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赵薇还在炒股票没有啊
马云带赵薇炒股,一天赚200亿,赵薇只用了1亿元本钱,他们抄的什...
所以说。
股秀才-股市行情分析,股票知识,赵薇炒股日赚74亿,以前赵薇炒股一天赚5亿元,现在打破记录!最近炒股疯狂获利,那是因为赵薇夫妇相信马云的实力与眼光,赵薇还有明灯的指引,那就是马云,人际关系真的很重要赵薇炒股日赚74亿!近日...
赵薇有多少资产
赵薇炒股都输了20个亿,也没当回事,就拿赵薇在北京的豪宅和四合院,就值10个亿左右了,买的法国葡萄酒庄年赚上亿,投资股票和电视剧就好多个亿吧,具体资产,没有公布,但赵薇非常会投资,和马云他们是好友,商界女强人呢,赵薇以后导演戏,自己拍戏,就能赚好多钱,看好她以后自己开娱乐公司当老板,成为更有钱更有话语权的明星演员导演商人
赵薇为什么不准入股市
答:曾经赵薇旗下的龙薇传媒一度想要强势入主万家文化。
原大股东万家集团拟将所持29.135%股权,以30.6亿元的价格卖给龙薇传媒。
当时在A股市场上,易主还是个热点题材,赵薇的名人效应立马显现,万家文化股价连续上涨。
后来发现赵薇其实是设立一家空壳公司玩“空手道”,交易过程中又出尔反尔,最后还放了鸽子,连“分手费”都没付。
所以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最后发现赵薇违规操作,被禁止入市5年。
为什么不准赵薇入股市
证监会认定的五项违规事由如下:1、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2、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3、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4、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5、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披露的资料显示,赵薇夫妇控制的龙薇传媒其实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好资金,期间的信息披露更是弄虚作假,未及时说明实情。
其一此次收购共需30.6亿元,可龙薇传媒自有资金仅6000万元,杠杆比例达50余倍。
虽说计划通过银行融资,可龙薇传媒2016年11月2日才成立,仅是个无实际运营的空壳公司,明显不具有快速从银行募资的能力。
此时,贸然公布收购信息,叠加名人效应,致使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其二在公告中,龙薇传媒称,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14.999亿元。
可实际上,其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约定的上报审批最高额度为30亿元。
如果该审批获通过,则上述资金将覆盖除6000万元以外的所有资金缺口,但与公告的股权款支付步骤并不一致。
黄有龙的笔录显示,“赵政他们希望30亿元全部由银行提供,这样成本能下来……如果银行同意提供30亿元,赵政他们会把银必信的15亿元还掉。
”更令人惊讶的是,根据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的融资方案,龙薇传媒向中信银行融资款项中的第二笔及第三笔发放额度取决于万家文化股价情况。
相关办事人员的笔录显示,“(银行方面)表示保底22亿元能借,如果股价涨起来,到27元的时候,最高能批到30亿元。
”换言之,即使拿到了首批资金,后续资金也不见得能够按时到位,可龙薇传媒完全没有披露此事。
其三龙薇传媒始终没有准确披露融资情况。
2017年1月12日,其称,金融机构将于月底前完成审批流程。
可到了月底,龙薇传媒并没有披露“未与任何金融机构达成融资合作”的消息。
另外,2017年2月16日,龙薇传媒称,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是由于“金融机构融资审批失败”。
而事实上,银必信没有准备好足够的资金,无法按时借给龙薇传媒12亿元。
其四2017年1月12日,龙薇传媒称,“将积极与万家集团进行沟通以使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同时继续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股票质押融资。
”但其并没有积极与万家集团沟通,也未再联系过其他金融机构。
黄有龙在询问笔录中表示:“中信银行是孔德永这边找的,我们这边没有找过任何银行,包括深圳的银行。
自始至终,银行方面都是孔德永联系的,我和赵政都没联系过银行……在赵政去杭州和孔德永谈上飞机前(股份转让变更为5%前),我和赵政说不要做了……至于后面取消收购,我觉得这个事情没办法做了,就不做了……孔德永让我们留5%的股权,我其实真不想要,但出于信用,我最后还是同意了……我们从来没有想过用自有资金进行收购。
”小编注意到,在去年11月,证监会对万家文化发布《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黄有龙在微博上发文称:“鉴于近日来一些媒体对我和我太太的不实报道,已经聘请律师取证,将以最快速度起诉谣言制造者与背后强大的推动势力”;从没有当过某个领导的“司机”,从没当过巨富,也从不想当巨富,只想一家人平淡平安的生活;希望通过文化类上市公司支持赵薇的事业更上一层楼,“这是我的初衷,可惜事与愿违”,从没有过任何违法的想法或者越过道德底线去获取财富。
赵薇炒股亏40亿是真的吗?
是真的,几大财经版块都有报道,只是她不是炒股票。
14年12月20日,赵薇及丈夫黄有龙斥资31亿港元,按1.6港元每股的价格购入阿里影业逾19.3亿股的股份,占股9.18%,成为阿里影业的第二大股东。
此外,赵薇还是唐德影视的大股东,持有117万的股份。
自进入2015年6月中下旬,A股港股同步上演跳水大戏。
阿里影业跌至1.95港元每股,唐德影业跌至90.95元,按照当天汇率换算,赵薇身家比之最高点蒸发了近40亿人民币
赵薇夫妇6千万买30亿上市公司是怎么回事?
演艺明星横扫各类财经媒体头条,赵薇大概算是头一个了。
近日,证监会对黄有龙、赵薇夫妇开出罚单:警告、罚款+5年禁止入市。
如果被罚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提出申诉,那么罚单将正式生效。
向来离老百姓距离较远的资本市场,似乎突然因为赵薇的名字而变得离我们近了一大步,即使对金融资本一窍不通,就冲着“赵薇”这两个字也要来看一看: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到底为什么要对她进行处罚? 51倍杠杆收购 用名气撬动资本的杠杆?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
去年12月23日,赵薇任法人代表的龙薇传媒要收购一家上市公司。
为了完成收购,龙薇传媒要付出共计30.6亿元。
尽管已经更名为祥源文化,业界仍然习惯称这家被龙薇传媒盯上的公司为“万家文化”。
收购协议披露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马上提出了问询:30.6亿元,这么一大笔钱从哪来? 1月12日,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公告披露了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本次收购所需资金30.6亿元中,零头是股东的自有资金6000万元,已于2016年12月26日支付。
其余30亿都是借来的。
其中,15亿由西藏银必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措施为赵薇个人信用担保;另外15亿向某金融机构借,担保措施为本次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看上去复杂高明的资本运作,说白了就是用6000万的资金撬动30亿的资本,换来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再用这家公司慢慢还债。
这就是“传说中”的杠杆收购,而龙薇传媒的杠杆率达到惊人的51倍,这一把可谓赚大了。
名人靠“信用”就可以动辄向银行借贷数十亿,用6000万就能“买”个30多亿的上市公司,看得我们吃瓜群众一愣一愣:都说明星赚钱容易,没想到容易到这种地步! 然而,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龙薇传媒的如意算盘落了空。
原本已达成初步融资方案的银行最终没有“批贷”。
其他银行也纷纷表示无法提供贷款。
于是,万家文化收购案告吹。
当然中间还有种种曲折,这场“折腾”,表面上是龙薇文化“金融技术不过关”,想杠杆收购而不得,实际上,是“名人”滥用个人信用,以为“无所不能”,无奈市场冷静不买账,“名人效应”落了空的一场闹剧。
落空的杠杆收购 到底伤害了谁? 有人说,这就好比赵薇高调宣布自己想买个东西,然后突然发现自己筹措不来那么多钱,然后又宣布不买了,似乎买与不买只是她和卖家的事,在这个过程中谁受伤了呢?证监会为何要如此打动干戈? 很多人不知道,在这买与不买之间,股市上无数的散户已经经历了一场“云霄飞车”。
在“神奇”的“小燕子”高调宣布收购万家文化后,天真的散户们普遍认为,龙薇传媒入主这家上市公司后,很可能再用这家上市公司腾挪转移,变出许多有趣的把戏。
如果她注入更多的资产,那么股民们持有这个公司的股票,就相当于搭上了发财的便车。
于是,万家文化公告将被收购的消息后,一复牌立即涨停。
连涨四天,最高涨至25.00元,涨幅高达32.77%。
然而,当收购失败的消息传出,万家文化顿时从神坛跌落。
截至2017年7月21日,万家文化收盘价只剩下9.03元,下跌了63.88%。
股民像割韭菜一般成片的被拦腰砍倒,血本无归。
用证监会《事前告知书》的说法:“造成万家文化股价大幅波动,引起市场和媒体高度关注,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信心,影响了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 更严重的是,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危害到整个金融市场。
龙薇公司的这种杠杆收购,在上世纪80年代的华尔街颇为流行,许多人通过以极少量自有资金与极大规模的高息借款收购企业,这些通过大举借贷完成的交易行为,必然会导致极大的风险,也就是那些利率极高背后却无支持力量的“垃圾股”。
所以一些80年代的项目最终演变成了灾难,以至于人们预言杠杆收购和垃圾债券将会灭绝。
没想到大洋彼岸30年前几乎被抛弃的高风险“玩法”竟然会出现在我们身边。
高杠杆收购无论成功与否,一旦运作出现问题,会波及收购方、银行和大量的投资者,风险可想而知。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
话音未落,扰乱市场的龙薇传媒撞到了枪口上。
无论这种杠杆收购是不是所谓的“创新”,都不能成为辩解的理由。
因为,金融业长远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并不是所谓的创新,也不是比拼谁跑的快,而是看谁走得稳走得远。
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
金融稳,经济稳。
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人,绝不容许在金融市场兴风作浪! 金融没有法外之地 谁“作妖”谁就会被严惩! 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经发表了一份措辞严厉的讲话,他说:“我希望资产管理人,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
如今这句话有了具体的指向,“作妖”者必将受到严惩,无论是否有权势,也无论是否是名人。
龙薇传媒以还未过户到名下的股票作质押,就敢向银行借款,明显违规。
普通人如果想要质押股票获得贷款,根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应当向证券公司提供“用作质物的权利证明文件”,不得用未到手的股票进行担保。
名气当然不能成为违规的“免罪金牌”。
龙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