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股票 激励股票 名单
限制性股票激励名单 需要过董事会审议吗
华夏幸福(600340.SH)、保利地产(600048.SH)、中国银行(601988.SH)、威孚高科(000581.SZ)、农业银行(601288.SH)、中南传媒(601098.SH)、上汽集团(600104.SH)、三一重工(600031.SH)、工商银行(601398.SH)、建设银行(601939.SH)、伊利集团(600887.SH)、青岛海尔(600690.SH)、贵州茅台(600519.SH)、马钢股份(600808.SH)、五粮液(000858.SZ)、招商蛇口(001979.SZ)、中国平安(601318.SH)、恒瑞医药(600276.SH)、美的集团(000333.SZ)、华侨城A(000069.SZ)及复星医药(600196.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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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三板股权激励的模式有哪些啊?
新三板股权激励的模式有以下十一种模式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
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
将放弃行权。
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通过授予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操作程序或流程如下:(一)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1、董事会负责制定激励计划;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3、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
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4、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后即可实施;5、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1、董事会制定股票期权授予方案;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满足后,对激励对象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完成登记等相关程序;4、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三)股票期权行权程序1、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2、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作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或转让股份。
模式二:限制性股权限制性股权是指挂牌公司以低于二级市场上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以自筹资金购买公司股票。
限制性股权一般会设定股票锁定期(即持有股票但不能出售),在公司业绩达到预先设定的考核指标后,方可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比例将股票进行解锁。
限制性股权的特殊性便在于方案一经通过,员工在数月之内一般就能成为公司股东,只不过其股份存在漫长的锁定期。
这对于员工的心理压迫非常强烈,员工要变成股东须投入自有资金,且这些行为不可逆转(股票期权可放弃),员工只能竭尽全力去实现解锁条件。
模式三:虚拟股权虚拟股权指公司授予被激励对象一定数额的虚拟股份,被激励对象不需出资而可以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需要公司支付。
被激励者没有虚拟股票的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
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在虚拟股票持有人实现既定目标条件下,公司支付给持有人收益时,既可以支付现金、等值的股票,也可以支付等值的股票和现金相结合。
虚拟股票是通过其持有者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将他们的长期收益与企业效益挂钩。
相对于其他激励模式,虚拟股权操作更加简便,虚拟股权方案的制定、操作均只需公司内部通过即可,且未有相关法律法规限制,其实质为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
同时虚拟股权的影响可以一直延伸下去,并不因为股票价格、行权、解锁等事项而受到影响,其最大的制度价值在于利用虚拟股权给予的分红权调动企业员工为公司长远发展而共同努力的积极性。
模式四: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指公司授予经营者一种权利,与虚拟股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果经营者努力经营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升或公司业绩上升,经营者就可以按一定比例获得这种由股价上扬或业绩提升所带来的收益。
收益为行权价与行权日二级市场股价之间的差价或净资产的增值,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支付现金,行权后由公司支付现金、股票或股票和现金的组合。
股票增值权激励模式与虚拟股权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均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实现了相应条件后可依据该种权利获得分红。
对于公司来说,操作非常便利,只需公司内核审批,无须解决股票来源问题,亦不存在资本操作的一系列难题。
但股票增值权激励模式直接以股票价格的升降作为支付激励对象的分红标准,可能导致激励对象过分关注股票价格的升降。
且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弱式有效性,股价与公司业绩存在较大偏差,这一客观原因会让员工忽视对于业绩的追求,从而背离激励初衷。
模式五:账面增值权账面增值权是股票增值权的衍生方式,增值权也是指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
这种方案与公司股价的变化无关,只与公司净资产挂钩,参考系数主要来源于公司净资产的增减。
举例来说:一家新三板公司与公司总经理确定的激励方式是授予其10万股的账面增值权,授予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10元,期限是3年,挂牌后3年内经过管理层和这位经理的共同努力,公司年报披露每股净资产涨到了20元,那么这个时候公司需要向这位总经理支付的对价就是10万*(20-10)=100万元现金或等值的股票。
至于选哪种可以在协议里约定优先权或由被激励人自行选择。
这种方案一般适用于非上市的公众公司,尤...
股权激励概念股都有哪些股票
业绩股票是指公司根据业绩水平,以股票作为长期激励形式支付给管理 层。
公司在年初设定业绩目标,如果年末达到目标,则公司为管理层提取一定 的激励基金用以购买本公司股票。
(1)优点①业绩股票符合国内现有法律法规,符合国际惯例,比较规范,经股东 大会通过即可实行,操作性强。
②管理层所获得的激励基金必须购买为公司股票且在任职期间不能转 让,因此该模式有一定的长期激励约束效用。
③业绩股票模式使经营者真正持有股票,一旦将来股票下跌,经营者会 承受一定损失,因此有一定约束作用。
④每年实行一次,因此,能够发挥滚动激励、滚动约束的良好作用。
(2)缺点①公司的业绩目标确定的科学性很难保证,容易导致公司高管人员为获 得业绩股票而弄虚作假。
②激励成本较高,有可能造成公司支付现金的压力。
(3)适用情况只对公司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不要求股价的上涨,因此比较适合业绩稳 定型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
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是利好还是利空?
限制性股权激励其实就是公司董事会告诉公司高管,如果你完成了设定的经营成绩(即满足“限制性”条件),就可以以规定的价格(你的例子中是4.1元)购买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效果与激励计划价格和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是密切相关的。
以你的例子来说,计划激励价格为4.1,股票现价为9.9,那么此激励计划会刺激激励对象努力完成激励目标(因为这样他就可以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反之,如果激励价格与股票现价接近,则对激励对象的刺激效果有限。
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计划激励价格远高于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这样虽然对管理层的激励效果有限,但另一方面却可以为二级市场(即证券交易市场)注射信心(这很好理解,公司股票现在才10元,董事会却告诉高管:你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在3年后以15元的价格购买股票,这反映了董事会对公司股价的强烈信心)。
综上,股权激励是要综合分析的,一般而言,市场对其的解读是中性偏利好(反正不是坏事),但具体反映在股价上,一般不会出现特别明显的暴涨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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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有什么用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其中,为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在正式颁布的《办法》中明确规定激励对象不应包括独立董事),但是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以督促高管人员勤勉尽责。
结合前一条规定,我们发现凡违法违规的公司和个人都得不到股权激励机制的照顾,这说明股权激励机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促优汰劣,从微观的角度来讲,对公司高管个人或群体实施股权激励,是使其全心全意把心思放在生产经营上,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得到实实在在的提高。
每个上市公司质量得到提高,自然股市的整体质量也就得到提高。
在股票来源方面,《办法》明确了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本公司股份以及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等三个来源。
一直以来,股票来源是困扰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最大问题,随着新《公司法》的修订,在资本制度、回购公司股票等方面进行了突破,最终使得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得以消除。
这几个来源简单明了,既利于管理层监管又利于股民们监督,不给动歪脑筋的人以空子可钻。
在股票数量方面,参考了国际上的一些通行做法,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其中个人获授部分原则上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从这里可以看出,管理层的意思还是着眼于激励,但具体公司规模大小的不同,可能还是会造成一些问题。
比如一些国有大盘股,即使10%那也将是一个天文数字,而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来说,10%还很可能不够分。
在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方面,明确了股权激励不是无条件实施的,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此外,《办法》还针对股权激励计划中应该包括的事项和内容做出了较为详细规定或说明,此举给上市公司就如何进行股权激励计划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2、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一般以业绩或时间为条件,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只有在激励对象达到业绩目标或服务达到一定期限时才能出售。
《办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条件作了强制性的规定。
对于其他激励对象,激励是否与业绩挂钩由上市公司自行安排。
在时间方面,《办法》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获授的股票规定了禁售期,要求在本届任职期内和离职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转让,以鼓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持股,将个人收益与公司业绩挂钩,克服任职期内的短期行为。
对其他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禁售期由上市公司自行规定。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发达国家证券市场通常采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由于具有“公司请客,市场买单”的优点,一直受到上市公司特别是人力资本密集、股价增长潜力比较大的公司的青睐。
《办法》在制订过程中参考了国际上有关股票期权激励的一些通行做法: 股票期权的授出可以考虑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为了避免激励对象有短期套现行为,《办法》要求权利授予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应保证至少1年的等待期,并且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按比例行权。
对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市价与公布前一日的市价孰高原则确定,不应低于其高者,以避免股价操纵。
考虑到激励对象,尤其是高管人员属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易出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行为,《办法》以定期报告的公布和重大事件的披露为时点,设立了授予和行权窗口期,激励对象只有在窗口期内才能被授予股票期权或者是行权。
4、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为薪酬委员会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最后由股东大会批准。
为了让中小股东尽可能参加表决,独立董事应当向所有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并且在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专业顾问和市场监督作用。
在股东大会批准之后,还需向证监会报备,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具体实施时,上市公司还应当为激励对象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或指定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专用账户,并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其行权申请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此外,为了增加透明度,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办法》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要求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后及时披露,还要求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5、监管和处罚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制订了严格的监管和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权益返还、没收违法所得、市场禁入等;情节严重的,还将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
股权激励人员可以购买本公司的股票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未公开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属内幕信息。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某人知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而买卖本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部信息的都不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而且有可能构成内幕交易而受到法律惩罚。
如果他不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可以买卖本公司股票,同时仍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某人仅是公司的中层管理者,有权买卖本公司股票。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