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股票
反担保比例最高是多少
其目的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
1.反担保有效成立的条件根据《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须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因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
因此,只有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能成立;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2.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反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求偿保证、求偿抵押、求偿质押三种:1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2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3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股东能不能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股东可以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只要股东会同意就可以了。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要想知道什么叫反担保,你还需从何为担保开始了解。
作为担保方,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会履约保证责任,代为偿还所剩本息。
而担保方为了保险起见,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才会让借款人提供抵押物进行反担保。
反担保常常应用在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
一般来说,银行为了盈利并降低贷款风险,通常会让个人资质不足的用户找到担保公司,并在担保公司的担保下,才能批准贷款。
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无外乎是将风险转嫁到担保公司身上,在借款人拒不还款的时候,担保公司就必须代替借款人,还钱给银行。
那担保公司的损失如何补偿?作为担保公司肯定不会甘愿承担这些损失,所以就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做担保,保证担保公司的利益。
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担保公司便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封并变卖抵押物,以弥补的经济损失。
什么是担保和反担保 简单地说,担保就是为了保证事件的履约、款项的偿还等顺利进行,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
从本质上说,反担保也是担保的一种。
区别在于,本担保担保的是主债权的实现,而反担保担保的是追偿权的实现。
反担保由债务人提供,保障担保机构在代偿后能够向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方担保进行有效追偿。
目前,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服务可以保障出借人的资金安全,如贷款客户发生风险,担保公司就会先行将欠款支付给出借人。
但如果担保公司发生危机,谁又能为担保公司担保呢?记者从陕西顺仕达担保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反担保机制,贷款客户不仅要提供足额的抵(质)押物或良好的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证明,还需提供优质公司或自然人作为反担保人,这样就能使整个贷款流程在环环相扣,将危机消灭在萌芽中,使出借人、担保公司、借款方实现共赢。
反担保措施是什么?
反担保措施: 1、存单、汇票、支票、债券质押; 2、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质押; 3、仓单、提单质押,保证金,封闭监管账户; 4、企业股东或主要经营管理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 5、房地产、机器设备、库存产成品(商品)抵押; 6、依法可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 7、第三方财产或信用反担保; 8、公司认定的绩优客户可以自身信用反担保; 9、客户提供抵(质)押反担保时必须按有关的规定,在有关部门办理评估、保险、公证、登记等相关手续。
【反担保】注重反担保在合同中的作用是什么?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银行贷款股东反担保责任是什么?
银行贷款股东反担保责任 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
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被保证人追偿时,依法承担反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确定的弥补保证人损失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根据这一规定,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
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
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①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②上述支出款额的利息。
③实现追偿权的费用。
履约保函中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
也就是说留置和定金两种方式不能作为反担保的方式,这是为什么?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可以是保证人,也可以是抵押人,还可以是出质人。
股东与银行而不是担保单位签的“反担保”合同有效吗?能说是“担保...
简单的划分一下法律关系:1、银行。
债权人2、借款企业。
债务人3、第三方担保。
担保人4、企业股东。
反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负责,担保人对债权人负责,反担保人呢?反担保人对担保人负责。
就法律关系来说,企业股东对银行提供反担保,是不成立的。
但企业股东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是否无效呢?只能说是部分无效。
因为银行提供文本都是格式文本,里面规定的合同义务都是按照企业股东是担保人的立场约定的,虽然特别约定内容不合理合法,但不能导致该合同的全部效力无效。
企业股东仍须承担连带责任。
但银行在合同中有过失,需承担过失责任,企业股东的责任应该得到相应的减免。
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申请担保的企业原则上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具体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债券、仓单、提单、存款单、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第三人的保证反担保、保证金反担保等。
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一、企业提供抵押、质押物的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的规定执行,并按法律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用可转让动产抵押或质押(按净值计算)抵押率或质押率不高于50%;用权利质押的,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购入价计算)不高于70%。
三、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时,反担保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2、企业有效净资产-1/3已对外担保余额≥反担保金额*70% 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4、连续两年盈利; 5、企业在承保期内必须参加财产保险; 6、其他要求条件。
四、采取保证金反担保形式的,原则上保证金交纳比率为担保额的20%。
如果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履行偿贷义务的,保证金即为代偿金;被担保企业到期履行偿贷义务后,担保公司将如数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