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减少对股票影响吗
1. 回购股票为什么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例如,雇员福利计划、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2)股票回购的主要目:反收购措施。
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
改善资本结构,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稳定公司股价。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
建立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购的股票作为奖励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职工的股票储备。
股票回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当一个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时,股价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两方面的叠加:首先,股票回购后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将发生变化。
在假设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变的情况下,股票的净资产值和股价存在一个不变的常数关系,也就是净资产倍数。因此,股价将随着每股净资产值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股票回购中净资产值的变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于公司回购行为的影响,及投资者对此的心理预期,将促使市场看好该股而使该股股价上升,这种影响一般总是向上的。
假设某公司股本为10 000万股,全部为可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2.00元,让我们来看看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进行股票回购,会对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股票价格低于净资产值。
假设股票价格为1.50元,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回购30%即3 000万股流通股,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值为15 500万元,回购后总股本为7 000万元,则每股净资产值上升为2.21元,将引起股价上升。股票价格高于净资产值,但股权融资成本仍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进行回购仍是有利可图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每股税后利润。
假设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润为3 000万元,全部派发为红利,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股价为2.50元。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为12%,高于银行利率10%。
若公司用银行贷款来回购30%的公司股票,则公司利润变为2 250万元(未考虑税收因素),公司股本变为7 000万股,每股利润上升为0.321元,较回购前的0.03元上升30.021元。其他情况下,在非上述情况下回购股票,无疑将使每股税后利润下降,损害公司股东(指回购后的剩余股东)的利益。
因此,这时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大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种措施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短期内股价也许会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升只是暂时现象,因此若非为了应付非常状况,一般无须采用股票回购。
2. 为何有些上市公司要减少注册资本
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由于多年经营亏损累积,即使以后若干年,企业的利润也无法弥补,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减资,用以弥补累积的亏损。
(2)调整过多的资本。公司成立初期需巨额资金,步入正轨后,资金则有可能过剩,因此亦需减资。
(3)增派股息。 由于股息是根据资本利润额进行分派的,所以减少资本就能增加股息。同时,还可与“一次性偿付累积债务”结合,一扫亏损,尽早恢复分红。
(4)公司合并。这通常是在公司资产平衡时进行。
(5)分离部分。将公司中某些部门分离独立时,资产也随之分离,这对企业来说也是减资。减资有形式上的和实质性的两种。形式上的减资是指仅在账本上减少资本,而公司财产不减,比如公司购回一定比例的流通股票,降低面额,将一笔资金归还股东等。因经营状况不佳而需弥补亏损的减资是实质性减资,大部分减资属于这种情况。
来源:找法网
3.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有什么后果
资本不变原则,是公司关于资本的基本原则。
但是,资本不变原则也不是绝对的,它是指公司的资本 不得随意改变,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变化,经过严格的 法定程序,公司的资本也是可以变化的,即可以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所谓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因为资本过剩,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停滞,不利于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公司亏损严重,注册资本额与其实有财产差额过大,公司的注册资本也就失去了它应有的表示公司信用状况的意义,同时,也会因公司连 年弥补亏损而使股东得不到分红,所以,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
由于减少注册资本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前景,关系 到公司的偿债能力,因而直接关系到广大股东和债权人的利 益,所以各国的公司法都对此规定了严格的程序。 本法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职权中已对公司减少注册 资本方案的提出及决议作了规定,即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内 部程序是: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交由股 东(大)会作出决议。
本条又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外部程序作了规定。 一, 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资产负债表是反 映公司一定时期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
财 产清单是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的财产状况,它仔细记载公司 的一切动产、不动产、债权、债务的种类和价额。 编制这两 个材料,就是为了让公司股东、债权人对公司的财产状况有 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从而决定是否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 本。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由于减少注册资本实际上是减 少公司实有财产,缩小公司的责任范围,因而关系到债权人 的利益,所以要及时通知债权人。 本条规定两种通知方式, 一是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这种通知是公司对特定债权人的逐一书面通知。
二是自作出 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至少公告三次,这是公司对其不特定的 债权人的通知。公告要在当地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
这种双 保险式的通知作法,是为了让所有债权人都知道公司减资的 决定。 三,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即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 自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的担保。
这些规定,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本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 资本的最低限额作了规定。
为此,本条特别强调公司减少资 本后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法定最低限额。 因为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是公司资本数量的变 化,其性质未发生变化、所以仍要遵守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依本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 司章程应载明的事项,所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要依法修 改公司章程,并进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