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类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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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类标记

股票有多少种类?

股票的分类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股份,它是构成股份公司股东的基础。

普通股有以下几个特征:①经营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拥有选举表决的权利。

②收益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凭其所持有的股份参加公司盈利分配,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具有不确定性,且普通股的盈利分配顺序后于优后股。

③认股优先权。

如果股份公司增发普通股票,原有普通股股东有权优先认购新发行的股票,以保证其对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④剩余资产分配权。

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在其清偿债务和分配给优先股股东之后,剩余资产可按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股份进行分配。

目前在我国沪深两市上市的A、B股均为普通股,未上市流通的国家股法人股基本上都属于普通股。

(2)优先股。

优先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给予认购者某些优先条件的股票,优先股有以下几个特征:①约定股息率。

优先股股东的收益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其收益与公司经营状况无关。

②优先清偿剩余资产。

股份公司破产清盘时,其分配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③表决权受限制。

优先股股东无经营参与权和选举权。

④一般不能上市交易。

即优先股的流通性受到一定限制。

在我国股份制革初期,曾发行过优先股,如上海市场的一汽金杯,北京天龙等等,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规范,目前在我国优先股的数量已经比较少,且大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按投资主体的性质股票可发分国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

(1)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

国家股目前仍不能上市流通,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3)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投资可上市流通股票所形成的股份。

内部职工股和转配股也属于社会公众股,除社会公众股、转配股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持股之外,其他社会公共股均可上市流通,可以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也称为流通股。

(4)由于我国的特殊情况,我国上市公司股票又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等。

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是由我国境内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B股:即人民币特种股票。

是以人民币标明通面值,以外币(美元或港元)认购和买卖,在上海和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

目前我国B股股票共有100余只。

H股:即在内地注册,在香港上市的外资股,香港的英文是HongKong,取其字首,即为H股,依此类推,在纽约上市的股票为N股,在新加坡上市的股票为S股。

股票分为哪些种类啊?

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股票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①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

三者在权利和义务上基本相同。

不同点是国家股投资资金来自国家,不可转让;法人股投资资金来自企事业单位,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才可以转让;个人股投资资金来自个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②按股东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及两者的混合等多种。

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赖公司盈利的多少,因此风险较大,但享有优先认股、盈余分配、参与经营表决、股票自由转让等权利。

优先股享有优先领取股息和优先得到清偿等优先权利,但股息是事先确定好的,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变化,一般没有投票及表决权,而且公司有权在必要的时间收回。

优先股还分为参与优先和非参与优先、积累与非积累、可转换与不可转换、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等几大类。

③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为有面额、无面额及有记名、无记名四种。

有面额股票在票面上标注出票面价值,一经上市,其面额往往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无面额股票仅标明其占资金总额的比例。

我国上市的都是有面额股票。

记名股将股东姓名记入专门设置的股东名簿,转让时须办理过户手续;无记名股的名字不记入名簿,买卖后无需过户。

④按享受投票权益可分为单权、多权及无权三种。

每张股票仅有一份表决权的股票称单权股票;每张股票享有多份表决权的股票称多权股票;没有表决权的股票称无权股票。

⑤按发行范围可分为A股、B股H股和F股四种。

A股是在我国国内发行,供国内居民和单位用人民币购买的普通股票;B股是专供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以外币买卖的特种普通股票;H股是我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在香港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股是我国股份公司在海外发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股票的类型有哪些?

股票种类很多,可谓五花八门、形形色色。

这些股票名称不同,形成和权益各异。

股票的分类方法因此也是多种多样的。

有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的区分。

这一区分主要依据股票的上市地点和所面对的投资者而定。

按股东权利分类,股票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后配股。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

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

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1)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

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的多少而定。

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2)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

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

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

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

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每年一次的股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

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那么你就有权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

当然,在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而转让或出售认股权又比较困难或获利甚微时,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

公司提供认股权时,一般规定股权登记日期,股东只有在该日期内登记并缴付股款,方能取得认股权而优先认购新股。

通常这种登记在登记日期内购买的股票又称为附权股,相对地,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的股票就称为除权股,即股票出售时不再附有认股权。

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不再附有认股权。

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包括老股东),便无权以低价购进股票,此外,为了确保普通股权的权益,有的公司还发认股权证——即能够在一定时期(或永久)内以一定价格购买一定数目普通股份的凭证。

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是和股票、债券一起发行的,这样可以更多地吸引投资者。

综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两个特点不难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余资产分配可能大起大落,因此,普通股东所担的风险最大。

既然如此,普通股东当然也就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而普通股的后两个特性恰恰使这一愿望变成现实——即提供和保证了普通股东关心公司经营状况与发展前景的权力的手段。

然而还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股和优先股向一般投资者公开发行时,公司应使投资者感到普通股比优先股能获得较高的股利,否则,普通股既在投资上冒风险,又不能在股利上比优先股多得,那么还有谁愿购买普通股呢?一般公司发行优先股,主要是以"保险安全"型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对于那些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投资者,普通股才更具魅力。

总之,发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目的在于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兴趣的资本。

2.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

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

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

我国的股票类型

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股票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①按股票持有者可分为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三种。

三者在权利和义务上基本相同。

不同点是国家股投资资金来自国家,不可转让;法人股投资资金来自企事业单位,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才可以转让;个人股投资资金来自个人,可以自由上市流通。

②按股东的权利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及两者的混合等多种。

普通股的收益完全依赖公司盈利的多少,因此风险较大,但享有优先认股、盈余分配、参与经营表决、股票自由转让等权利。

优先股享有优先领取股息和优先得到清偿等优先权利,但股息是事先确定好的,不因公司盈利多少而变化,一般没有投票及表决权,而且公司有权在必要的时间收回。

优先股还分为参与优先和非参与优先、积累与非积累、可转换与不可转换、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等几大类。

③股票按票面形式可分为有面额、无面额及有记名、无记名四种。

有面额股票在票面上标注出票面价值,一经上市,其面额往往没有多少实际意义;无面额股票仅标明其占资金总额的比例。

我国上市的都是有面额股票。

记名股将股东姓名记入专门设置的股东名簿,转让时须办理过户手续;无记名股的名字不记入名簿,买卖后无需过户。

④按享受投票权益可分为单权、多权及无权三种。

每张股票仅有一份表决权的股票称单权股票;每张股票享有多份表决权的股票称多权股票;没有表决权的股票称无权股票。

⑤按发行范围可分为A股、B股H股和F股四种。

A股是在我国国内发行,供国内居民和单位用人民币购买的普通股票;B股是专供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以外币买卖的特种普通股票;H股是我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在香港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普通股票;F股是我国股份公司在海外发行上市流通的普通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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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刚刚在财大师上面查了一下,证券登记按证券种类可以划分为股份登记、基金登记、债券登记、权证登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等;按性质划分可以分为初始登记、变更登记、退出登记等。

以下按性质划分标准进行介绍。

(一)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前,由中国结算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人的申请维护证券持有人名册,并将证券记录到投资者证券账户中。

按照证券类别和发行情况,可以对证券初始登记进一步划分为股份初始登记、基金募集登记、债券发行登记、权证发行登记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发行登记。

(二)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指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执行并确认记名证券过户的行为。

具体做法是以账户划转的方式在投资者或账户之间转移,并相应更改股东名册或债权人名册。

1.证券过户登记。

按照引发变更登记需求的不同,可以将证券过户登记划分为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过户登记(以下简称“集中交易过户登记”)和非集中交易过户登记(以下简称“非交易过户登记”)。

2.其他变更登记。

其他变更登记包括证券司法冻结、质押、权证创设与注销、权证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或回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或赎回等引起的变更登记。

对于其他变更登记,中国结算公司将相应维护证券账户和证券持有人名册的记录,采取变更余额、对质押和司法冻结等情况加以标记等措施。

(三)退出登记 股票终止上市后,股票发行人或其代办机构应当及时到中国结算公司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的退出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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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市什么时候有的?

我国最早发行股票是在80年代中期,1984年北京的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为中国的第一家股份制企业。

随后,上海的飞乐公司、深圳的宝安公司相继发行了股票。

1988年前后在上海和深圳出现了地区性的股票交易。

1990年12月19日上证所开业挂牌股票仅有8只股票,人称"老八股"。

1991年7月3日深交所开业

什么叫风险警示股票

名词解释——中国A股市场中的一种制度。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的通知〉,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简称"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

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分类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五)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六)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七)公司可能被解散;(八)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九)因第12.14条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的20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提交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并获得本所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该特别处理,并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交易所撤销其股票简称中的"*ST"。

上市公司应在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之前1个交易日发布公告。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除外)超过1亿元且占净资产值100%以上(主营业务为担保的公司除外)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后,在24个月内再次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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