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行股票如何影响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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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发新股后,对散户,大股东分别有什么影响

如果发行新股是为了交换资产,这取决于资产的质量和价格是否合理,一般来说,增发是短期利润和短期的。从中期和长期来看,这取决于追加发行后获得的现金或资产能否给公司带来高回报。

扩展资料:

增发新股条件

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发新股

2. 股票增发会影响股本吗

1. 不影响,股票增发配售是已上市的公司通过指定投资者(如大股东或机构投资者)或全部投资者额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融资方式,发行价格一般为发行前某一阶段的平均价的某一比例。

2. 增发股票的必备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且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上市公司的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财务状况良好。上市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资产不足以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成果真实,现金流量正常。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营业绩的情形;3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不存在违反国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需要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蓦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6)上市公司不存在下列行为:①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②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③上市公司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⑤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3. 增发的条件

(1)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除金融类企业外,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3. 新股发行办法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新股发行办法对我国证券市场影响深远 证监会刚刚出台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是针对普通新股发行(即配股或增发)而言的。

这两个新规则的推出将对我国的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对一级市场的影响 1.由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下调会使获得配股公司的家数大大增加,但同时又有若干因素导致获得配股公司增加的数量打折扣。

本次新股发行条件与以前相比,有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硬指标???净资产收益率要求的降低,要求降低不仅体现在净资产收益率由10%下调到6%,还体现在“净资产收益率”内涵的变化上。从内涵上讲,新办法不是以上市公司前三年的(算术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来作为考核标准,而是以前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考核标准,一般来说,许多上市公司在前三年的某一年有增资行为导致年中的净资产增加,因此,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一般是高于净资产收益率的。

净资产收益率的下调会使获得配股资格的公司数量大大增加,即使新办法中的净资产收益率是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孰低作为计算依据的。 从200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公布的一份统计资料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下调,达到配股条件的公司大幅度增加的趋势。

然而,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6%只是公司获得配股资格的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公司获得配股资格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约束,这些因素会使“获配”公司增加的家数打个折扣。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公司最近3年未有分红派息、公司有大量资金闲置或用于委托理财、公司最近1年违反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等等。如果再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我们认为因为新股发行条件变化将获得配股资格公司增加的数量大约不会超过200家。

但是这不意味着今年市场上配股公司的家数就会增加200家,除了因为许多公司在实质性审查中被淘汰以外,还有许多有资格配股的公司会自愿选择增发的方式进行再融资。 2.增发将取代配股成为新股发行的主要形式。

(1)新办法取消了对增发的“四类企业”限制。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一般都选择增发方式,而很少采用配股形式。

只有在上市公司基本面不好,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比较困难时,才向老股东配售(即配股)。而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后的持续融资一直以配股为主。

上市公司之所以选择配股作为主要的再融资形式,除了市场的问题以外,还有政策的原因。证监会在98年、99年一直把增发作为试点,2000年增发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形式正式推出,但也被限定在以下四类企业。

从市场的反映来看,市场对增发的形式还是非常认同的,原因是增发能扩大投资者的范围、发行价格一般比配股价格要高,此外还能解决一些配股难以解决的问题,如A、B股公司配股问题,H股公司在境内的再融资问题等等。本次新股发行办法取消了对增发“四类企业”的限制,许多企业会选择增发作为再融资的主要形式。

(2)新办法中增发比配股的条件要低。这主要体现在:配股要求公司最近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一定不低于6%;而增发一般要求也是前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但特殊情况下,前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公司也可以进行增发,这为许多公司开了一个口子,使部分硬指标达不到配股条件的公司以增发形式进行融资。

(3)增发不受30%比例的限制。按现行规定,一次配股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除非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

实际上,很少有大股东能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而增发则不受30%比例限制。所以公司想大量募集资金,一般都会选择增发方式。

3.新股发行家数增加的同时,每家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量会呈下降趋势。由于新办法下列条件的限制,每家公司募集资金量会呈下降趋势:(1)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2)要求本次筹集资金计划与本次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及实施周期相匹配;(3)对发行当年盈利指标的要求也限制了上市公司一次性募集资金过多的做法,如增发就要求预测增发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4.大股东用实物资产认购新股的现象将不再出现,但大股东用资产套现的行为还会不断出现,甚至还会增加。由于新办法规定新股发行必须以现金认购,这使得大股东用实物资产认购新股的现象不复存在了。

但是,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 东用实物资产在上市公司中换取好处的初衷不会改变,他们会用上市公司发行新 股的募集资金来收购自己的实物资产,通过关联交易实现套现的目的。 5.配股中超比例配售现象几乎不会出现。

新办法规定公司配股原则上不能超过前次发售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如要突破这一比例限制,实际控股股 东必须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不得放弃或部分放弃认购配售给自己的股份。而 同时又规定认购股份必须以现金认购,这就意味着如果上市公司超比例配 售,大股东首。

4. 上市公司增发对于股本有什么影响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对股本没有多大影响,但是对于股价有很大的影响。

增发对股价是利好还是利空。其实,只要是概念,消息,都是主力为了配合股价的拉升或杀跌作准备的。

炒股尤其是牛市玩股,既不要注重消息面,也不要注重业绩面,基本面更不用说了。炒股是炒庄。也就是说当你进入某一个股时,只要看其庄强不强就可以了,强者恒强,这是巅扑不灭的真理。

如果一个业绩很好,净资流量为正,市盈低的,股价总拉不起来。不是说一月两月,而是近半年时间,从未有过大行情,那只能说此庄弱。不碰为妙。而增发,除了是上市公司圈钱的把戏之外,并不会对其基本面改变很多。

很多公司增发一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的局面,二是可能向其子公司注资,向外拆钱。就是说子公司赚了钱并不归上市公司所有,三是发展新的项目,或开新的公司,反正增发的钱只会有一点点流入上市公司的财务中。股在增发价之前,公司会同机构勾结,抬高股价,当增发价定下来之后以,增发的股要看其时机择机而进,并不是所有的增发都能带来利润。

5. 新股发行对股指的影响

新股上市对股市的影响:

一、从理论分析,恢复新股发行是比较大的利空。

理论上认为,恢复新股发行,将明显增加股票的供给。而从阶段性看,股票价格的运动是受供求关系决定的。当股票供大于求的时候,股票价格将要下跌,当股票供不应求的时候,股票价格就上升。

而恢复新股发行,将增加股票供应。所以,对股票价格运动是明显的利空。

由于新股发行已经暂停了七个月,有三十多家已经批准上市的公司,没有上市。有相当多的公司在急切等待上市。可以预计,恢复新股发行后,将有相当多的新股要上市。

所以,市场有理由相信,这是比较大的利空。

市场上也有不少的投资者,很担心新股发行会给市场带来不少的下跌,也纷纷在做空,或者先出来观望。

二、近期市场反应,与理论分析明显不同。

但是,近期的盘面走势与理论分析是截然不同的。

5月25日公布将恢复新股发行后,上证指数就不断上升,还突破了前期的高位,上证指数今天还创了这一轮上升行情的新高2828点。

而这几天,公布新股发行随时重启后,包括今天大盘的走势,也仍然是强势、高位震荡洗盘。完全没有把马上要恢复发行新股,看作是利空消息对待。相反还有利空出尽是利好的明显迹象。

三、一切从实际出发。

面对理论分析的重大利空,与行情不断走好的实际情况。

有人认为是:管理层为了保证恢复新股发行的顺利进行,会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对冲其不利的影响。

有人认为是:恢复新股发行,只是影响大盘的供求关系,并不影响中国经济复苏的步伐,所以不怕。

也有人认为是:大资金才是决定性的,大资金要把大盘做上去,再大的利空,也可以当成是利好来炒。

我们万隆证券网认为,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

恢复新股发行是比较大的利空,是理论分析的结果。而实践中,我们明显地看到:大盘是不断上升的,并且有要加速的明显迹象。

所以,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从盘面出发。要敢于放弃传统的、明显与当前实际不符的理论分析。要敢于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大盘不断上升的强势,放弃空头思想,大胆地做多。

四、建议投资者以技术分析为主。

在理论分析明显与当前实践不符的情况下,建议投资者以技术分析为主。当技术面发出买入信号的时候,应该敢于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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