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1. 发行股票对企业的影响
(2)发行普通股筹集的资本是公司最基本的资金来源,可作为其他方式筹资的基础,尤其可为债权人提供保障,增强公司的举债能力。
(3)发行普通股筹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
(4)由于普通股的预期收益较高,并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因此,普通股筹资容易吸收资金。
2.运用普通股筹措资本的缺点
(1)普通股的资本成本较高。从投资者的角度讲,投资于普通股风险较高,相应地要求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
(2)对筹资来讲,普通股股利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具有抵税作用。
(3)普通股的发行费用也较高。
2. 发行股票对公司有什么不利的影响
对于发行者来说,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四点:
1.股票是筹集资金的有效手段.股票的最原始作用就是筹集资金.通过发行股票,股份公司可广泛地吸引社会暂时闲置的资金,在短时间内把社会上分散的资金集中成为巨大的生产资本,组成一个\"社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而通过二级市场的流通,又能将短期资金通过股票转让的形式衔接为长期资金.正是基于这个特点,现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都是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来组织股份有限公司,以经营工业、农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中的一些大企业.我国一些股份公司发行股票的主要目的也是筹集企业进一步发展所的资
2.通过发行股票来分散投资风险.发行股票的第二个作用就是分散投资风险.无论是那一类企业,总会有经营风险存在,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产业,由于产品的市场前景不金. 明朗,技术工艺尚待成熟和稳定,在经营过程中,其风险就更大.对这一些前景难以预测的企业,当发起人难以或不愿承担所面临的风险时,他们总会想方设法地将风险转嫁或分摊与他人,而通过发行股票来组成股份公司就是分散投资风险的一个好方法.即使投资失败,各个股东所承受的损失也就非常有限.
3.通过发行股票来实现创业资本的增值.在股票发行市场上,股票的发行价总是和企业的经营业绩相联系的.当一家业绩优良的企业发行股票时,其发行价都要高出其每股净资产的许多,若遇到二级市场的火爆行情,其溢价往往能达到每股净资产的2~3倍或者更多,而股票的溢价发行又使股份公司发起人的创业资本得到增值.如我国上市公司中国家股都是由等量的净资产折价入股的,其一元面值的股票对应的就是其原来一元的净资产.而通过高溢价发行股票后,股份公司每股净资产含量就能提高30%甚至更多.
4.通过股票的发行上市起到广告宣传作用.由于有众多的社会公众参与股票投资,股市就成为舆论宣传的一个热点,各种媒介每天都在反复传播股市信息,无形之中就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起到了宣传广告作用.
3. 公司即将上市会对该公司持有的股票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对于大股东的股权会分散,会他有一定的权利负面影响。但是他的股票上市以后,他的身价也会跟着股票价格的上升而,个人财富膨胀。持有这家上市公司原始股的高层员工也会收益于股票上市。对于公司就是增加了一条直接募集资本的渠道,相对于银行贷款,成本上是很有优势的。
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上市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国公司直接到境外证券交易所(比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H股)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
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
4. 为什么发放股票股利会对公司股票的市价产生影响
无论是发放股票股利还是现金股利,都会对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影响。
例如,公司原来股本为1亿股,每股市价为10元,现公司每股送一股的比例实施,则该事实完成后企业实际价值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但总股本增加到2亿股,也就是说转增股本后的两股相当于此前的一股所代表的企业价值,每股盈利变为0.5元,其市价应相应除权,调整为5元。这样,除权前后企业的市价总值不变,都为10亿元。如果企业不是决定转增股本,而是决定将每股盈利1元全部作为红利派发,那么实施送红利之后,每股实际价值将减少1元,应当对其市价除息,相应调整为9元。
虽然发放股票股利后,公司的市值没有发生变化,但是高的分配方案往往象征着公司赢利能力优秀,后市看好。
5. 公司发行股票需要产生的因素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是募集设立公司的方式,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依据证券法第12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首先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即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公司章程;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签订承销协议;应当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等。此外,还要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但要经国务院批准。
证券法第12条同时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发起人协议;
(3)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4)招股说明书;
(5)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6)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此外,依据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以上规定是对公司尚未成立时,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