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定价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中国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哪些

中国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1.上海申华电工联合公司600653,申华控股2.上海豫园旅游商会成股份有限公司600655,豫园商城3.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600654,飞乐股份4.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600602,广电电子5.浙江凤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656,ST方源6.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600651,飞乐音响7.上海爱使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600652,爱使股份8.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01,方正科技。

简介:这八股被称为老八股,是中国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老八股是一种历史遗产,也是利用或依托资本市场发展来推进我国产权改革的破冰之作。

它的历史意义还在于:不仅影响了中国股市早期的试点和后来的发展,而且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老八股的前世今生,既翻开了当代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新页,又预示了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发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程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1)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发行人股东大会应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

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发行对象;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依照《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如果决定受理,应在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4)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5)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6)中国证监会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停止发行。

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

(7)发行股票。

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的股票一般由证券公司承销。

承销是指证券公司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

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

根据我国《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

答案:B。

解析:参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者(以下称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第十三条: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公告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

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第十四条:首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IPO抑价是什么意思?我国IPO抑价现象的原因有哪些

IPO抑价现象是指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明显低于上市初始的市场价格。

IPO抑价现象在中国股票市场非常明显,分析沪市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新股发行情况,发现中国股市抑价率过高是因为投机资金过多集中于股市,缺少其他投资产品和渠道。

为了解决抑价问题,中国应该大力发展多种投资渠道和投资产品,使资金分流,以此减少对股市的过热投机。

新股抑价现象在世界所有的股票市场几乎都存在,但是各国抑价程度差异较大。

大量相关研究发现,发达国家市场的抑价幅度普遍小于新兴市场国家,加拿大、法国市场的IPO抑价不到10%,而马来西亚却高达80%。

但与中国市场相比,其抑价率就显得不那么突出了。

从1991年我国A股市场诞生到2007年,1576只新股平均抑价率高达187%。

我国IPO抑价现象原因我国IPO抑价现象非常严重,导致一些不良后果产生,严重伤害中小投资者,特别是A股市场中的广大散户,众观A股历史,新股发行后股价达到顶峰后,一年之内下跌甚至腰斩的占绝大部分,90%参与新股申购的股民是亏钱的。

二级市场成为一级市场的屠宰场。

IPO抑价现象是指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明显低于上市初始的市场价格。

IPO抑价现象在中国股票市场非常明显,分析沪市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新股发行情况,发现中国股市抑价率过高是因为投机资金过多集中于股市,缺少其他投资产品和渠道。

为了解决抑价问题,中国应该大力发展多种投资渠道和投资产品,使资金分流,以此减少对股市的过热投机。

新股抑价现象在世界所有的股票市场几乎都存在,但是各国抑价程度差异较大。

大量相关研究发现,发达国家市场的抑价幅度普遍小于新兴市场国家,加拿大、法国市场的IPO抑价不到10%,而马来西亚却高达80%。

但与中国市场相比,其抑价率就显得不那么突出了。

从1991年我国A股市场诞生到2007年,1576只新股平均抑价率高达187%。

我国IPO抑价现象原因我国IPO抑价现象非常严重,导致一些不良后果产生,严重伤害中小投资者,特别是A股市场中的广大散户,众观A股历史,新股发行后股价达到顶峰后,一年之内下跌甚至腰斩的占绝大部分,90%参与新股申购的股民是亏钱的。

二级市场成为一级市场的屠宰场。

我国现行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展开全部 也就是ipo上市步骤 首先寻找到一家券商做保荐人,他们会帮你设计流程的1、聘任三家中介服务机构:证券公司(或者叫券商、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三家是法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其中以券商为首,承担保荐和承销任务,会计师负责上市审计,律师负责上市相关法律问题。

找对了人,这是关键中的关键。

好券商也许贵,但可以大大降低花冤枉钱的可能性,再说投行的收费中绝大部分是上市后才给的,不上市不用给,所以一定要选好投行团队。

2、中介机构做初步尽职调查,发现存在的重大问题,确定改制和上市方案。

3、改制。

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会计师出审计报告,一般还会再找个评估机构出资产评估报告。

4、辅导备案和公告。

改制完成并确定券商以后,券商作为上市辅导机构和公司一起向当地证监局报送上市辅导备案文件,并定期报送辅导过程总结文件。

辅导备案后,公司要在当地报纸上登报公告。

这个程序正式向外界宣布,公司进入上市的准备流程。

5、中介机构进场做细致的尽职调查,根据上市条件要求,对公司的各个方面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的不规范的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向证监会报送上市申报材料以前。

6、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备案、环评。

同券商协商确定上市募来的钱准备投什么项目,然后聘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向当地发改委或者经委之类主管建设项目投资的部门申请项目备案,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这个过程是包含在第5项工作的时间里的。

7、向涉及到公司经营的所有政府主管机关,比如国税、地税、工商、环保、土地、海关、劳动和社保部门申请出具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的证明。

这也是与第5项同步的。

如果是污染行业及相关企业,需要做上市环保核查。

8、辅导结束后申请当地证监局验收。

9、尽调后形成上市申请文件,主要是招股说明书等,报送中国证监会。

10、证监会审核,初审员、部位会、发审会都通过后,证监会出具核准发行并上市的批文。

11、发行。

向机构投资者、散户发行股票。

12、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的股票上市。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发行程序

第四十四条 发行人董事会应当依法就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十五条 发行人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 发行对象;(三) 价格区间或者定价方式;(四) 募集资金用途;(五) 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六) 决议的有效期;(七)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八) 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第四十六条 发行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特定行业的发行人应当提供管理部门的相关意见。

第四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四十八条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初审,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第四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意见,并就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的规定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意见。

第五十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

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第五十一条 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第五十二条 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109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