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配对股票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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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票中的除权分红对股票有何影响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给股东,也就是公司的盈余转为增资时,或进行配股时,就要对股价进行除权。上市公司将盈余以现金分配给股东,股价就要除息。

除权或除息的产生系因为投资人在除权或除息日之前与当天购买者,两者买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内含的权益不同,显然相当不公平。因此,必须在除权或除息日当天向下调整股价,成为除权或除息参考价。

近期会引起关注,属于一种炒作手段。

2. 配股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如果不配当然会损失!!!除非只有一种例外:配股价高于股价。

就以你的例子来说,股价30,配股价10,假定10配3,那么第二天配股后的除权价就只有(30*10+10*3)÷13=25.38,而这时你没有参与配股,就是说股数不变,而股价平白无故从30变为了25.38,你说你是否亏大了?!

楼上说的禁售期对于散户来说就是2-3个月的时间,对于机构就要长达6-12个月了。另外,显然LZ是在问一直持有股票而不参加配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不配自然是损失的。如果LZ因为各种原因实在是不想或不能参与配股,而又想一直持有这股票,可以这样:在登记日那天收盘前将股票卖掉,随后的除权日再买进来,就避免了配股,又没有损失了,最多是一个来回手续费,而且盘中时点把握好一些,手续费都可以挣回来,甚至还能小有盈余。

登记日和除权日都会公告的。

3. 什么是股权分置,对中国股市有何影响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情况也为我国股市所独有。

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总股本7149亿股,其中非流通股份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国有股份在非流通股份中占74%。 股权分置问题可能影响宏观经济走势 如果股权分置问题久拖不决,不但会滞后国有银行上市的日期,而且影响已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再融资活动,从而使银行资本金的筹集愈发困难。

这样一来,由于受制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银行信贷规模增幅将会继续下滑,这必将影响中国宏观经济未来的健康走向。 纵观中国金融体系的发展状况,目前有两个领域的改革急需尽快取得突破。

一是汇率体制的改革,二是对股权分置的改革。之所以强调这两个领域,并不是说其他领域的改革不重要,而是因为这两个领域的改革如久拖不决,不仅会使其未来的改革成本越积越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们会严重滞后其他领域的改革进程。

股权分置问题的存在使股市失去了一项重要的经济功能--长期资本融资功能。一方面,权益性资本供应短缺不但增加银行系统间接融资的压力,而且,权益性资本长期供应不足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总体融资能力;另一方面,股市融资功能的欠缺也使银行系统本身失去了一条常规的外部资本金融资渠道,从而限制了银行资产规模的扩张和信用能力的增长。

因此,如果股权分置问题不尽快解决,必然会导致整个经济融资规模的下降。 大家可能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虽然去年(2004)经济总体过热,银行间市场的流动性也非常充足,但是,信贷却异乎寻常地“冷”,年初人民银行预定的2.6万亿(增长17%)的新增贷款规模到年底只完成了2.26万亿(仅增长了14.5%)。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一季度,全国信贷规模增速仍在下滑。而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居高不下,2004年城乡固定资产规模达到7万亿,增幅25.8%,2005年一季度增幅仍高达25.3%。

由上述现象可以推出如下结论:银行流动性充裕而信贷增长乏力说明银行普遍有“惜贷”行为;固定资产投资“过热”而银行信贷“过冷”则表明在官方统计数据之外还存在大量地下信贷活动。 之所以出现这些情况,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银行资产规模扩张受到资本金充足性的严格限制——银行资本金增加的速度远远低于银行资产规模的扩张速度,致使大量信贷资金转入地下。

2004年3月1日,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正式生效。 依照规定,到2007年1月1日,中国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百分之四。

但是,到2004年底,资本充足率达标行的资产规模占比仅为47%,而且大部分达标行的资本充足率仅略高于8%的监管要求。因此,大多数银行所面临的资本充足率达标压力仍然很大。

目前,我国银行企业普遍缺乏正常的外部资本金补充渠道,一般只能通过利润留成来增加权益性资本。但是,由于银行业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银行的大部分利润都被用来冲销历史坏账,而用于增加资本金的数量则很少。

因此,目前银行业迫切需要借助股市筹集资本金,以满足银行资产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 由于股权分置问题影响到银行信贷规模的正常扩张,因此,它也是造成我国货币政策常规传导渠道失灵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是因为企业融资的正规渠道(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受到限制,才使得大量信贷资金被迫转入地下,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威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和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 众多证据表明,最新一轮经济过热,其根源在于土地。

早在2002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各地建立土地交易中心,规定所有土地交易必须到各地土地交易中心完成,其政策本意是规范地方的土地交易行为。但是,当土地交易中心建成之后,地方政府突然发现它是一个巨大的地方财源。

由于政府拥有对土地的支配权,因此,只要将土地拿到土地交易中心出售,地方政府就可获得大量廉价资金,用以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建设,从而推动了新一轮的经济过热。中央政府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才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将宏观调控的重点主要放在规范土地交易和控制信贷规模两个方面。

实际上,政府控制信贷的政策是多余的,因为,2004年的信贷规模已经因资本充足率的限制被压得很低了,事后的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如果对去年的宏观调控政策进行反思,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推动新一轮经济过热的根本动因在于土地,而不是信贷。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土地被控制住之后,中国经济将走向何方?我们的判断是,如果对土地控制过度,而信贷规模继续因资本充足率的限制趋于萎缩的话,那么中国经济很可能再次步入衰退。 做出这样的判断并不是危言耸听,大家应该还清楚地记得,当1998年人民银行取消对银行信贷的计划管理,转而采用更加商业化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之后,银行信贷规模大幅萎缩,结果导致中国经济走入长达4年之久的通货紧缩时期。

因此,如果股权分置问题久拖不决,不但会滞后国有银行上市的日期,而且影响已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再融资活动,从而使银行资本金的筹集愈发困。

4. 请问什么是股权分置

最近证监会领导提出来叫股权分置,在这个问题上面大家的看法和含义是非常不同的。

在我看来有很多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比如说股权分置,这跟股权分裂有什么区别?就是提法更好一些吗?不是,股权分置是股权分裂的前提,同样的一个股把一部分设为流通股,还有一部分设为暂不流通股,分设了,这本身对市场并不造成任何扭曲的影响。

香港的H股、新加坡上市的S股,纽约上市的N股都分置了,如果要流通要经过特别的申请和批准。当年我在英国时人家搞私有化,像BT那么大的企业,他也是分步私有化,第一步也是三分之二不流通,跟我们国家一样,也是股权分置,这并不必然导致对流通股股东的歧视。

股权分置还要再加上分置的两类股出现了不同的市场评价,价格发生了变异,出现了扭曲,同一个股出现了两个不同的交易市场和不同的价格,这个时候才分裂了。 股权分置是股权分裂的必要条件,场外低价转让是股权分裂的充分条件,这两个条件加起来才有股权分裂。

我认为证监会说的股权分置并不准确,现在不是分置的问题。现在是股权分裂,不但是分裂了,而且扭曲了,要校正。

第一步分析是有没有分裂,对流通股股东有没有歧视,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有关政府部门的态度还不明朗。他们现在说分置,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这都是很大的进步。

从特权思想、抢先市场减持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从原来没有看到分置到说有分置,这是一个进步。但是这一步还没有承认对流通股有歧视性的政策。

不管是国资委还是证监会都是这样,我没有看到有什么差别,这个观点走到了中性的立场上。包括国有股减持其实都是这样的思想的政策实践。

你认为这两类股是平等的,没有什么歧视当然可以市价减持,没有什么不公平。 因此,第一种思路是原先政府部门的主导意见,就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本质上财产权利是相同的。

即使在宣布停止国有股市价减持决定时,我们证监会的发言人讲话,仍然强调股权流通是股东的天然权利,因此境外继续减持,境内为什么不减持?是因为国内投资者不认同。 即不是政策有失误,而是投资者认识有问题。

因此,尽管错是纠了,但很多人并不认错,更不知错。很多人不服气,说这是政府对市场的妥协和让步,是改革的挫折,这条思路的声音不是很高,但是认识上理论上并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这跟我下面说的第二条思路有关系。

第二条思路认为中国股市有股权分裂,对流通股东有歧视。 但更大的分歧是主张股权分裂这条大思路当中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

什么是股权分裂?在同样承认股权分裂的观点当中,他们对股权分裂的定义是完全不同的。我就拿我和张卫星来说,我说卫星的观点是一个典型,张卫星说流通股和不流通股是不公平的,因为中国的股份制搞错了,发起人一块钱的资产,流通股东用五六块钱去买,这个上来就是不公平的。

这个观点对我们的经济学界和证券界影响很大,现在很多人没有引出处,事实上有意无意都在重复张卫星的观点。流通股的成本高,你是一块钱,他是几块钱。

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的,解决的方案也就很简单,就是要按照张卫星的观点,用历史追溯法算,发起人股应该用五到六股缩成一股才公平。 从这个观点演变过来的所谓用上市后的净资产作为依据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从经济学理论上来说,这是毫无道理的说法。

上市后的净资产只是一个帐面的指标,发行后,流通股东一认购净资产就高了。如果净资产是标准的话,那也一定是上市前是标准,上市后拿进来别人给你的怎么能做标准的呢?尽管这是普遍流行的观点。

证券界普遍流行的错误观点比三四年前少多了,但仍然有不少。这里即是一例。

如果净资产是标准,就应该是上市前的净资产是标准,上市后的净资产一定不是标准。 这个观点是资产溢价的观点。

他说的有分裂和不公平指的是资产溢价。你是一块钱,人家出五六块钱,这种观点我们每天打开报纸都能看到。

作为经济学家,我要说这是没有任何经济法律的依据的。这个观点为什么没有道理,就在于资产溢价是全世界公司上市的惯例,都有资产溢价。

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的价值从来不是根据帐面值计算的。投资银行天天帮助企业上市,他不是按照上市前的净资产跟你算,一定是用他的盈利能力来算。

如确定发行价,我今年有五千万的利润了,不论我的净资产是几毛钱,我要按预期的10倍市盈率定5块或8块钱,全世界都是这样的,怎么到了中国就变成的掠夺和剥削呢?这是不对的。这样的错误的观点能够在媒体上长期占主导的地位,这是我们做经济学研究的人要汗颜的。

张卫星的观点逻辑很彻底,所以好操作,总可以查到历史的发行价是多少,缩股比例一下子就出来了。正因为逻辑彻底,所以他就显得很极端。

很多人会说他这个不可行,政府不会同意,但这不是我们经济学研究的态度。我们不是说政府同意不同意,而是说他有道理没道理,如果有道理我们一起做政府的工作。

问题在于没有道理,张卫星的观点不能模糊,说是上市前的净资产太极端了,我们用上市后的净资产,再综合考虑盈利能力什么的,一综合就不好做了。我们国资委领导都知道,天天头疼的事情是国有股转让报到他。

5. 股权分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中国股市独特的流通与非流通现象,05年开始改革时,股市开始由熊变牛,这主要是因为:01-05年的5年熊市就是由全流通引起的,05年给出了一个解决的原则,市场上不明朗的因素消失了,利空出尽变利好!而且当时大小非只是获得流通权,真正流通要等两年后,加上05年上市公司的业绩开始大幅增长,这给牛市创造了条件。

现在大小非开始流通了,市场才真正感觉到了压力!大小非的成本太低,大部分都是几毛钱,甚至几分钱,股权分置改革从头到尾都是不公平的,但没有办法,散户最终是拧不过国有大股东的。当时散户也参与了投票,在当时的环境下,为了眼前利益,散户也不得不投赞成票,除非是条件的确很差的。

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除了国家想通过减持不想持有的股票获得真金白银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消除国有股一股独大这个毒瘤,但事实上,现在改完了,乌鸦仍然是黑的,并没变白!

其实用5个字来形容就足够了: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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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听假话,书城里很多书里都写得有!长篇大论,这里不够写啊!

6. 股权激励对于股价有影响吗

股权激励方案对公司股价的影响存在着以下逻辑关系:股权激励方案-激励管理层提升工作效率-公司业绩上升-股价上涨。经邦研究中心通过对A股实行过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研究分析发现,股权激励方案对公司股价存着明显的阶段性影响并且发现相关影响因素。

(1)股权激励草案出炉后,公司股价的超额收益会有所提升。但因存在着激励方案终止的风险,股价提升并不会特别明显。

(2)股权激励方案授权,授权后3个月公司股价超额收益相对前3个月提升非常明显。

(3)股权激励方案出炉的当年(业绩考核的基数年)公司业绩会有所保留,部分公司年报业绩增幅相对上一年会出现下降,公司股价超额收益在年报公布后会有所降低。

(4)激励方案获授权后的第一个考核年,激励的效应会明显反应到公司业绩上,公司业绩开始释放,会有较大增幅。公司股价在该年年报发布前3个月会迎来较大的超额增幅。

(5)在公司第一个考核年年报过后,激励效应会开始递减,公司股价超额收益走势会相对平坦。

(6)行权条件相对严格的激励计划,其股价平均涨幅高于行权条件。

(7)激励股票数量占公司流通股股本比例越高,股价在预案公告后上涨的幅度越大。

(8)在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中,如果高管人均薪酬太高,公司的收益率较低。

综合以上几点可以看出,股权激励事件存在投资机会,不仅存在短期预案日公告效应,还存在中长期的执行区间效应。对于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其股票具备一定的阶段性投资价值。我认为理想的建仓点出现在“激励方案业绩考核年年报后”和“激励方案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年报出台3个月前”之间的一段时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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