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票法对股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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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股发行办法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这两个新规则的推出将对我国的证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对一级市场的影响 1.由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下调会使获得配股公司的家数大大增加,但同时又有若干因素导致获得配股公司增加的数量打折扣。

本次新股发行条件与以前相比,有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硬指标???净资产收益率要求的降低,要求降低不仅体现在净资产收益率由10%下调到6%,还体现在“净资产收益率”内涵的变化上。从内涵上讲,新办法不是以上市公司前三年的(算术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来作为考核标准,而是以前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考核标准,一般来说,许多上市公司在前三年的某一年有增资行为导致年中的净资产增加,因此,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一般是高于净资产收益率的。

净资产收益率的下调会使获得配股资格的公司数量大大增加,即使新办法中的净资产收益率是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孰低作为计算依据的。 从200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公布的一份统计资料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下调,达到配股条件的公司大幅度增加的趋势。

然而,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6%只是公司获得配股资格的必要条件,并非充分条件。公司获得配股资格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约束,这些因素会使“获配”公司增加的家数打个折扣。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公司最近3年未有分红派息、公司有大量资金闲置或用于委托理财、公司最近1年违反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等等。如果再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我们认为因为新股发行条件变化将获得配股资格公司增加的数量大约不会超过200家。

但是这不意味着今年市场上配股公司的家数就会增加200家,除了因为许多公司在实质性审查中被淘汰以外,还有许多有资格配股的公司会自愿选择增发的方式进行再融资。 2.增发将取代配股成为新股发行的主要形式。

(1)新办法取消了对增发的“四类企业”限制。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一般都选择增发方式,而很少采用配股形式。

只有在上市公司基本面不好,向社会公众公开增发比较困难时,才向老股东配售(即配股)。而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后的持续融资一直以配股为主。

上市公司之所以选择配股作为主要的再融资形式,除了市场的问题以外,还有政策的原因。证监会在98年、99年一直把增发作为试点,2000年增发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形式正式推出,但也被限定在以下四类企业。

从市场的反映来看,市场对增发的形式还是非常认同的,原因是增发能扩大投资者的范围、发行价格一般比配股价格要高,此外还能解决一些配股难以解决的问题,如A、B股公司配股问题,H股公司在境内的再融资问题等等。本次新股发行办法取消了对增发“四类企业”的限制,许多企业会选择增发作为再融资的主要形式。

(2)新办法中增发比配股的条件要低。这主要体现在:配股要求公司最近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一定不低于6%;而增发一般要求也是前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但特殊情况下,前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公司也可以进行增发,这为许多公司开了一个口子,使部分硬指标达不到配股条件的公司以增发形式进行融资。

(3)增发不受30%比例的限制。按现行规定,一次配股原则上不超过前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除非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

实际上,很少有大股东能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而增发则不受30%比例限制。所以公司想大量募集资金,一般都会选择增发方式。

3.新股发行家数增加的同时,每家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量会呈下降趋势。由于新办法下列条件的限制,每家公司募集资金量会呈下降趋势:(1)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2)要求本次筹集资金计划与本次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及实施周期相匹配;(3)对发行当年盈利指标的要求也限制了上市公司一次性募集资金过多的做法,如增发就要求预测增发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

4.大股东用实物资产认购新股的现象将不再出现,但大股东用资产套现的行为还会不断出现,甚至还会增加。由于新办法规定新股发行必须以现金认购,这使得大股东用实物资产认购新股的现象不复存在了。

但是,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 东用实物资产在上市公司中换取好处的初衷不会改变,他们会用上市公司发行新 股的募集资金来收购自己的实物资产,通过关联交易实现套现的目的。 5.配股中超比例配售现象几乎不会出现。

新办法规定公司配股原则上不能超过前次发售并募足股份后股本总额的30%,如要突破这一比例限制,实际控股股 东必须全额认购所配售的股份,不得放弃或部分放弃认购配售给自己的股份。而 同时又规定认购股份必须以现金认购,这就意味着如果上市公司超比例配 售,大股东首。

2. 新的证券法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新证券法的几个亮点:1,股评“黑嘴”将受到制裁。

2,申请证券上市双方需签上市协议。3,证监会可查封违法上市公司账户。

4,保荐人管理、保荐制度进行调整。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5,证券发行当事人各负其责。发行人、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赔偿投资者因此受到的损失;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也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防止操纵股市采取按比例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哗辅糕恍蕹喝革桶宫垃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7,证券衍生品种发行和交易另行规定。增加条款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此次证券法修订中贯彻了“坚持依法治市,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加快资本市场发展与防范市场风险的关系,加强证券市场基础建设”的指导思想。《证券法》修订将恢复股民因股市制度的种种不完善而丧失的信心,给股市带来长期利好。

“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证券法修订的最为基本的出发点,许健表示,这点在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各个方面都有体现。证券法修订不是一个能立即扭转股市低迷的利好,但它为证券市场稳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法律框架。

3. 公司推出新股票对股民的影响是什么

你说的是增发吧 对股票的影响是 流通盘大了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反之,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4. 新的证券法实施对股市影响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根本性的法案,《证券法》的修订关系到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决定着资本市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制度框架与发展方向。

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最大的影响是明确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新证券法对证券发行制度做了系统修改和完善,明确将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并围绕其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调整与规定;为注册制的分步实施奠定了法律基础。它的施行标志着未来以信息披露、畅通转板及退市通道、扩大市场高水平开放为代表的基础制度建设落地力度将加大。

首先,公开发行注册制的一个核心要义,是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新《证券法》对股票公开发行条件做了精简和优化,将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转化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增强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此外,将“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修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允许尚未实现盈利的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不再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计算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范围内,进一步为企业在公开发行上市前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扫清了制度障碍。这一规定也将直接在科创板实施。

第三,提升透明度。将“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修改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将“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修改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将原来需要作出较多实质判断的发行条件优化为具体、客观的执行标准。

第四,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核准制下,公司在国内发行证券需要经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才能上市。新证券法则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不仅如此,此次修订从证券发行制度、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投资者保护、强化信息披露、健全多层次资产体系等多方面进行了修改与完善,有望充分协调好政府、市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夯实了资本市场长期发展的根基。

谈及资本市场未来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制度更加完备、流程更加简化、监管更加透明,市场化程度更加提升。

2020年未来三个季度的A股IPO活动正常进行,市场依然保持活跃

未来三个季度的A股IPO活动谨慎乐观趋势。即使在疫情影响最大的一季度,A股IPO活动依旧保持平稳,IPO数量和筹资额同比增长65%和208%;环比虽有下降,但四季度,与2018年相比也分别增长38%和93%。

中国政府在疫情发生后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同时支持上市和拟上市企业。中国的疫情目前控制良好,在此背景下,IPO活动受到的冲击并不明显。

此外,目前新《证券法》的发布使得注册制在科创板以外的市场推行成为可能,其中创业板最可能成为下一个实施注册制的市场。而注册制的实行和新《证券法》对IPO活动均是利好。

截至三月底,在证监会排队申请上市的企业数量达到416多家,科创板也有近百家企业正在申请上市。而近年来我们看到,监管层坚定地支持IPO活动的正常实行,以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IPO发行相对稳定。预计,今年未来三个季度的A股IPO活动仍将正常进行,IPO市场仍保持活跃。

以上内容整理自安永大中华区上市服务主管合伙人何兆烽先生在《中国金融》的专访,略有删减,仅供参考。

5. 股票新增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我从头讲起吧

先说发行股票这么回事

假如A原本有100元权益资本

现准备发行股票价值100元,共10只,每只10元,A变为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00元,A的权益100元,A可以拿这200元(有自己的100元)去做事

其中5只发给B,5只发给散户,B的权益50元

则流通股为散户的5只,

大股东为 A,10股,占50%股份, B,5股,占25%股份,散户总用拥有5股,占25%股份

一般二级市场买卖的,就是散户这5只卖来卖去,A那的10股和B那的5股,一般不怎么动

然后A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超过50%股份)决定,定向增发给C(一般C是机构投资者如基金,保险等)股票价值90元,从此A可以拿这290元(原来有200元)去做事,对A有好处

增发的股票会定的低一些,如每股9元(高了C不买,因为可以去二级市场直接买散户的,何必在这费劲买一样的货), 则C拥有10股(90/9)

到此A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由增发前的20只变为增发后的30只

大股东为 C,10股,占33%股份, A,10股,占33%股份, B,5股,占16.5%的股份, 散户共5股,占16.5%的股份,B和散户的股份被无奈的稀释了 但是价值没变,B仍有价值50的股票,散户仍有价值50元的股票。

那么 C拿的股票 每股到底值9元呢?还是10元呢?

应该算为10元,所以总共30股,总盘应为300元,但是只有290元,则合理的股价为290/30=9.67元,但是增发给定向机构的股票一般都12个月的限售期,所以不会影响那么快(也就是说不会降那么快),若是增发给二级市场(可自然流通),那就会降的很快,直到9.67

若是在熊市或者振荡期间,则大家信心不足,不会留着股票,则大家都会纷纷来卖,最后市场上自然的流通会将10元的股价调整为9.67元(因

为有人知道会降,所以低价抛,一开始可能以9.9抛,然后是9.8,9.7 9.67),B和散户的利益被损害了

但是 若是在牛市,且大家都认为A干的不错,未来会发展较好且用钱用的很是地方,则大家认为A是拿钱去干好事,将来回报会好,都看好A,反而会提高A的股价。

总结

若是定向发售

在熊市 定向增发会利空(因为合理股价被降低,且市场信心不足)

在牛市 定向增发会利好(因为看好大势,且看好A)

此外 1.增发的价格是关键因素 太低的话是很不合理的 因为会很大程度的稀释B和散户的股份,随后会稀释股票价值

2.如果C是很牛的机构,则也是利好消息,因为说明这个很牛的机构都看好A公司以及A公司的股价走势

若是公开增发 则不管熊市 牛市 一概利空

所以一般增发都是倾向于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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