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激励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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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授予日的会计处理收到认股款借:银行存款(企业有关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履行了增资手续)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问题,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已经进行了规范。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在2006年后都按照11号准则进行了会计处理。

但是,对于股权激励的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

实际上,缺少对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处理的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对于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也是不完整的。

会计和税法上对于股权激励的处理差异,会导致所得税会计的处理问题。

由于税收政策上对于股权激励的处理规定一直不明确,上市公司无法对于股权激励无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原则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从而导致披露的报表并不准确。

2012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居民企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8号),明确了我国对于股权激励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原则。

该公告规定:上市公司依照《管理办法》要求建立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并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时,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上市公司相关年度的成本或费用,作为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对价。

上述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

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三)本条所指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以实际行权日该股票的收盘价格确定。

对照国家税务总局18号公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我们可以看出,税法和会计对于股权激励的处理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职工或其他方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确认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对于附有市场条件的股份支付,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经取得的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8号公告的规定,对于股权激励,在税收处理上,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在当期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进行扣除。

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只有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按照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一般是实际行权日该股票收盘价)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员工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怎么做

以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股权交易的账务处理方法:1.授予日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根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3.可行权日之后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成本费用,而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即等待期内按照受益原则处理,等待期后不按受益原则处理。

采用发行新股进行股票期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式是什么?

各年会计处理如下: (1)在2005年1月1日,甲公司宣布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时,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2)200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职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费计人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每年的服务费=15*10000*120*1/3=6000000(元) 借:管理费用 6000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000000 笔者认为,管理人员行使股票期权购买股票,虽然购买价远远低于股票市价,但公司3年后向员工发行新股并没有使公司现金流出,管理人员获得的期权公允价值不应确认为服务费并增加资本公积,因此,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3)假设员工在2008年1月1日全部行权购买股票。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0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8000000 贷:股本 12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2800000 笔者认为,上述会计处理虚增了企业的资本溢价,企业并没有按照市价向员工发行股票。

因此,会计处理应为: 借:银行存款 6000000 贷:股本 1200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怎么做会计处理

股票二级市场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使用成本法核算,即只有卖出股票时才核算投资收益,持有期间只是挂账,不用公允价值(市值)进行调整。

如果每天买进卖出次数较多,可以每月结算一次。

如果股票持有时间较短,变化较大,可以不做明细科目(A股票、B股票等),直接登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一级科目下。

代帐会计只根据银行账单编制了会计分录,只做过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这是银行与股票账户之间的转款,并没有交易记录,应该买进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贷:其他货币资金—证券公司如果卖出借:其他货币资金—证卷公司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投资收益 (亏损做反向)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取消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什么?

处理方法有两种 (一)不能满足非市场条件而取消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若激励对象未能达到非市场条件(服务期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则激励对象实际最终没有被授予权益工具,相应地与该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累计成本、费用也为零。

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原已确认的费用冲回。

即在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中,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业绩条件是决定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的。

如果激励对象未满足服务期限条件和非市场业绩条件,则最终被授予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相应地,与该股份支付计划相关的累计成本、费用也就为零,所以需要把以前期间就该股份支付计划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全部在当期冲回。

这是由股份支付的基本原理决定的。

(二)能够满足非市场条件下取消或终止股权激励计划 即预计激励对象能够满足服务期限条件、业绩条件等指标。

此时,激励对象将因为能够满足激励指标而被视为将被授予权益工具。

但是由于权益工具价格低于行权价格,行权将产生负收益。

在这一情况下,很多上市公司考虑到权益工具价格可能长时间低于行权价格,激励对象不能得到正常的激励收入而直接取消激励计划。

取消股权激励计划通常源于公司或者员工主动的行为。

会计处理结果视同加速行权,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以上是我的个人经验,希望能够给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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