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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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条件?

您好,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公司开户的自然人或法人,上海证券账户指定在我司,深圳证券账户在我司登记;2、客户开户资料齐备、账户规范、未被公司怀疑具有洗钱行为;3、已办理结算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4、证券账户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信用账户的净资产);5、客户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6、不存在公司认定的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情形;7、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8、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申请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须在初始交易申请时提供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

申请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健全的内控机制,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二)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三)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开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应具备什么样的法律条件?

开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其实质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质押贷款业务,它不同于一般的质押贷款业务。

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质押贷款系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发放的贷款。

个人持有的股票作为动产进行质押贷款,可以说在法律上符合贷款所要求的条件,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

但是,具体执行起来却有许多法律问题必须解决。

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不得对企业和个人炒股发放贷款,这一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业务中不必要的风险和促使资金流入生产领域。

尽管《担保法》的法律效率大于《贷款通则》,但是,作为《担保法》的细化,这样规定是可以的,所以,要开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必须对《贷款通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作为动产的股票与其他有价证券有着很大的区别,其价值因随着股票市场的波动,会有很大的变化,其质押值不容易确定。

对于贷款人来讲,股票质押是所有质押物中风险最大的一种质押,贷款人必须对其有着充分的准备和认识。

国家有关部门在推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时,进行长时间的论证和准备,并对风险的防范做了充分的考虑,才推了出这一新的贷款业务。

比如说规定证券公司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贷款人发放的股票质押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资本金的15%等。

如果要推出个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目前有几个重要的问题需要从法律和法规上加以明确和解决:一是个人持有的什么样或什么种类的股票可以获得质押贷款;二是贷款的比例多大才算合适;三是贷款人对股票持有人的最高贷款额为多少;四是贷款人自身是否具备防范股票质押贷款的资金能力和技术能力,并且需要中央银行对此有一个统一的要求和明确的规定。

这些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涉及的方面很多,很复杂。

从宏观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我国仍然是一个资金短缺的国家。

虽然部分闲置资金未被有效利用是一种社会浪费,但是,社会资金最有效的利用途径是直接进入社会再生产,作用与实体经济,而不是用来炒股,在虚拟经济中循环。

而从现有的法律与规章制度看,在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方面仍然有许多具体的问题没有解决,一些相应的规定没有出台,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展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的条件显然很不成熟。

标准仓单所内质押与标准仓单所外质押有何异同?

标准仓单所内质押值得就是仓单充抵,抵押业务。

也就是手中持有仓单的话,可以申请仓单质押业务。

具体区别是:折抵只是折抵掉你的空头保证金,而不增加你的保证金,也就是你可用的资金是不变的;而仓单充抵的话,则是释放你的保证金,也就是说你的可用资金增加了,增加部分就是你的仓单价值部分。

所外质押,应该是你在交易所结算行或者指定银行进行的仓单质押业务,是指把你持有的仓单抵押给相关银行进行贷款,贷款额不超过仓单价值的70%。

问这种专业东西的还是比较少的. 补充:仓单肯定是客户的,释放的保证金也肯定是释放到客户的保证金账户的,不是说只是放到你席位账户。

另外标准仓单充抵保证金时,以办理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价计算其价值。

冲抵限额是不超过价值的80%和席位资金4倍两者的较小值。

另外我再强调一次,折抵只是释放保证金,释放的保证金是不可以开仓的!冲抵可以。

冲抵和折抵都叫做质押。

银行的仓单质押,除非你有熟人,否则不可能超过70%。

国内券商能为香港上市企业办股票质押融资吗

办理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收费 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四、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公证手续带起就可以了,主要是股权质押合同内容要写清晰、明确,建议找个经济律师进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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