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建设 股票
城镇化建设的股票有几支?
业内人士普遍的说法是,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
从中国国情出发。
官方统计的数据是,在城镇打工的2.6亿的农民工中,真正在城市购房的还不足1%;大约有1,而这样的改革,势必也会对解决收入分配、扩大内需等问题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学校不足,学位短缺。
全国加速推进城镇化、航空、输油气管道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的发展小城镇,这样才能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在此基础上,造成道路不畅,交通堵塞,在东部地区,优化提升京津冀城镇化建设的大背景是什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集约高效”、“可持续”三个原则,按照“以大城市为依托。
城市管理者一定要作好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克服和防止盲目扩镇、建镇热潮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一部分转移到镇、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浊水横流,河流污染,使城市人口的机械增加与城市公用设施,高度重视城镇化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布局合理、节约土地;供水、供电,城镇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6。
正确的城镇化道路应该是稳步发展特大城市和大城市。
第二,要坚决防止大城市病的发生。
具体到对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布局,更进一步的规划是.9亿人,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十八大之前,对于城镇化建设,十六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七大的进一步补充是,户籍制度正在改革,农民进城的门槛正在降低,进城落户的条件正在放宽,这是加速推进城镇化所必要的。
但同时必须坚决防止在城市基础设施跟不上的情况下,城市人口机械性的过快增加、问题也日益凸显,环境破坏;社会治安恶化等大城市病的发生,城镇化中接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应以城市为主,城市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点和主导方面。
切不可形成扩镇,这是必然趋势。
但是全国1.9万个建制镇不可能全面扩容,不能一哄而起.92%提升到51.27%,虽然从表面上看,中国城镇化建设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但背后潜藏的诸多矛盾。
目前如何发展城镇化建设?在目前城镇化过程中,应坚持正确的建设方向并注重引导,防止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
第一,完善城市功能,扩大城市容量,以此来发挥其对城镇化发展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为破解城镇化的改革难题,未来除了将大幅度提高农村征地补偿,积极开辟就业渠道,给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条件;做好宏观调控、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创造新需求,围绕未来城镇化战略布局,下一步国家将统筹推进铁路。
目前中国城镇化率统计是以常住人口计算,按照这样的算法是已经突破了50%,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水平来说,中国的城镇化率大概只有35%-36%、供气紧张;垃圾处理不了,“按照统筹城乡.59亿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是处于“半市民化”状态,按照政府提供的教育、生产和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资源(600139,股吧)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是在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向上释放出了“转型”的“新信号”。
从1978年到2011年?2012年12月16日。
其次才是小城镇,改革土地管理制度之外,还有可能在全国统一推行居住证,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推动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城镇化发展由速度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但如果按照有城镇户籍的人数,城镇化率从17,必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公路、水运,做好统筹规划,选择少数有发展条件的镇有重点地扩建和发展、教育、服务。
谁提出的?目的意义是什么?是中央提出来的。
目的和意义是遵从“公平共享”
新型城镇化概念股有哪些
未来几年内,新型城镇化(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城市建设、房地产等相关产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和资本市场的新宠儿。
推动相关城市公共基础建设,带动跨区城际铁路、公路、能源等基建领域的投资。
总结来看,除了利好机械、建材、钢材、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公司之外,新型城镇化还利好园林、房地产、智慧城市等板块。
相应的概念股主要包括:园林行业:普邦园林、铁汉生态、蒙草抗旱房地产行业:云南城投、华夏幸福、金科股份、渝开发绿色智慧城市:银江股份、北新建材、碧水源。
...
如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首先要推进产业布局一体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升农业对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支撑能力,促进城乡各个产业互动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农业生产成就举世瞩目。
进入新世纪,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连续出台,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连增”,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十连快”。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随着农业不断发展,农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动、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凸显。
特别是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户经营难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难以吸纳现代生产要素,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种地农民收入。
因此,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强调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现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充分激发农业生产潜能,并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上,要求坚持土地产权集体所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要求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
要求坚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强调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化,鼓励承包土地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这些决策,明确了土地产权、承包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界限,澄清了人们对土地权益的模糊认识,有利于克服土地产权虚化的弊端,有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有利于提高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效益。
在农业经营方式上,一是鼓励发展合作经济,扶持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
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时,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这就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
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可以抓住机遇、培育经营活力、增强发展能力、壮大经济实力。
二是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
这表明支持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但同时要求工商资本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产品(000061,股吧)品牌,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努力提高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水平。
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利益格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核心是城乡主体权利,构建全体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形成造福百姓、富裕农民的利益格局。
重点是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来源,尽快扭转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的局面。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推行、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跨地区跨行业的转移就业,城乡二元体制逐步被打破。
新世纪以来,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使工农城乡逐步走向协调发展。
但是,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民进城就业空间狭窄,收入难以稳定;农业生产资源束缚趋紧,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频发,增收难度加大;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缓慢,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一直是农民增收的薄弱环节。
总体上看,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近年来高于城市居民,但从绝对数看,农村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拉大。
目前,部分进城农民的身份尚未得到确认,不能充分享受城市的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
如何让广大农民分享现代化发展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强调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让农民增加种地收入,而且强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明确提出“两个保障”:一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要求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的权利,分享集体资源和经营性资产的收益。
二是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
要求通过试点,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
同时,明确提出允许进城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还提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产权、林权、股权等各种产权公开、公正流转交易,促进农业农村资源资本化,让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
这些规定不仅从体制机制上提出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途径,而且从工作部署上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拓宽了农民增加收入的渠道,有助于农民和城市居民...
选择中投国发做城镇化建设有什么好处?
以“市民化”为核心推动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不是物的城镇化,而是人的城镇化,这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核心。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半数,城镇化率达到51.27%。
但这一数据是按照常住人口的口径进行统计的。
实际上,201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4.15%,意味着有2.13亿多城镇常住人口并没有真正成为所在城镇的居民。
因此,推动“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当前的一大关键。
“市民化”的程度决定新型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
“市民化”的关键问题之一是户籍改革。
安邦此前分析指出,由于户籍的背后捆绑了很多的利益,因此很难一下子彻底取消这种制度,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将成为国内户籍改革的最后“堡垒”。
可以肯定,户籍改革没有“一招鲜”,也无法在全国搞“一刀切”。
现实地来看,户籍制度改革应该由中央向地方充分放权,稳步推进改革。
从实际情况来看,户籍制度改革越在规模小的中小城市,越容易解决。
安邦的智库学者建议,中央在进一步的户籍改革中应该对地方充分放权,让地方主动去改、去突破,可能会推进更快,有更现实的效果。
我们认为,国内户籍改革应该抓住如下几个要点:一是中央要对地方充分放权,同时也让地方承担更多地责任;二是自下而上地推进户籍改革,不搞全国“一刀切”,允许地方政府有创新;三是单向改革原则,即户籍制度改革只能推进,不能后退,这可以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估挂钩;四是由政府核心部门综合推动,而不能由公安部门来牵头。
因为户籍改革是个重大的综合改革,而不是户籍管理改革。
农民的“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进展的重要体现。
正如李克强副总理所言,城镇化要通过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快发展介乎农村和大城市间的城镇(包括镇或二三线城市等),缩小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条件。
在城镇化的模式上,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还要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内涵方面由“乡”变“城”的转变。
因此,在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社会保障缺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新市民就业、城市产业变化等一系列难题。
从成都市与重庆市这两个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情况来看,虽然已经在某些领域获得了突破和进展,但也面临诸如土地流转、农民利益保障、公共服务不足等难题。
有鉴于此,今后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不应该把重点放在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张,更不应该把主要兴趣点集中在利用城乡统筹机会来玩城乡土地指标的游戏。
在我们看来,地方政府一方面应该放缓统筹城乡的节奏,消化城乡统筹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则应重新看待农业产业与城市产业发展的问题,尤其是要发展现代农业,为更高质量地推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来发挥作用。
此外,“市民化”也需要把握好力度。
过慢自然无法适应当前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但过快也可能突然加重城市管理的难度,造成难以应付的局面。
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市民化”简单化,变成对官员的一个数字考核。
在让新市民进城的同时,最需要努力解决的这些新市民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只有让新市民与城市经济、社会保障融为一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也才能称之为新型城镇化。
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城镇化道路 中国幅员辽阔,东部、中部、西部各方面情况都有不小的差异。
即使是区域内部,各省、各市的实际情况都各不相同。
因此,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应视为一个复杂的系统来看待,尤其要重视区域差异问题。
正如安邦此前所言,新型城镇化作为新一届政府要打的一张经济“王牌”,在不同区域的侧重点也不相同:在东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更多意味着城市经济的转型和升级;而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更多意味着如何建设和发展的问题。
在投资、城乡统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土地政策、产业转移等各个方面,中央不应该在全国实行“一刀切”政策,中西部地区应该得到更多差异化的政策。
安邦研究团队认为,可以从规模(人口及经济等指标)、区域(东、中、西,或沿海、内陆地区)两个维度,划分不同的情况,据此选择不同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从人口规模来看,我国目前并没有特别合适的城市划分标准。
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上、不满50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
但这部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废止,且同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没有设定城市规模的条文。
学术界2010年曾提出了新的标准,不过目前使用范围有限。
2010年,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出版的2010年《中小城市绿皮书》依据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提出的全新划分标准为: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
如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思路,措施和建议
以“市民化”为核心推动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不是物的城镇化,而是人的城镇化,这是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核心。
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半数,城镇化率达到51.27%。
但这一数据是按照常住人口的口径进行统计的。
实际上,201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4.15%,意味着有2.13亿多城镇常住人口并没有真正成为所在城镇的居民。
因此,推动“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当前的一大关键。
“市民化”的程度决定新型城镇化的水平和质量。
“市民化”的关键问题之一是户籍改革。
安邦此前分析指出,由于户籍的背后捆绑了很多的利益,因此很难一下子彻底取消这种制度,特别是在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特大城市,将成为国内户籍改革的最后“堡垒”。
可以肯定,户籍改革没有“一招鲜”,也无法在全国搞“一刀切”。
现实地来看,户籍制度改革应该由中央向地方充分放权,稳步推进改革。
从实际情况来看,户籍制度改革越在规模小的中小城市,越容易解决。
安邦的智库学者建议,中央在进一步的户籍改革中应该对地方充分放权,让地方主动去改、去突破,可能会推进更快,有更现实的效果。
我们认为,国内户籍改革应该抓住如下几个要点:一是中央要对地方充分放权,同时也让地方承担更多地责任;二是自下而上地推进户籍改革,不搞全国“一刀切”,允许地方政府有创新;三是单向改革原则,即户籍制度改革只能推进,不能后退,这可以与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估挂钩;四是由政府核心部门综合推动,而不能由公安部门来牵头。
因为户籍改革是个重大的综合改革,而不是户籍管理改革。
农民的“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进展的重要体现。
正如李克强副总理所言,城镇化要通过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加快发展介乎农村和大城市间的城镇(包括镇或二三线城市等),缩小区域差异和城乡差异,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条件。
在城镇化的模式上,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还要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内涵方面由“乡”变“城”的转变。
因此,在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社会保障缺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新市民就业、城市产业变化等一系列难题。
从成都市与重庆市这两个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情况来看,虽然已经在某些领域获得了突破和进展,但也面临诸如土地流转、农民利益保障、公共服务不足等难题。
有鉴于此,今后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不应该把重点放在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张,更不应该把主要兴趣点集中在利用城乡统筹机会来玩城乡土地指标的游戏。
在我们看来,地方政府一方面应该放缓统筹城乡的节奏,消化城乡统筹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则应重新看待农业产业与城市产业发展的问题,尤其是要发展现代农业,为更高质量地推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来发挥作用。
此外,“市民化”也需要把握好力度。
过慢自然无法适应当前快速城镇化的进程;但过快也可能突然加重城市管理的难度,造成难以应付的局面。
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把“市民化”简单化,变成对官员的一个数字考核。
在让新市民进城的同时,最需要努力解决的这些新市民的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只有让新市民与城市经济、社会保障融为一体,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化,也才能称之为新型城镇化。
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城镇化道路 中国幅员辽阔,东部、中部、西部各方面情况都有不小的差异。
即使是区域内部,各省、各市的实际情况都各不相同。
因此,中国的新型城镇化应视为一个复杂的系统来看待,尤其要重视区域差异问题。
正如安邦此前所言,新型城镇化作为新一届政府要打的一张经济“王牌”,在不同区域的侧重点也不相同:在东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更多意味着城市经济的转型和升级;而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更多意味着如何建设和发展的问题。
在投资、城乡统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土地政策、产业转移等各个方面,中央不应该在全国实行“一刀切”政策,中西部地区应该得到更多差异化的政策。
安邦研究团队认为,可以从规模(人口及经济等指标)、区域(东、中、西,或沿海、内陆地区)两个维度,划分不同的情况,据此选择不同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从人口规模来看,我国目前并没有特别合适的城市划分标准。
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20万以上、不满50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20万的城市。
但这部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废止,且同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并没有设定城市规模的条文。
学术界2010年曾提出了新的标准,不过目前使用范围有限。
2010年,中国中小城市科学发展高峰论坛组委会、中小城市经济发展委员会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出版的2010年《中小城市绿皮书》依据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提出的全新划分标准为:市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5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1000万...
未来十年股市和楼市哪个市场收益高
今日接受乐居的超级访谈很抱歉,因为提问太踊跃,尽管在规定时间不断回答,但仍不能满足大家的要求,加上120字的限制,有些答复不全面,现就大家共同关注的未来五年最看好哪个市场,以及如何看待股市、楼市、金市,如何作资产配置整理成文,以飨读者! 问:近日张欣在说,有投资鼻祖说在中国投资房地产是唯一选择,你们怎么看啊? 答:这观点肯定是不对且有所偏颇的,只是因过往几年因股市的长期走熊及低迷,通胀的严重,房价以其保值功能及房价的高增长引人瞩目并为投资人带来丰厚回报才给人此印象,但是做投资不能光以历史看未来!其实回顾过去十年金价的升幅同样是惊人的! 问:不知对黄金、铂金等贵金属投资怎么看?现在美元强势,黄金走弱的情况下适合抄底做长线持有投资吗? 答:由于美元与黄金具有负相关性,但若以现时美元走强而看跌黄金的未来将有所偏颇。
无疑,美元和黄金同为最重要的储备资产,加上黄金以美元标价,因此美元的坚挺就有可能稍弱黄金作为储备资产和保值功能的地位,但也要知道其负相关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有正相关时候,而且美元也不是只坚不软,我们看到,今年以来美国多次以是否退出QE作为幌子,造成黄金市场的大幅波动,这有美国政府及机构通过“嘴巴”操纵金融市场来渔利,但我们要坚信,对美国有利的QE在全球没停止印钞下绝不肯轻易放弃。
所以,每次有谣言造成黄金市场大跌反而是一大机会!其次,也要认识到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也有可能被稍弱,尤其是当欧元重新走强,人民币逐渐走向自由兑换,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之一时,此外,国际间的摩擦、战争、国际的争端及金融的动荡今后仍将频繁发生,而每一次均对黄金市场造就机遇!因此,黄金作为稀有资源,供给短缺,加之在流动性泛滥、货币贬值、通胀威胁加剧、以及经济背景下美元黄金1600点附近是机遇!今年可将黄金及白银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
问:对于我们这种小白领有什么投资理财的建议呢?除了定投、定存之外,还有什么可以选择? 答:个人不大赞同定投、定存,因为你顶多取得大众的平均收益,而且定投,意味着当大盘出现顶部时你可能也有部分资金抄顶了,如果经理人操作不好甚至可能亏损,所以个人更多倾向于有条件者以股市及黄金市场为主!同时稳型可配置年收益率约在5%以上的国债及货币型理财产品! 问:好像现在大家都很少提及贵金属的投资,请问黄金与房产的投资相比怎样?国家明言加强调控有点不敢投资房产了 答:就贵金属及地产投资衡量,考虑风险性、不确定性、参与性,今年我更看好贵金属市场。
问:贵金属近期一直在走弱,我想问一下贵金属未来走势的分析及预测。
还有像一般小白领,没有太多资金进行房产投资,那么,贵金属、理财产品、外汇投资、存款,应该怎么进行分配? 答:贵金属以其稀缺性及保值性,在流动性泛滥,货币贬值、通胀威胁加剧、以及国际争端和金融动荡不时发生下我中长期仍继续看好,而且黄金自1920高位回落以来回调空间较大,个人认为1600点附近是中长线建仓机会!此外,年收益率约在5%以上的国债及货币型理财产品也可适当配置,但是,如是股票型理财产品就要谨慎了,必须衡量基金理财经理的能力!另在美元坚挺,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背景下可以适当考虑配置美元,因为不要盲目认同人民币被低估的观点,如果中国的M2增幅不降下来,人民币贬值是迟早的事,而个人更倾向于今年加大对股市的投入,但前提是你懂股市,有时间及风险承受能力! 问:国家提出未来要搞城镇化,是不是说未来房地产投资,必然要重于股市投资? 答:在国家城镇化的发展战略下,对那些进军战略性进军城镇化的企业来说前景无疑看好,但也需注意城镇化建设非地产化,如果没有交通、生活、教育、医疗的完善及作铺垫,所谓的城镇化,包括发展农村、城镇地产市场有如空中楼阁!也需注意的是,城镇化并不等同地产投资,也并非所有地产股均是城镇化受惠概念股,虽然未来看好城镇化,但不赞同房地产投资必然要重于股市投资的观点,同时。
在股市中城镇化受惠概念也同样可以受益于国家城镇化政策! 问:最近股票行情不是很好哦,很多人都退出来了,房地产倒是非常热,有中介还说一个月赚17万。
所以感觉还是投资房产靠谱,不过不是人人都能投资房产的,所以除了楼市和股市还有什么产品是值得投资的呢? 答:近期房地产的短暂火爆是被"国五条“逼出来”的,是寅吃卯粮,日后如果各地出台的细则严格执行二手房要缴20%所得税这条条例,加上一旺淡三墟,可以预期未来二手 市场很快将进入冰河期,未来将有不少二手中介将关门!我们做投资的切忌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未来,任何商品商场自由其运行规律,正所谓物极必反、否极泰来,股市经过长达5年的长熊之后,随着政策等大环境的改善,技术到位,个人认为自去年12月的1949点股市已经进入新一轮牛市,因而未来5年投资股市更靠谱,至于楼市,因政策的限制,做作为投资空间的机会越来越少!也因资金的限制,非普罗大众能投! 问:卖二手房要缴20%所得税了,这个消息传来,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