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市公司董事辞职后多长时间可以
董事长辞职的有关规定!请问: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后多长时...
首先,关于金恩淑、蔡孟杰的董事资格问题。
公司和董事之间属于委任关系,在法律和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公司董事辞职一般应于董事辞职书送达公司董事会时发生法律效力。
金恩淑、蔡孟杰分别于2011年10月31日和11月11日向世纪盛康公司提交了关于辞去世纪盛康公司董事职务的辞职书。
其时,赵丙贤系世纪盛康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依法代表世纪盛康公司,因其认可已经收到该两份辞职书,故金恩淑、蔡孟杰的辞职已经生效。
此外,在原审判决认可的2012年2月7日的世纪盛康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中已经明确确认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在该5名董事中不包括金恩淑、蔡孟杰,且金恩淑在答辩状中明确承认未参加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原因系未接到董事会通知,也印证了世纪盛康公司董事会认可金恩淑、蔡孟杰辞去董事职务的行为。
原审判决认为“对于公司而言,在董事提出辞职后公司股东会一般会对董事辞职事项进行审议,并将董事辞职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以及“世纪盛康公司在长达二年多的时间内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和增选董事有悖常理”,均缺乏足够依据,其据此否定金恩淑、蔡孟杰辞职已经生效系适用法律错误。
金恩淑辩称其并未向世纪盛康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与其在二审中承认相关辞职书系本人签字自相矛盾,本院不予采信。
金恩淑、蔡孟杰在辞职时虽表示“望公司批准”,以及中证万融公司虽在金恩淑、蔡孟杰辞职后作出召集世纪盛康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免除其董事职务等意思表示,但均属相关主体对公司与董事法律关系性质,以及董事辞职何时生效的法律认识偏差,不影响金恩淑、蔡孟杰辞职生效。
对被申请人的相关主张,本院均不予支持。
综上,320会议召集于2014年,而金恩淑、蔡孟杰在2011年底即已经不具备世纪盛康公司董事资格,依法不应享有320会议的召集提议权和表决权。
其次,中证万融公司系持有世纪盛康公司70%股份的大股东,2013年11月28日世纪盛康公司召集并主持的临时股东会会议即使在程序上存在瑕疵,会议作出的决议效力亦应经有权部门根据当事人诉请依法裁判方可被否定,此前应视为有效,而不应在不能否认决议上的签章等真实性的情况下,无视公司法关于取消决议效力的有关规定,直接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否定其真实性,从而否定其效力。
原审判决以2013年11月28日世纪盛康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在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等方面存在瑕疵,或者与相关事实矛盾为由,不予采信该股东会决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纠正。
该次股东会决议作出改选董事的决议应当视为有效,此后曹凤君已经不再具备世纪盛康公司董事资格。
二、关于320会议召开前赵丙贤是否存在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董事长职务的情形的问题。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因该规定系针对董事会的召集和主持的法定主体,故“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亦应指向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的职责,而非指董事长的其他职责,故对中证万融公司以赵丙贤履行了世纪盛康公司董事长其他职责为由,认为320会议召集不符合《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由于中证万融公司未能提交赵丙贤自其于2012年2月7日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至2014年3月4日副董事长吴芳召集320会议前,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曾召集或者主持世纪盛康公司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证据,而世纪盛康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因此320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前提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并未规定在副董事长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依法召集董事会会议前须提请或者催告董事长召集,故对中证万融公司关于320会议召集前未要求赵丙贤召集董事会不符合《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三、关于320决议内容是否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问题。
2009年9月28日舒满平、杨帆、中证万融公司与世纪盛康公司共同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书》第四条第3款约定:“董事长在中证万融公司委派的董事中产生。
”第九条第2款约定:“本协议作为解释新世纪盛康公司股东之间权利和义务的依据,长期有效,除非各方达成书面协议修改;本协议在不与新世纪盛康公司章程明文冲突的情况下,视为对新世纪盛康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解释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该规定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并经世纪盛康公司签署。
因此,该文件虽名为协议,但在主体上包括公司和全体股东、内容上属于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效力上具有仅次于章程的最高效力,其法律性质应属世纪盛康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具体解释。
违反该约定应为决议的可撤销事由。
由于该协议对董事长选任范围的限制,并不违反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长经选举产生的规定...
为什么会出现独立董事集体辞职的现象
您好,事实上,抛弃个人层面的选择,独董辞职潮的再度来袭,跟国家政策层面的调整有着直接关系。
2013年至今,其实曾爆发过两次独董离职的高潮。
2013年10月19日,中组部下发被称为18号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要求官员及离退休干部3年内不得到企业兼职或任职,而当时的上市公司独董中有相当一部分由官员担任,这项规定无疑为官员独董上了个“紧箍咒”,并直接导致了独董的大规模离职潮。
彼时,仅2014年1月-3月有约90名上市公司独董辞职。
18号文的约束效应甚至延伸到了教育领域,而高校教师也曾是独董的“主力军”。
在教育部的下文后,高校教师系独董辞职潮爆发。
2015年11月,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高校遵照执行中组部“18号文”等文件要求。
同时有多数学校被要求在11月份将情况上报。
《通知》下发不到一个月,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刘亚和国际商学院原院长汤谷良就因违规兼职取酬被教育部通报处分。
教育部的严格检查令多名高校教师系独董为保住自己的“饭碗”,果断放弃独董职位。
2015年11月至12月,一个月的时间内共计有200多位独董离职。
如今再查询上市公司高管的履历,会发现独董的社会职务身份已有所改变。
2015年上市公司高管履历表显示,高级会计师、资深律师、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成了独董的生力军,当然,退休官员和高校教师仍占相当一部分。
其实这也不难理解。
因为在我国,对于独董的专业能力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独董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并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董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这实际上对独董的社会职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必须具有相当的经济法律知识,因此,独董往往由律师、财务人员等具备相当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独董并不好当,尤其很多独董都是有头有脸的公众人物,既要对股民负责,或多或少还要顾及大股东的颜面,既要发表意见,又不能得罪公司,很可能出现两头为难的尴尬,因此一些公司在出现危机时,独董不得不赶紧辞职走人来规避风险。
...
华三近千名员工集体辞职
华三通信员工抗议惠普的108个小时从1月19日员工发起抗议行动以来,在抗议诉求书上签字的员工人数已达4400人,所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超过90%。
华三通信员工抗议惠普对毛渝南的任命已经持续了近五天,理性的对抗仍在继续,一方是华三通信员工的坚持,另一方则是惠普的不妥协。
1月23日上午,顶着惠普管理层的巨大压力,华三通信员工终于完成了员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共有来自这家公司各个体系的38位员工严格按照流程入选。
不同于以往外资公司的员工抗议事件,华三通信集体ba工时间之长、规模之庞大、影响力之深也是近些年比较少见的。
“三天以来,我看到ba工事件正在良性发展。
楼梯只堵过大概半小时;第一天墙上还贴着人身攻击的条幅,第二天就撤了;前两天还在拼命唱红歌,第三天便开始讨论选举员工代表了。
”这是华三通信的一名员工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对前三天抗议过程的整体印象。
两天前的1月21日,杭州华三通信副总裁兼市场总裁王巍,曾以一名“华三老兵”的身份做过一次时长30分钟的演讲。
他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认同和支持华三通信员工的核心诉求,即争取员工权益和让毛渝南走人。
王巍认为员工应有重大事件的知情权、建议权甚至是否决权,要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如人人持股,争取更多员工福利。
而对于毛渝南本人,王巍申明不接受其在华三担任任何职务,“因为我认为他的能力与H3C不匹配。
”王巍将这种不匹配形容为“再优秀的胸外科医生也不适合做脑外科手术”。
为了保证员工维权的效率和效果,王巍建议立即开始选举员工代表大会,由选举出的成员负责全面收集员工意见。
“如果此次员工行动获得成功,我将请辞国内市场总裁职务,转岗为员工权益服务。
”王巍强调,新的岗位可能对华三通信更为重要。
王巍的演讲给华三通信的员工带来不少信心,但也把自己推向了风口浪尖。
发表第一次演讲没多久,惠普相关负责人便在华三通信总部20层约谈了王巍。
王巍透露,他们说“为了华三你要坚守岗位”。
一方面想支持员工的抗议举动,另一方面也想避免华三通信的正常运营受到过多影响,这让王巍的内心十分纠结。
1月22日早上,王巍被推选为员工代表。
1月22日中午,惠普相关负责人找王巍沟通,给他开出了3个选择。
一是自己提出身体不好,主动辞职;二是因上个财年后两个季度绩效不好而辞退王巍,并给与补偿;三是立即辞退。
王巍并不认同这三条当中的任何一条,但在大约两小时后,他等来的却是一封从华三通信服务器发出的惠普公司HR文件,称由于王巍本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决定开除华三公司市场总裁王巍。
但这封邮件只停留了不到半小时,便从华三通信的服务器里被删除了。
也许惠普方面意识到,这样的做法只会激起华三通信员工更大的愤怒。
根据华三方面统计的数字显示,从1月19日员工发起抗议行动以来,在抗议诉求书上签字的员工人数已达4400人,所占员工总人数比例超过90%。
华三通信一位员工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华三通信这几年被资本变动减弱的主人翁意识又回来了,现在大家特别团结。
只是华三通信的这种团结能否“战胜”强大的惠普,取得最终胜利还是一个未知数。
想让惠普做出妥协绝不容易。
从目前惠普方面的各种举动来看,仅仅是派出相关负责人与华三通信的部分人员进行沟通,给予安抚,至始至终未表示过是否满足华三通信员工提出的两大核心诉求,也未提出过其他解决方案。
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华三通信目前拥有员工5000人,其中研发人员占55%。
“研发的真正核心资产是知识产权、核心代码和硬件模块,人真的不重要,他们完全可以拿到美国去做,把现有人力全部踢掉。
”华三员工如此分析惠普出让华三通信股份可能对研发业务带来的影响。
多方消息表明,惠普计划将华三通信和惠普中国的服务器业务合并成一个新H3C,并以数十亿美元的价格把其中51%的股权卖给CEC或者其他中方公司,惠普自己占有49%的股份。
而毛渝南正是此项计划的操盘手。
抗议事件拖的越久,惠普所掌握的谈判砝码的分量也可能变得越轻。
对于惠普方面是否会通过拖延时间来让此次抗议事件不了了之,华三通信的一名员工在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内部一直坚持最初的诉求不改变,后续的行动会由员工代表来统一组织。
”在王巍的建议下,从下周开始,华三通信的员工将回到自己的工位上继续ba工,不希望因为此次事件而让这家公司的客户和合作伙伴蒙受损失。
界面新闻记者还就此事向惠普公司寻求评论及提出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惠普公司的回复。
据新金融观察报报道,“抵制毛渝南担任华三通信董事长”!在这个集体诉求下,华三通信绝大多数员工与母公司惠普进行了一场长达一周的抗议活动。
一方面是员工的坚持,另一方面则是惠普的强势,在沟通谈判之后,互不妥协。
抗议风波1月19日杭州华三通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三通信)总部,一块华三员工倡议书横板竖立着。
林建生走上前,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在他之前,这块倡议书上早已密密麻麻写满了华三通信员工的名字。
这一天,华三通信员工大规模抗议活动开启,从杭州总部再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