费,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个人所得税方面:取得的股票股利,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分得的股息属于境内上市公司的,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属于非上市公司或境外公司的,按照税率20%征收。
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让非上市公司或境外的股票,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6.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7.“符合条件”(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益。
该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资料: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用以证明其在公司投资入股,并据以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种有价证券。
新三板怎么交易?如何买卖新三板股票?是否新三板就是股权转让呢? ...
新三板交易制度:一 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自然人仅限特定情况才允许投资。
二 实行股份转让限售期。
新三板对特定主体持有股份规定限售期,另对挂牌前增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等也分别规定了限售期。
三 设定股份交易最低限额。
每次交易要求不得低于1000股,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的,只能一次性委托卖出。
四 交易须主办券商代理。
主办券商代为办理报价申报、转让或购买委托、成交确认、清算交收等手续,挂牌公司及投资者在代办系统所进行的股份交易的相关手续均需经主办券商办理。
五 依托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
新三板代办交易系统依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与中小板、创业板等并列于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
六 投资者委托交易。
投资者委托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
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七 分级结算原则。
新三板交易制度对股份和资金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原则。
新三板的买卖:在新三板挂牌不等于上市,新三板企业不是上市公司,只是非上市公众公司,因为挂牌时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只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新股,原有股份只能通过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或通过做市商制度交易。
新三板属于创新业务,要到证券公司重新开通权限,需要带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到券商柜台办理就可以了。
但是,个人投资者要求两年以上投资经验且证券账户资产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