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对股票期权的影响
1. 个税改革对股市有何影响
第二,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的形成和聚集,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
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可以促进居民剩余资金的积累。随着经济转型进程的加快,社会化投资平台会更加完善并多样化,居民投资理财活动将更加普遍。只有将社会收入的一部分向民间转移,才能为社会资本的形成提供助力。而随着居民投资理财活动的放大,居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也将不是空话。
证券市场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投资理财平台,将因此获得空前发展。
第三,促进居民消费水平和“企业素质”双向提高。
毫无疑问,居民收入提高是消费升级的基础。“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是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保障。
而居民收入水平提高作用到企业身上,一是整体上增加企业包括上市公司的人工成本的支出;二是促使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三是促使企业生产更优质产品和提供更优质服务。这对于证券市场持续发展也是积极的。
2. 企业员工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 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国税函〔2006〕9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 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规定,股 票期权具体征税办法如下: ① 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对于 股票期权行权资格不可转让的,在授权环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可以转让的,应按授权日股票期权的时长 价格,作为员工授权日所在月份工资、薪金所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 知》(财税〔2〇〇5〕35号)第4条第1款规定公式计算个人所得 税。
员工取得上述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后,转让该股票期权所 取得的所得,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 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第4条第 1款规定处理。 ② 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 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 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 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 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 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人,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 税。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 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 股施权价)X股票数量。
对于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并在 授权环节已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在其行权环节不再缴纳个人所 得税。 对于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次以上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 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括2次以上取得同一种股权激励形 式所得,或者同时兼有不同股权激励形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 其纳税年度内各次股权激励所得合并,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 额:应纳税额=(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 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合计数+规定月份数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数)x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 性股票所得已缴纳税额。
③ 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 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 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④ 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 得税。
3. 股票期权怎么计算个
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1、税目为工资薪金,应税项目为“股票期权所得”。
本表仅计算股票期权所得的税额。2、分摊月份数应大于等于1,小于等于12(最长只能分摊12个月);3、“含税收入额”指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
4、“捐赠扣除额及其他”为选填。以上数字填写均为正数。
5、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含税收入额-捐赠扣除额及其他6、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的计算结果,对照税率表自动填列(对照表见《工资薪金税率表》)。7、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税金额)÷分摊月份数*税率-速算扣除数】*分摊月份数;若计算结果为负则默认为0。
8、“已缴纳税额、抵扣额或减免额”可填可不填,如填写应为正数;9、应入库税额=应扣缴税额-已缴纳税额、抵扣额-减免额;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默认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