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优先股的条件下以公司的净资产除以发
优先股股本能否计入股东权益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设定(其实是上限),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剩余利润的分红,也不享有除自身价格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如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优先股会有损失的。
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相对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
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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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有优先股?
优先股的优点:1、财务负担轻。
由于优先股票股利不是发行公司必须偿付的一项法定债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时,这种股利可以不付,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2、财务上灵活机动。
由于优先股票没有规定最终到期日,它实质上是一种永续性借款。
优先股票的收回由企业决定,企业可在有利条件下收回优先股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财务风险小。
由于从债权人的角度看,优先股属于公司股本,从而巩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的举债能力,因此,财务风险小。
4、不减少普通股票收益和控制权。
与普通股票相比,优先股票每股收益是固定的,只要企业净资产收益率高于优先股票成本率,普通股票每股收益就会上升;另外,优先股票无表决权,因此,不影响普通股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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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资产是公司总资产除以总股本吗?
每股净资产 ——每股净资产是指股东权益与股本总额的比率。
其计算公式为: 每股净资产= 股东权益÷股本总额。
这一指标反映每股股票所拥有的资产现值。
每股净资产越高, 股东拥有的资产现值越多;每股净资产越少, 股东拥有的资产现值越少。
通常每股净资产越高越好。
公司净资产代表公司本身拥有的财产,也是股东们在公司中的权益。
因此,又叫作股东权益。
在会计计算上,相当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总资产减去全部债务后的余额。
公司净资产除以发行总股数,即得到每股净资产。
例如,上述公司净资产为15亿元,总股本为10亿股,它的每股净资产值为1.5元(即15亿元/10亿股)。
每股净资产值反映了每股股票代表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是支撑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基础。
每股净资产值越大,表明公司每股股票代表的财富越雄厚,通常创造利润的能力和抵御外来因素影响的能力越强。
“净资产”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也叫“股东权益”或“所有 者权益”,即企业总资产中,投资者所应享有的份额。
“每股净资产”则是每一股份平均应享有的净资产的份额。
从会计报表上看,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组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在公司正常经营期内是不能随便变更的,因此,每股净资产的调整主要是对未分配利润进行调整。
每股净资产之所以要调整,是因为受现行会计制度谨慎性的限制,部分会计核算方式与国际惯例尚有一定的距离。
根据国际通行会计准则,企业的支出有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之分,收益性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资本性支出的效益则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
对每股净资产指标的调整,实际上是扣除了资产中的一些潜在费用或未来费用,无疑是更加适应了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参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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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优先股
所谓优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该种股票股东的权益要受一定的限制。
优先股股票的发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于某种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面上要注明“优先股”字样。
优先股股东的特别权利就是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
一般来说,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
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
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如果将优先股股票细分,它还有:①累积优先股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股票。
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
非累积优先股股票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
②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
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仅可按规定分取当年的定额股息,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同参加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
不参加分配优先股股票,就是只能按规定分取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它形式分红的优先股股票。
③可转换优先股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股票。
同一公司发行的普通股与优先股价格相同吗?
1.普通股 普通股是随着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 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其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行公 司的经营业绩来确定。
公司的经营业绩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普通股 的收益就低。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 ,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
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 (1)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 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
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 的多少而定。
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 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也可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
(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 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 。
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
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 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 普通股东一般都拥有发言权 和表决权,即有权就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表决。
普通股东持有一股便有一股的投票权 ,持有两股者便有两股的投票权。
任何普通股东都有资格参加公司最高级会议枣每年一次的股 东大会,但如果不愿参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来行使其投票权。
(4) 普通股东一般具有优先认 股权,即当公司增发新普通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可能还以低价)购买新发行的股票,以保 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百分比不变,从而维持其在公司中的权益。
比如某公司原有1万股普通 股,而你拥有100股,占1%,现在公司决定增发10%的普通股,即增发1000股, 那么你就有权 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购买其中1%即10股,以便保持你持有股票的比例不变。
在发行新股票时,具有优先认股权的股东既可以行使其优先认股权,认购新增发的股票,也 可以出售、转让其认股权。
当然,在股东认为购买新股无利可图,而转让或出售认股权又比较 困难或获利甚微时,也可以听任优先认股权过期而失效。
公司提供认股权时,一般规定股权登 记日期,股东只有在该日期内登记并缴付股款,方能取得认股权而优先认购新股。
通常这种登 记在登记日期内购买的股票又称为附权股,相对地,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的股票就称为除 权股,即股票出售时不再附有认股权。
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不再附有认股 权。
这样在股权登记日期以后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包括老股东),便无权以低价购进股票,此外 ,为了确保普通股权的权益,有的公司还发认股权证枣即能够在一定时期(或永久)内以一定价 格购买一定数目普通股份的凭证。
一般公司的认股权证是和股票、债券一起发行的,这样可以 更多地吸引投资者。
综上所述,由普通股的前两个特点不难看出,普通股的股利和剩余资产分配可能大起大落, 因此,普通股东所担的风险最大。
既然如此,普通股东当然也就更关心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 前景,而普通股的后两个特性恰恰使这一愿望变成现实枣即提供和保证了普通股东关心公司经 营状况与发展前景的权力的手段。
然而还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股和优先股向一般投资者公开 发行时,公司应使投资者感到普通股比优先股能获得较高的股利,否则,普通股既在投资上冒 风险,又不能在股利上比优先股多得,那么还有谁愿购买普通股呢?一般公司发行优先股,主 要是以“保险安全”型投资者为发行对象,对于那些比较富有“冒险精神”的投资者,普通股 才更具魅力。
总之,发行这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目的在于更多地吸引具有不同兴趣的资本。
2.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
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 权的股份。
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 (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 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 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 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 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
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 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常分派股息 。
(2)剩余资产分配...
优先股股东有没有表决权?
虽然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表决权受到限 制,但并不代表优先股股东没有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在两种情 况下具有表决权。
一种情况是公司对与优先股股东利益切身相关的重大事项 进行表决时,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而且与普通股分类表 决。
这类表决可以称为优先股股东“固有的表决权”。
以下五 种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 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① 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 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③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④ 发行优先股;⑤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公司长期未按约定分配股息,优先股股 东恢复到与普通股股东同样的表决权,可以参与公司经营决 策,与普通股一同参加投票,这类表决权可以称为优先股 “恢复的表决权”。
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 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章程 规定的表决权。
需要注意的是,“恢复的表决权”并不是一直 存在的,当公司全额支付所欠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将不 再享有这类表决权。
关于优先股权威人士说,中国的公司法没有规定优先股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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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股票账面价值又称股票净值或每股净资产,是每股股票所代表的实际资产的价值。
每股账面价值是以公司净资产减去优先股账面价值后,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票的股数求得的。
例:优先股(面额100元) 1000万元普通股(面额5元) 500万元公积金 1000万元保留盈余 1600万元净值 4100万元账面价值=(4100-1000)万元/(500万元/5元)=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