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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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的调控政策对股市有何影响?

又 如1994年9月,政府开始着手清査透支行为,并把“T+0”交收制 度改为“T+ 1”,上证指数在4个交易日里,暴跌300点。

再如1996年12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 《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国家计委和国务院证券委同时宣布了 1997年新股发行规模为100亿元,沪、深证交所也发布实行涨跌停 板制度,这三大重要利空消息的同时发布,使中国股市创下了暴跌 之最,在一星期的时间里,上证指数从1100点猛跌至860点,深圳 成份指数从4200点猛跌至3100多点。

股票中政策市是什么意思?

政策市,是指利用政策来影响股指的涨跌,政策的操作和影响对象很明确,就是股票指数。

股市需要政策支撑,也需要走出政策市。

中国股市热钱充裕,扩张性的经济刺激政策继续发挥作用,但实体经济的支撑有待加强。

当实体经济真正复苏之际,才是中国股市走出政策市之时。

理解政策市的作用,可以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情绪面,稳定市场信心;二是资金面,提高了资金净流入;三是基本面,通过银行实现。

总体而言,股市政策市痕迹已经淡了很多,市场自身的影响力在加大。

政策调控也逐渐变成一只看不见的手。

“政策市”以往直接针对股市出政策,或者说是直接干预股市,转变为利用市场化的政策手段实现监管目的,体现了证监部门监管手法的改变。

基金黑幕以及操纵股市的情况被曝光后,要求规范之声再起,但政策调控目标直指操纵股价的机构和庄家,政策的操作对象是完全不同的。

有些投资者并不了解事情的实质,因此才会说:“不是说不搞政策市吗,怎么政策市又来了?”要知道,市场游戏规则的建立在任何国家都是通过某种形式的政策来实现的,只要不是通过政策来影响股票指数,规范市场的政策越严格越好。

只有这样,基本的游戏规则才能建立得起来。

规范市场的政策,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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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了哪些政策调控股票市场

国家出台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增加的政策.一、调控的目的是要减少或化解金融风险资金和土地是与房地产业的发展关系最密切的两个重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我们往往会看到一种现象,每当房地产业发展到一个高峰的时候,国家就会出台政策加强管理,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措施就是紧缩银根。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资金是房地产中不可缺少的因素,所以金融与房地产必然会产生紧密的联系。

实际上,房产开发商在开发时用到的自有资金平均不到30%,他要大量借助银行的、信托的资金,其中银行资金起到支撑作用。

房地产业的风险,说到底是金融的风险。

所以当房地产市场出现问题的时候,国家就必须加强监管,进行调控。

从2004年开始,国家就开始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一些与房地产业发展关系密切的行业进行调控,2005年又专门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国八条”和“七部委意见”,这是因为在中国房地产的区域市场出现了很大的泡沫,特别是在上海、温州、杭州等一些地区,如果不及时化解这些泡沫,后果不堪设想。

最近许多部门也在一直推出各种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以利于房地产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两大经济学理论支持调控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性产业,加强宏观调控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发展两者之间并不矛盾。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目前来说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

国家出台宏观调控政策,提高信贷条件,就是要使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化。

如果一任某些地方的泡沫继续下去,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就有可能崩盘,将会导致国民经济颠覆性的衰退,人们购买的楼房就有可能成为一种负资产。

国家为什么要调控?我认为有两大经济学理论支持它。

第一,住宅不但是商品,而且也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

因为住宅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它虽然是商品,但是对于其公共产品的属性来讲,政府是有权力进行调控的。

第二,市场失灵理论。

无论是市场经济国家,还是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厚的国家(中国目前还带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但正在向市场经济转轨),从纯市场经济理论的角度来讲,市场是可能失灵的。

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为了扭转不良的局面,政府必须进行调控。

当年的香港,索罗斯要袭击港元、袭击联席汇率制度的时候,香港特区政府就动用资金成功狙击了索罗斯。

在特别法制化、市场化的香港,都会动用行政力量来干预金融市场。

所以,在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健康的时候,调控就成为必然。

影响股票市场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我国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基本因素 作者: 万帼荣 马向前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是股市运行的基础,也是股票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股价的波动受各种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分析这些因素的影响,可为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提供一定的依据。

本文结合我国股市波动的实例,从各种因素对股价影响的传导机制入手,着重对影响我国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基本因素作一般性考察。

虽然影响股价波动的因素很多,但对这些因素的分析,可以从以下三点出发: (1)股价有其内在价值,股价围绕其内在价值波动,内在价值决定论是基本面分析的基础; (2)股价随投资者对各种因素的心理预期的变化而波动,心理预期理论是技术分析的基石; (3)股价波动是诸因素形成合力作用的结果; 以此为出发点,就可以从经济因素、市场因素、非经济因素三个方面,全面地考察影响我国股票市场价格波动的基本因素。

一、宏观经济因素 宏观经济因素从不同的方向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及股票的获利能力和资本的增值,从不同的侧面影响居民收入和心理预期,而对股市的供求产生相当大的影响。

1.经济周期 经济周期表现为扩张和收缩的交替出现,在经济的收缩、复苏、繁荣和衰退四个阶段内,股市也随之周期性波动,成为决定股价长期走势的最重要因素。

通过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经济增长率、通涨率、失业率、利率等指标的分析,判断出经济周期的发展阶段。

有实证分析表明,我国股市波动比宏观经济周期的波动超前大约4—6个月。

2.通货变动 通货变动包括通货膨涨和通货紧缩。

通货膨胀对经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总的看来会影响收入和财产的再分配,改变人们对物价上涨的预期,影响到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运行。

因此,通货膨胀对股价的影响也是复杂的。

而通货紧缩则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就我国股市而言,通货膨胀在适度范围内发生,股价波动与之呈现正相关关系,但通货膨胀严重时,股价波动与之呈反方向变动。

1998年上半年开始的通货紧缩,使股价持续下跌,尽管1999年上半年有股市利好消息及管理层发表发展市场的言论,使沪深股指双双创出历史新高,但通货紧缩始终抑制着股价的进一步弹升。

3.国际贸易收支 当出口大于进口时,国际贸易对国内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使股价上升。

相反,则使股价下跌。

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我国的外贸出口增长大幅下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增长,同时,直接对我国股票市场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

4.国际收支 国际收支差额通过影响一国国内资金供应量,从而对股价产生间接影响。

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保持顺差,大量的外汇储备,国内资金供应量增加,使可用于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扩大,促使股价上升。

5.国际金融市场 国际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一方面直接使我国投资者产生心理恐慌,影响股票市场,另一方面从宏观面和政策面间接影响股票市场的发展。

二、宏观经济政策因素 我国股市作为一个初兴的市场,宏观经济政策因素对股市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按照调节货币供应量的程度分为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

在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时,货币供给减少,利率上升,对股价形成向下压力,而实行扩张的货币政策意味着货币供给增加和利率下调,使股价水平趋于上升。

我国中央银行具体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利率、存款准备金率、贷款规模控制、公开市场业务、汇率等。

(1)利率 利率对股市的影响是十分直接的。

从七次降息和股价变动的关系看,我国股市与利率存在着高度的负相关性,但利率变动对股价的作用逐渐减弱。

(2)存款准备金率 中央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在货币乘数作用下,调整货币供应量,影响社会需求,进而影响股市的资金供给和股价。

如1998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将存款准备金率由13%下调为8%,对股市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3)公开市场业务 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来控制和影响货币供应量的一种业务。

它是中央银行强有力的货币政策工具。

从1996年4月起,我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启动,由于现阶段可供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工具有限,只以短期国债为交易工具,限制了对股市的影响,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其影响会逐渐增强。

2.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根据其对经济运行的作用分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

财政收入政策和支出政策主要有:国家预算、税收、国债等。

(1)国家预算 作为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国家预算能够全面反映国家财力规模和平衡状态,并且是各种财政政策手段综合运用结果的反映。

扩大财政支出是扩张性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其结果往往促使股价上扬,近两年,我国实行积极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基础设施建设类上市公司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不同程度地受益。

(2)税收 通过税收政策,能够调节企业利润水平和居民收入。

减税将增加居民的收入,扩大了股市的潜在资金供应量,减轻上市公司的费用负担,增加企业的利润,股价趋于上升。

如我国的高科技企业享受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股...

国务院要求金融监管机构促进股市稳定健康发展 国务院日前向各部委

具体如下:1、注册制对市场影响有四大利好,一大利空。

长远来看,注册制将减少为权力寻租买单,减少波动,强化价值投资,这对中小投资者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损失。

2、利好: 一、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

当一些人或部门手握“谁可以上市”“谁先上市”的大权时,不可避免会引发权力寻租现象,这些权力可能会被转化为个人利益。

最终,谁为这种昂贵的“审批权力”买单?绝不是上市企业,而是中小投资者。

这就好比,谁为出租车的牌照,为“份子钱”买单?普通乘客呀。

所以,核准制隐藏着对中小投资者的“暗中掠夺”的不合理机制。

如果不实施注册制,无法谈投资者保护。

二、注册制可以有助于将资金引流到实体经济,有助于“万众创新”。

在很多人眼中,股市仅仅是让上市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与其他企业无关,与经济无关。

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因为审批制及上市难问题,A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独立市场,股市走牛也只是让壳资源更抢手,更稀缺。

如果实施注册制,那就不同了。

注册制让风投、创投有了更便捷的退出机制。

有了上市预期,A股的高估值将会吸引大量的资金进入股权投资市场,进入中小微企业,投资和服务于新经济。

这种市场化的资金导流,打通股市和经济的“任督二脉”,显然比任何政府的扶持政策更有效率。

三、让A股由赌场向市场转变,减少毫无意义的壳资源炒作。

我们知道,核准制的结果是壳资源稀缺,而不是投资资金稀缺。

其结果是,很长时间里,一堆资金围着壳资源乱炒一通,在5000点的时候,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达到120倍以上。

这其实就是赌场,我想不出这些炒作资金对经济的任何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样的赌场中,价值投资成为空话,中小投资者大多为输家。

四,增加市场稳定,减少大幅波动。

对于上一波股灾,有很多人认为是股灾拖延了注册制施行。

其实不然,笔者认为是注册制的拖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股灾。

暴跌的核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短时间内暴涨,因为泡沫。

我们知道,在严格的核准制下,企业上市的节奏肯定跟不上杠杆资金入场的节奏。

如果注册制早点推,如果股票供应与杠杆资金入场保持更好的市场动态均衡,可能就不会短期暴涨暴跌。

3、另外,除了核准制,T+1及涨跌停板也会助涨助停。

笔者认为这都是A股长期大幅波动的根源,务必要引起重视。

4、利空: 因为目前的股票价格是有壳资源溢价的,也就是含有“审批权力”的价值。

如果推行注册制,部分股票,特别是中小市值股票的价格会受影响。

这个原因完全可以理解。

这就好比,手里如果持有出租车牌照的人大多会反对完全市场化且无需牌照的专车。

论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关于股市运行机制问题 我国股市在某种程度上只注重“扩容发展”,没有理顺“监管”与“改革”、“发展”的关系。

我国股市的“圈钱”体制,粗放式扩张,虽然使股市得到了跳跃式的扩容,但累进的结构性制度性矛盾越来越突出。

笔者认为我国股市发展历史上最大的失误在于解散了跨部门、跨利益集团的股市发展政策设计部门,如国务院证券委。

正是失去了这一战略思维的“心脏”,我国股市出现了“只谈发展”“不谈发展改革”,“只谈监管”不谈“改革发展”。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是:由警察部门主导的全面规划发展!如果不能正确处理股市“监管”与“发展”“改革”的关系,就难以处理“破”与“立”的关系,我们“破”了不规范的市场力量,但没有“立”起相应规范化的市场力量。

打击不规范力量给“庄家”“私募基金”“跨市场、跨产品套利”等种种交易行为以重创!而这种重创基本瓦解了由他们组成的自下而上的自发形成的我国股市的流动力提高机制。

但是,由于我们没有相应的针对“规范化”市场运作机制的主动的战略性的建设方案,在瓦解的同时没有建立流动力提高机制。

这样做的严重消极影响就是:随着我国股市流动力提高机制的不断被削弱被瓦解,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正收到严重威胁。

因此,只有处理好监管者和市场的关系,才能建立良性的股市运作机制,促进股市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作为市场监管者既不能“当婆婆”,也不能放任自流。

在1929年-1933年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之前,经典的自由市场理论大行其道,认为政府是“守夜人”,反对政府对市场进行任何的干预。

在发生了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危机之后,主张国家对经济进行强有力干预的凯恩斯主义逐渐取得了经济学中主流地位。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呈现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要熨平经济波动的“峰”和“谷”,政府应主动实施反经济周期的宏观经济政策。

二、关于机构投资者 在美国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中,机构投资者占绝大多数,占股票总值的80-85%。

美国股票市场的重要投资者依次是: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基金、财产保险基金、共同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商业银行信托部、投资银行、慈善基金等。

这些机构投资者都是以证券作为主要的投资业务,他们素质高,经营丰富,通过投标方式来参与新股发行的定价,制定出的价格通常能反映发行公司的价值。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规模太小,2000年全美共同基金资产总值达4万亿美元,而同期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总值则只有700亿元人民币。

二是单个基金的块头太小,目前世界上基金规模动辄上千亿美元,而我国最大规模的只要30亿元人民币,三是家数太少,美国达7000多只,我国不到40只。

这几年,我国股市的发展重点之一是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并且把发展的形式定位在“公募型契约”证券投资基金。

但出现了“唯证券基金独尊“的发展战略。

由此,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队伍发生了结构性变化,出现了以证券投资基金取代其他一切机构投资者的倾向。

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我国股市的其他机构投资者明显萎缩 这种只扶持证券基金的片面的股市发展政策,实践证明已危及股市运行安全。

证券投资基金的研究表明,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从整体上而言表现为“顺势操作”,因此从整体和长期而言并不能明显为股市提供流动力支持。

分析从2000年以来的四个1300点附近的各类投资者的行为模式我们可以看出,证券投资基金并未表现出逆势进场的模式,从而无能力担当起为市场提供流动力的重任。

但是与此同时,随着不断的监管和加压,在这四个1300点附近,其他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正趋于土崩瓦解之势。

比较2000年以前的我国股市,我们在市场上已经越来越难以看到“抄底“资金的身影。

投资者的高度“同质化”,破坏了证券市场应有的机构投资者的“异质化”结构。

这就破坏了证券市场上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应有的相互竞争,相互补充的生态平衡局面,带来了独家垄断性发展的失衡状态。

笔者认为: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投资者队伍,建立生态平衡系统,市场机构化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的特点之一,也是我国股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步骤之一。

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主要是指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和共同基金这三类投资者。

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办个人投资信托和证券自营的银行。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仍然以散户为主,证券投资基金刚开始发展,保险基金从1999年开始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形式间接入市,但尚不能直接投资股票,养老基金由于体制问题,也未形成一个真正的法人。

由此,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任务艰巨。

培养机构投资者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开放式基金,扩大基金市场和基金品种,基金设立和发行要逐渐由审批制过渡到注册制,要通过组建中外基金管理公司,提高国内基金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素质和竞争力;为保险基金自由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包括保险基金可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通过自己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市场等;培养养老基金,帮助这部分基金进入市场。

目前我们欣喜的听到证券监管高层表态:将...

证券市场监管的原则是什么?

原则如下: 1.依法管理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证券市场监管部门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明确划分有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即证券市场管理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2.保护投资者利益原则 由于投资者是拿出自己的收入来购买证券,且大多数投资者缺乏证券投资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只有在证券市场管理中采取相应措施,使投资者得到公平的对待,维护其合法权益,才能更有力地促使人们增加投资。

3.“三公”原则 (1)公开原则 这一原则就是要求证券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要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

信息披露的主体不仅包括证券发行人、证券交易者,还包括证券监管者;要保障市场的透明度,除了证券发行人需要公开影响证券价格的该企业情况的详细说明外,监管者还应当公开有关监管程序、监管身份、对证券市场违规处罚等。

(2)公平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证券市场不存在歧视,参与市场的主体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具体而言,无论是投资者还是筹资者,是监管者还是被监管者,也无论其投资规模与筹资规模的大小,只要是市场主体,则在进入与退出市场、投资机会、享受服务、获取信息等方面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3)公正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证券监管部门在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一切被监管对象给予公正待遇。

根据公正原则,证券立法机构应当制定体现公平精神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证券监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履行监管职责,要在法律的基础上,对一切证券市场参与者给予公正的待遇;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和对证券纠纷事件和争议的处理,都应当公平进行。

4.监督与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加强政府、证券主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强从业者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

国家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管好证券市场的保证,而证券从业者的自我管理是管好证券市场的基础。

国家监督与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是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原则。

中国股市监管的现状,缺陷,及改正方法措施

股市是一个有着严格法治的市场,中国股市只有在规范中才能健康发展,而所谓“规范”最基本的含义就是“法治”,如今,在防范股市风险、推进股市健康发展中,加强法治、完善监管已成为最为紧迫且十分关键的机制。

上市公司编造并披露的各种不真实甚至虚假的信息,对股票发行市场中的虚假信息等问题,缺乏法律规定。

政府部门或母公司长期占用上市公司募股资金,上市公司募股后拥有大量资金便利用行政权力从上市公司中调用资金并长期不还,不仅严重影响了这些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经营业绩,而且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一些母公司利用母子关系,直接调用或通过各种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转移大量资金,使上市公司事实上成为母公司的“取款机”,也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

这些现象均属严重侵害法人权益的行为,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其责任,《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均无规定。

一些上市公司在资产、财务、投资及其他方面的弄虚作假中,有关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实际上起着“协同”甚至“主角”作用,按照国外的规定,这些机构应负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我国《证券法》虽对证券公司一些行为违法规定了法律责任,但均列明了罚款数额(属有限责任范畴),因此,《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中均无有关证券中介机构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的规定。

这不仅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的合伙人制度不符,而且不利于约束证券中介机构的相关行为。

投资失误是导致上市公司业绩快速下落的一个主要原因,有的上市公司几年来累计投资损失高达几亿、十几亿元乃至几十亿元,且投资决策基本是在国有股“一股独大”而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抉择的背景下做出的,由此,提出了一个问题,由乱投资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属于犯罪,公司的直接当事人应承担什么责任?《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对此没有做出规定。

显而易见,在法律制度存在以上缺陷的条件下,要完善A股市场的监管机制是相当困难的,为此,在法律制度方面修补这些缺陷就成为一项紧迫的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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