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行权对股票的影响
1.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二、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2. 发行了可转换债券对公司股价有何影响
从目前两家先上市A股再发行可转换债券的两个公司的例子来看,转债对于公司股价的影响还是较为明显的,更准确的说是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是明显的,从相对应的公司股票和转债价格走势看,在转债上市后,两者的波动具有了密切的相关性,特别是在转换数量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之前,从原理上说,股票价格是决定转债价格的基础,主动性的变化应该更多在在股票这一边,但是由于债券固有的特性也决定了转债不可能跟随股票无限制的下跌,因为在上市债券目前尚不太可能有还本付息危险的政策背景下,债券价格下跌到一定程度就会因实际收益率的提高而得到买家的支持,但是股票价格的过度下跌也会因为公司降低转换价格而威胁到债券持有人利益,所以有可能维护股票的价格。
3. 发行可转债对股票走势有什么影响
原发布者:baicya
一、可转债的概念及相关基础 要分析转债与股价的关系,首先要了解相关概念。 1、什么是可转债?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所以投资界一般戏称,可转债对投资者而言是保证本金的股票。 2、基本收益: 有二种可能的收益。一是当可转债失去转换意义,即实际股价低于约定股价就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依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二是如果实际股价高于约定股价,实现转换,投资者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3、最大优点: 可转债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此外,可转债比股票还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4、投资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可转债时,要充分注意以下风险: 一是可转债的投资者要承担股价波动的风险。 二是利息损失风险。当股价下跌到转换价格以下时,可转债投资者被迫转为债券投资者。因可转债利率一般低于同等级的普通债券利率,所以会给投资者带来利息损失。 三是提前赎回的风险。许多可转债都规定了发行者可以在发行一段时间之后,以某一价格赎回债券。提前赎回限定了投资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后,强制转换了风险。 5、投资攻略:
4. 股票中可转换债券有哪些好处
1、可转换公司债券使投资者获得最低收益权,可转换公司债券与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债券的特性,即便当它失去转换意义后,作为一种低息债券,它仍然会有固定的利息收入;这时投资者以债权人的身份,可以获得固定的本金与利息收益。
如果实现转换,则会获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获得股息收入。 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投资者具有“上不封顶,下可保底”的优点,当股价上涨时,投资者可将债券转为股票,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盈利;当股价下跌时,则可不实施转换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满时偿还本金。
2、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投资者在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况下,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收益较普通股红利高,如果不是这样,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很快被转换成股票。 3、可转换公司债券比股票有优先偿还的要求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次等信用债券,在清偿顺序上,同普通公司债券、长期负债(银行贷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权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债券之后,同可转换优先股,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优先清偿的地位。 。
5. 可转换债券到期后可以兑换成股票,会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价格的下降
当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
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
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历史成本原则。
一般情况下,如果可转换债券到期时的换股价大大低于当时的股票市价的话,股票的价格下降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如果可转换债券到期时的换股价大大高于当时的股票市价的话,股票的价格下降的可能性是比较少的,一般还会上涨。
可转换债券到期后转换成股票,公司的总股本数一定会增加,增加的数量就是换成股票后的数量。新的总股本等于原来的总股本加上换成股票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