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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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深交所:新股首日取消2次临停 停牌时间缩至30分钟2014年06月13日 16:55 为配合中国证监会新股发行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完善了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的有关事项。

内容方面,本次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主要做了三方面的调整:一是全日设立不高于发行价144%且不低于发行价64%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限制,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二是取消盘中成交价首次达到或超过开盘价上下20%的盘中临时停牌阈值,并将10%停牌阈值的临时停牌时间,由原来的1小时调整为30分钟。

三是盘中临时停牌结束复牌时以及收盘阶段,调整集合定价为集合竞价。

以下是通告全文 各会员单位:为切实防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完善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13年12月13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深证会〔2013〕142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未做规定的,适用本所《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3日------------------------------------------------------------------------- 上交所调整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机制及有关监管措施2014年06月13日 15:23 为配合中国证监会新股发行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上交所今日发布了《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配合中国证监会新股发行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上交所今日发布了《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主要是对2013年12月13日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所规定的新股上市首日价格控制和盘中临时停牌的交易机制,以及新股异常交易行为及其监管措施等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

上市首日交易机制方面的调整主要有:一是取消了“收盘前5分钟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当日开盘价的120%且不得低于当日开盘价的80%”的控制措施,申报价格仅实施“集合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20%和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和“连续竞价阶段不得超过发行价144%和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的控制措施;二是取消了盘中股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时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仅在盘中股价上涨或下跌超过10%时停牌30分钟,以解决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过短的问题。

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异常交易行为及其监管措施方面的调整主要有:一是取消了单一投资者全天买入不得超过新股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千分之一的限制;二是对大额申报、高价申报、连续申报、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了量化规定,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把握《通知》规定的新股异常交易行为,自觉约束其新股交易行为。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证券市场历来有炒作新股的习惯,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加大对新股交易行为的监控,希望广大投资者理性参与新股交易,避免因盲目跟风炒作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对违反《通知》的非理性新股炒作行为,上交所将根据其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 上交所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为加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个交易日,不含全天停牌日)的交易监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维护...

上市首日是什么意思

展开全部 上市首日是指股票经过申购环节后,进入到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第一天。

第一天上市交易的新股,一般会受到大资金追捧,造成巨大波段,引发交易风险,所以交易所对此做了限制和防范措施: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就完善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网页链)...

新股上市首日是否固定涨百分之四十四

展开全部 深交所: 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上交所: 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 (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综合分析:新股首日上市开盘涨20%,收盘涨44%。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有哪些

展开全部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规则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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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新股首日的涨幅限制是多少?

创业板新股属于深圳新股首日上市开盘涨20%,收盘涨44%。

深交所: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上交所: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综合分析:新股首日上市开盘涨20%,收盘涨44%。

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涨幅临停是百分几第二次又是多少怎么算

深、沪交易所关于新股首日上市的涨幅限制及临时停牌规定:深交所:一、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资者的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的64%,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二、股票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20%。

超过开盘有效竞价范围,但未超过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不能参加开盘集合竞价,暂存于交易主机,当连续竞价成交价波动使其进入有效竞价范围时,交易主机自动取出申报,参加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

三、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出现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本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

四、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

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允许撤销申报。

五、股票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0%,但不得超过全日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六、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价申报。

上交所:一、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价格应当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申报为无效申报:(一)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二)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至0.01元。

集合竞价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盘价。

二、新股上市首日连续竞价阶段,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的,本所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超过20%的,本所不再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因前款规定停牌的,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如停牌持续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当日14:55复牌。

综合分析:一般来说,新股首日上市开盘涨20%,收盘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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