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税影响多少股票
1. 受范冰冰影响的股票有哪些
这件事最初的导火索是崔永元炮轰《手机2》剧组成员。这部电影是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出品的剧情片,由冯小刚执导,由葛优、范冰冰、张国立、徐帆、范伟等主演。
先说华谊兄弟,最早可追溯到浙江华谊兄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2009年10月,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而东阳美拉成立于2015年9月,当时冯小刚持有公司99%的股权。后来,华谊兄弟斥资10.5亿元收购东阳美拉70%的股权。收购之后,冯小刚持股比例下降30%。
东阳美拉的业绩,主要靠冯小刚所拍摄的电影票房收入,一旦所拍摄的电影票房低迷,则公司业绩很可能受到冲击。按照当时收购协议,东阳美拉有长达5年的业绩承诺。根据华谊兄弟财报,2016年,东阳美拉的税后净利润为10152.84万元,2017年为11699.95万元,均完成了业绩承诺。
华谊兄弟这些年主要靠不断收购实现营收、净利增长。数据显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的家数从2009年的6家,暴增到2017年的92家。
而且,华谊兄弟收购的公司,大部分是以高溢价收购的明星公司。比如2015年收购的东阳浩瀚,华谊兄弟以7.56亿的价格收购该公司70%的股权,这家公司的股东包括李晨、冯绍峰、郑凯、陈赫、Angelababy等多位明星艺人。收购给华谊兄弟带来的商誉高达7.49亿。
2. 为什么范冰冰偷税漏税8个亿不用坐牢
因为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而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被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所以,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3. 范冰冰偷税
10月3日,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范冰冰就偷逃税道歉,表示“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2017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显示,范冰冰一年收入3亿元,此次合计8.84亿的金额约等于范冰冰3年收入。
4. 范冰冰真的偷税漏税吗
是事实。
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扩展资料
处罚结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6303838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参考资料:央视网《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