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调房产交易税对股票有影响
1. 房产税对股市有什么样的影响
开征房产税对地产股以及市场整体的短期影响无疑会客观存在。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加剧市场情绪波动,二是加剧房地产产业链相关板块的股价波动。
此外,房产税落地初期,地产、建材、钢铁等产业链上的股票很可能因为行业前景不明朗而上涨乏力,甚至出现下跌。此类股票多属市场中的权重股。
在A股市场中,受房产税“落地”影响最大的无疑是地产股。不过地产股当前估值较低,已经部分包含了对一系列调控政策的预期。
市场人士虽然对房产税实际影响的看法存在一定分歧,但整体并不悲观。
2. 征收房产税对上海房价是否有影响
个人觉得没有什么作用。
1、房产税仅仅针对政策出台后的新购住房的。
2、真正的上海本地具名有钞票炒房的,手头已经有好几套房,因为政策关系,他们反而不愿将现持有的住房放贷市场上进行交易,导致真正刚需买房(二手房)的房源有减少,除非急需用钱。
3、真正起到作用的房产税政策,个人觉得应该是就持有数量几人均面积进行核定征收,这样才能让那么有几套房,人均面积超大的房东将持有的住房放到市场上进行交易。
上海的购房政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我们这些刚需人群购房的问题,也从未减轻过我们这类刚需人群购房的成本和压力。
希望能帮到你
3. 限购政策出台了,这几天对上海房产交易有何影响
从今年市场形势来看,上海依然延续了去年下半年以来房价快速上扬的态势。
国庆节楼市已开始回归理性
据数据显示,截止9月30日,2016年1-9月上海商品住宅成交面积1177.64万平方米,同比上涨16%,成交均价每平方米37395元,同比上涨19%,当前上海楼市已经呈现量价齐升的态势。从市场去化压力来看,截止2016年9月30日,上海市商品住宅库存量已经降至707.39万平方米,按照3个月移动存销比来计算,市场去化周期已经缩短至5.03个月。shzyshange44
从国庆期间的成交数据来看,上海前期的购房热情消减,二手房市场也回归“冷静”。根据上海中原地产数据显示,长假期间(10.1-10.7)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供应面积5.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64.2%。成交8.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6.5%,不仅交易量低于去年,也低于2013年同期。
新政无新意,但有威慑力
虽然短期内上海商品住宅基本面仍然没有去库存压力,但是,随着10月份“防泡沫”“沪六条”调控政策面执行的从严执行,市场去化周期会因为供应量的增加、销售量的减少而持续回升。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上海新政“并无新意”,力度未及预期,释放“政策信号”的作用更大,体现出上海加强市场调控的态度。此外也显示调控上不同思路和手段,预计在政策的震慑作用下,交易行为会愈来愈规范,房价快速上行势头会受到遏制。
4. 上下调印花税影响
印花税就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课征的税
印花税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为单边征收 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授让方不再征收 这就是说卖股票的人要交1‰的印花税 买股票的人不要交税。
理论上讲 这次调整会刺激中国股市的发展 因为对买方免税刺激了买方购买股票的热情 毕竟交税少了意味着能赚到更多的钱了 所以整个市场的需求也就会上升(虽然你现在买股票不交税 你以后卖的时候一样要交 但这总比原来买卖的时候都交要好的多了 嘎嘎)
市场的需求上升了 买股票的人多了 意味着上市的公司能够方便的筹到更多的资金来发展公司 这对中国的经济起着积极的影响 所以理论上说 股票的价格会上升
不过经济增长过快也不好 通常会带来高通货膨胀
呵呵 扯着扯着就跑题了 跑到通货膨胀了 要说通胀就不能不说国家对银行利率的调控 那可有的说了 都能写个research了 呵呵
以上是我拙见 抛砖引玉
5. 关于上海房产税缴收的疑问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上海房产税细则—— 上海房产税征收对象须满足的条件,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兼顾实际情况《暂行办法》从实际出发,考虑较全面。对本市居民家庭住房改善、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结婚购房、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等部分个人应税住房,给予税收优惠。
对本市居民家庭换购住房实行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本市居民家庭原已拥有一套惟一住房,因改善居住条件而新购住房的,当其在新购住房后一年内出售家庭原有惟一住房的,该居民家庭新购住房先按规定核定征免房产税,对新购住房已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对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购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适用于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且属该子女家庭惟一住房。
对在上海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的购房优惠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①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 ②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对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上海房产税细则—— 《暂行办法》实行先征后返的税收优惠,当然有时间上的要求。
可见,上海市居住证的重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差别化的比例税率上海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对新购人均超标准部分征收对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税额打七折应纳房产税税额=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新购住房单价*70%*税率。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上海房产税细则——上海公布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 逾期纳税将收滞纳金。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上海房产税细则—— 一、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
二、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二)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三)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四)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五)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文件、资料。 三、购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条所列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原件)送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四、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额缴纳房产税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条(一)、(二)、(三)、(六)所列资料(购房人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除外)。主管税务机关收齐购房人提供的申报资料后,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当场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五、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应当由购房人本人办理。购房人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购房人代为办理。
委托购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应当由同住人本人办理。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六、年应纳房产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七、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八、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
6. 国家下调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理财有什么影响
没耐心直接看最后一句。
我们分析一下,股票交易印花税下调会使股票交易费率降低,降低费率就使得一部分股票投资人可以更加频繁进行股票交易,这样就活跃了股票市场,股票市场的活跃必然吸引更多资金进入股市,在总的市场流动资金不变的情况下,一部分资金流入股市,这部分资金必然是从其他领域流出的,而股票属投资属性,在很多投资者眼中理财和投资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晰,就可以推断出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自理财方面。
结论:下调印花税利好股市,利空理财。
7. 调整印花税对股市的影响
一、大势研判:放量猛涨确立短期底部。政府再下救市猛药降税至千分之一,中级反弹行情可期!此波反弹弱股调换强股的调仓机会!
1、明日预测:继续震荡上涨。个股全面反弹,推动市场收出放量长阳,有利于激发多方人气的恢复,随着钢铁、地产、煤炭、认购权证等品种进一步活跃,乃至大幅上攻,市场有望继续震荡反弹。
2、①股指波动范围:保守3380点左右;
②运行方式:继续震荡上攻。
③大势关注焦点:第一,周三放量长阳很可能与政策面的转暖有着极其密切关系,密切关注政策面变化对走势的重要影响;第二,关注钢铁、石油、石化、银行、地产、煤炭等绩优股;第三,随着石化认购、青啤认购权证单日盘中最高疯涨超过30%,关注钢铁、汽车等优质蓝筹认购权证能否诞生新爆发性猛涨权证龙头。
3、短、中线趋势:从周二探底反弹,到周三放量大涨,市场短期底部基本确立,短线有望进一步展开震荡反弹;从中线角度看,股指从6124点到2990点,市场阶段性跌幅高达61.14%,接近大牛市的0.618回调的黄金分割位,而30月均线在2998.07点,周二的下探已经触及该线,应该说市场中期调整幅度已较为充分。而且,值得关注的是政策面逐步转暖迹象明显,政策面与技术面的双重共振,为大盘短期反弹提供了契机。
二、主力动向剖析:极度超跌绩优股及其认购权证成为多方猛攻主战场。
1 、多头主力动向剖析:昨日本栏重点指出的极度超跌股出现大面积涨停,尤其是本栏着重指出的有色股更是成为超跌绩优股涨停最多的板块,此外,房地 产、券商等超跌绩优股也成为市场重要的涨停亮点。随着投资者作多信心的增强,石化认购、青啤认购盘中单日最高均大涨超过30%的巨大财富效应,极大的激发了投资者参与超跌绩优蓝筹及其认购权证的巨大热情,一度两市认购权证纷纷放量大涨。鉴于认购权证及其极度超跌绩优蓝筹已经成为多方主力猛烈攻击的主要目标,短期蕴藏较为丰富的报复性井喷战机,尤其是在石化认购、青啤认购之后,超跌绩蓝筹认购权证会否再度涌现单日最高暴涨30%以上的品种?带认购权证券的极度超跌绩优股会否再掀飙涨风暴?值得投资者密切关注。
2、空头主力动向剖析:个股出现大面积普涨,下跌个股极少,短期随着市场震荡反弹,同去年在6000点之上追高风险很大一样,短期非理性砸盘可能同样面临一定风险。
三、操作策略:随着周三放量长阳出现,大盘依托3000点区域构筑短期底部的趋势确立,为很多极度超跌绩优股及认购权证的大爆发提供了难得契机。投资者可紧跟多方主力,重点关注可能出现爆发性大幅上攻的认购权证及带认购权证的极度超跌绩优股。
个股可关注:津滨发展,江中药业
8. 上海房产交易税
上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我要A家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