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要约收购对股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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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何操作股票要约收购

钱江水利在公布要约收购方案前的股价为12.80元,15.36元的要约收购价较上述价格足足溢价了20%!是不是有一种“捡到宝”的感觉?这不,在12日晚间公告要约收购的消息后,13日公司股价就先来了一个涨停!不过普通投资者最后是否真能“捡到宝”?从以往案例来看,还是个未知数。1 钱江水利股东溢价20%发起要约收购 诚意满满!先来看下钱江水利要约收购要点:简单来说,普通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4月17日起算的30个自然日内,申报接受要约,当然也可以不接受,并非强制。

为什么要发起要约收购?公告表示,是控股股东中国水务基于对钱江水利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巩固国有股东对于旗下上市公司的管控和决策力、维护企业长期战略稳定、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实现国有资产和股东价值的保值增值之目的。这里有一点非常重要,即最终的要约收购结果如何,直接关系到预受要约股东是否能实际获利,以及获利多少。

要约收购结果既包括收购人最终能收到多少股份,也包括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有多少股份能被收购。分两种情况:A、第一种情况: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 35,299,576股(即不高于要约收购数量),则收购人全额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B、第二种情况: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35,299,576 股(即超过要约收购数量),则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本次要约的预定收购数量÷要约期满后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具体到钱江水利的要约收购,计算公式可进一步细化为: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35299576÷要约期满后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其处理将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从上面的规则可以看出,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没有超过 35,299,576股,收购人能将投资者预受要约的股份以15.36元/股的价格全部买下,反过来说,即投资者将预受股份以高价全部卖给了收购人,投资者一般都能盈利。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一旦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35,299,576股,那么结果就是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股份不能被收购完,会导致被收走部分能盈利,但未被收走部分不能保证盈利的情况。这样就会产生风险。

特别是对于那些要约收购公告后,突击买入的投资者来说,其风险将会更大。举个例子:M公司大股东要以12元/的价格要约收购1亿股股票,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公告前的股价为10元,有投资者之前并未持有M公司股票,但看好其中的套利机会,决定在复牌后以11.5元/股价格买入10000股,要约收购期满后,公司股价为11元。

不同情况下的盈亏状况迥异: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没有超过1亿股,该投资者买入的股票全部被收购,其盈利=(12-11.5)*10000 = 5000(元),盈利5000元。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为2亿股,按照公式计算,该投资者买入的股票有一半被收购,另一半不被收购,其盈利=(12-11.5)*5000+(11-11.5)*5000 = 0(元),不赚不赔。

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为4亿股,该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仅有1/4被收购,有3/4不被收购,其盈利=(12-11.5)*2500+(11-11.5)*7500 = —2500(元),将亏损2500元。看到没?赚不赚钱,赚多少,基本取决于最终接受要约的股票总数,这个不到收购期结束,根本不知道,风险点就在这里。

当然,对于原本就持有M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而言,以接受要约的方式进行套利,获利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22018要约收购已出现几起 收购结果迥异2018年以来,已实施或已明确实施期限的要约收购案例并不算多。

沪市方面,除了钱江水利外,还有3月份实施完毕的爱建集团,以及1月份实施完毕的汉商集团。深市方面,云南城投和建新矿业年内要约收购已实施完毕。

从收购结果来看,爱建集团和汉商集团由于给出的要约价格较高,接受要约的申报较多,最终每个预受要约的投资者预受股份按比例被收购;而云南能投和建新矿业的要约价格相对于二级市场价格吸引力不大,接受要约的申报相对较少,最终每个预受要约的投资者预受股份全部被收购。值得注意的是,在建新矿业要约收购中,是伴随着建新矿业的破产重整。

国城控股是作为重整方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要约出价较低,甚至较收购公告前收盘价出现折价,普通投资者接受要约基本无利可图,这一案例较为特殊。附要约收购十问十答:1“收购”我还懂一点点,“要约收购”完全蒙圈,咋回事?要约收购分为两部分,要约和收购。

简单而言,要约收购其实就是一个土豪股东(或者行动一致的一群土豪)对全体股东发出承诺,将以某一确定价格购买大伙手里持有的某公。

2. 股票要约收购失败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是否还可以进行直接

五个阶段,应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一般协议收购。然而,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可能还包括一个强制性要约收购程序。所谓的强制性收购要约时,符合法定数额的持股股权,迫使目标公司类似股票的法律制度,向全体股东发出公开发售。根据上市公司管理办法“第13条,”宪法“第14条,在一项协议,收购的过程中,两件事情发生的收购,则收购方应通过要约收购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他们的全部股份提供:

1。协议,以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所持有,控制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继续增加其持股比例或者增加控制;

2。协议,以收购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收购人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控制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以上。

>;这个系统的理论基础在于:在今天越来越支离破碎上市公司的情况下,持有一个第三%的股权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已基本实现了对公司的控制。股东可以不仅可以根据的自由委任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一天 - 到 - 一天的操作,管理决策,并进一步在市场以购买该公司的股票,以达到绝对控制的位置,但也并不是一件难事。小股东被剥夺了他们的权利,事实上,主导地位的花式,从公平的角度来看,股东有权将其股份出售以合理的价格最大的股东权利,因此,要求的持股达到30%以上,第一大股东,以合理的价格提出全面收购建议,这是绝对必要的,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 什么叫要约收购

什么叫要约收购? 收购上市公司,有两种方式: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而后者是更市场化的收购方式。

从协议收购向要约收购发展,是资产重组市场化改革的必然选择。那么,要约收购先进在哪呢?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控制该上市公司的目的。

收购人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要约收购(即狭义的上市公司收购),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买卖交易使收购者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到法定比例(《证券法》规定该比例为30%),若继续增持股份,必须依法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与协议收购相比,要约收购要经过较多的环节,操作程序比较繁杂,收购方的收购成本较高。而且一般情况下要约收购都是实质性资产重组,非市场化因素被尽可能淡化,重组的水分极少,有利于改善资产重组的整体质量,促进重组行为的规范化和市场化运作。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交易场地不同。 要约收购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进行,而协议收购则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场外通过协议转让股份的方式进行;二是股份限制不同。

要约收购在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达到30%时,若继续收购,须向被收购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90%以上时,收购人负有强制性要约收购的义务。 而协议收购的实施对持有股份的比例无限制;三是收购态度不同。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订立合同收购股份以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协议收购通常表现为善意的;要约收购的对象则是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持有的股份,不需要征得目标公司的同意,因此要约收购又称敌意收购。 四是收购对象的股权结构不同。

协议收购方大(相关,行情)多选择股权集中、存在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以较少的协议次数、较低的成本获得控制权;而要约收购中收购倾向于选择股权较为分散的公司,以降低收购难度。五是收购性质不同。

根据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上市公司收购可分为部分收购和全面收购两种。 部分收购是指试图收购一家公司少于100%的股份而获得对对该公司控制权的行为,它是公司收购的一种,与全面收购相对应。

对股价会怎么样? 要约收购事件对目标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还是非常大的,但这种影响相当短暂的。在目标公司发布要约收购公告后,目标公司的股价出现了连续涨停的现象,但这种上涨的趋势很快会被后续的下跌改变。

要约收购会对目标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要约收购事件能否给目标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不能给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帮助的要约收购是不能提升目标公司股票价值的。

我国的要约收购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要约收购。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则必须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非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占整个股份的比例很高,国有股和法人股在进行协议转让的过程中很容易触发要约收购。在实行分类要约和分类定价的制度下,流通股股东很难应约,这也导致整个要约收购出现了无人应约或少量应约的现象,而偏离了要约收购其真实的经济意义。

4. 收购要约对散户有什么意义

我看上面两个回答都是业余人士,有可能误导股东,忍不住出来说几句。

专业答案是: (1)要约期内(30天),石油大明股东可以以10。3的价格把股票卖给中石化。

(2)要约期结束后,如果还有小于10%的股东没有把自己股票卖给中石化,中石化可以申请石油大明股 票退市,也就是石油大明股票永久停牌。 退市后,石油大明这部分股东仍然可以继续选择以10。

3的价格把股票卖给中石化。或者选择继续持股,作为股东参加公司以后的分红,行使股东权利与义务。

中石化可能以协议的方式以新的价格继续收购这些股份。总之,股东持股的权利是平等的,做不做股东是股东的权利,即使你只有1股石油大明,股东持股的权利就不能被其它大股东轻易/顺便剥夺,凡事都要协议。

(3)要约期结束后,如果还有超过10%的股东没有把自己股票卖给中石化,石油大明则具有了继续上市 的资格。中石化现在是大股东,但也不可以申请石油大明股票退市。

石油大明依然还在股市上将继续存在。但以后的情况大致有几种可能: a。

中石化继续以新的要约收购石油大明。 新的要约当然要比老的要约10。

3要高。 b。

石油大明成为小盘股,并且是收购的概念,它还要进行股改。这些没有放弃石油大明的股东股改投票应该是很一致的, 石油大明自然受到市场追捧,这种可能性比较大。

c。 中石化放弃收购石油大明,石油大明如果业绩下滑,股票下跌,会有这个可能性,但考虑到现在 的火箭上升油价。

从目前收购规则、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博奕规则来看,被收购方是比较主动的,进可攻,退可守。中石化收购的时机不太好,大盘在涨,油价长期看涨,这种情况下按国际收购收购价格应该至少溢价30%到50%以上,甚至是翻倍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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