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乱象
根据陈志武教授所讲,中国股市乱象根本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从改革开放到现在的发展,可以说是太快太快。
很多方面都跟不上进度,特别是金融投资方面。
中国金融产品占很低的比重,所以金融投资项目也比较单调,而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其金融业是很发达的,再加上和内陆的关系,所以国家也不会直接禁止香港那边流传过来的金融产品。
其他方便,比如股票,期货,基金等等国内都已经成立了交易所,唯独现货投资国内一直迟迟没有成立,最早期流传过来的平台就是香港那边的。
所以说乱象起源于香港。
2018年银行将会如何整治市场乱象大幕?
2018年银行业防风险、强监管,整治市场乱象的大幕已经拉开。
银监会1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机构要抓住服务实体经济这个根本,严查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空转的行为,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的行为。
《通知》要求,一方面,将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以及影子银行作为2018年整治重点,继续推进金融体系内部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
抓住公司治理这个基础,加强对股东穿透式监管。
另一方面,要严查“阳奉阴违”或选择性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等行为,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要。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将重点围绕八个方面、22条要点继续开展整治银行业乱象的工作,包括公司治理不健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展业、案件与操作风险、行业廉洁风险等。
在具体操作中,当天与《通知》一起发布的《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指出,公司治理不健全方面,将包括股东与股权、履职与考评、从业资质等三个方面,将严查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或变相抽逃出资;股东乱作为,频繁变更或违规变更股权,或挪用银行资金进行股权交易和并购活动,或滥用权利损害商业银行、存款人、其他股东利益;主要股东直接干预银行经营管理,进行利益输送等。
宏观调控政策方面,乱象包括违反信贷政策、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两条要点。
具体包括,违规将表内外资金借道或绕道投向股票市场、“两高一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特别是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债务融资,放大政府性债务;为房地产企业支付土地购置费用提供各类表内外融资,将综合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用于购房等。
影子银行方面,包括违规开展同业、理财、表外、合作业务四条要点,要求同业业务不得接受或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或违规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兜底承诺等;不得违规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或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违规直接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等。
2017年,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气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各级监管机构发现问题5.97万个,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
同时处罚金额和行政处罚责任人数创历史纪录,全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452件,罚没29.32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547名,对270名相关责任人取消一定期限直至终身银行从业和高管任职资格。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金融风险高发多发态势依然复杂严峻,市场乱象生成的深层次原因没有发生根本转变,打赢银行业风险防范化解攻坚战的任务仍很艰巨。
这位负责人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一项常态化重点工作。
银监会将落实强监管的政策导向,充分考虑到金融市场的敏感性、脆弱性和外部性,合理把握力度和节奏。
同时,总的来看,当前金融创新不是过快,而是相对滞后;不是过多过度,而是相对不足。
银监会将鼓励银行业发展那些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于防范化解风险、有利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的创新业务,同时,也列出明令禁止的负面清单,对于以套利为主要目的的“伪创新”,坚决予以整治和取缔,让违法违规者得到应有惩处,让套利者无利可图。
《通知》严格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层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全面评估专项治理工作,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2017年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评估情况报送监管部门。
还应该分别于2018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报告和年度工作报告及附表。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指出,2017年金融乱象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但一些潜在的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治,前期整治成果也需要进一步夯实,因此银监会出台《通知》,继续弥补监管短板,形成强监管长效机制,为行业长期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基础。
曾刚分析,2017年“三三四十”专项治理行动,是针对一些突出的风险点重点整治,有轻重缓急之分,而此次出台的“八个方面、22条要点”覆盖面广,是在此前防风险基础上的延续和深入。
《通知》出台对银行会产生什么影响?“过去一段时间,银行业经营理念是以发展为主,对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有所忽视,造成潜在风险积累。
”曾刚指出,不断出现 “资产荒”“负债荒”,这主要由银行快速扩张规模和利润所驱使,银行的发展理念脱离了实体经济的实际需求。
这种“荒”更多是预期差异带来的心慌,监管强化将逐步打消银行过去不切实际的、过度盲目扩张的预期和倾向。
银行逐步适应监管环境,也会树立起与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向经营管理、防风险要效益,度...
p2p理财行业乱象有哪些呢?
行业乱象之一:无规矩、无监管、无门槛 截止到今天为止p2p理财行业一直处于三无状态,这也是导致这个行业鱼龙混杂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p2p理财平台众多,并且平台与平台之间的差距很大,虽然现在网上有很多相关鉴别优质p2p理财平台的攻略,但是对于初入p2p理财的投资人来说,经常会发现,按照攻略上来进行甄别,最终会发现没有一家合适的平台。
这是让很多人尴尬的事儿。
而这一乱象也直接导致了一些靠谱儿、规范的p2p平台无人问津的结果。
风险高的平台却门庭若市。
所以行业监管再一次被界内提及,呼吁尽早出台,好在目前相关监管细则已经日渐明朗,相信不久,p2p理财行业便会理性发展。
行业乱象之二:规模与务实不符 行业参与者众多,人人都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所以很多p2p企业都放弃了务实经营的方式而一味的追求规模。
行业发展初期,务实与规模往往不能兼得,追求规模就需要放弃利润,甚至在净亏损的情况下坚持运营。
如今很多p2p企业都在走钢丝,谁能幸运的坚持到住谁就有机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行业乱象之三:互联网巨头涉足,小白过街 相信很多人已经注意到了不管是互联网巨头,还是招行等银行机构,都开始有意无意的涉足于p2p理财类模式,国有背景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也推出了p2p理财资金托管相关产品,一些做电子商务的各界名流也对p2p理财市场垂涎欲滴,现在的局面,可以堪称是当年的世界大战,相信在监管落地的那一刹那,p2p理财江湖必将迎来血雨腥风的一幕。
个人之间委托炒卖股票的协议是否有效
个人间委托炒股作为一种新型理财方式和交易类型,现有法律未有明文规定,学界对其未有定论,而各地法院审判实务中裁判方向不一,甚至案件结果截然相反。
为更好处理此类新型纠纷,需要厘清以下两个问题。
一、个人之间委托炒股协议的法律性质 一种观点认为,资金委托方通过委托形式授权受托方代管证券账户,应属委托代理关系。
另一观点认为,委托炒股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承担亏损,委托方提供资金后必然回本收息,可见风险已转至受托方,具有资金融通性质,属于民间借贷。
笔者认为委托代理行为后果应归于委托人,而委托炒股协议约定亏损由受托方承担;民间借贷出借人需向借款人交付借款,而委托炒股中委托方只是临时让渡资金控制权,没有丧失资金所有权。
委托炒股具备委托代理及民间借贷等有名合同的部分特征,但又不完全相同,其兼具资金融通和资金管理的双重特征,属于无名合同。
二、委托炒股协议中“保底条款”法律效力 “保底条款”是在委托炒股协议中保证委托人本金不受损失,本息最低或固定回报,超额分成归受托人等约定。
笔者认为,法无禁止即自由,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时代背景下,司法对民事生活应保持最低限度干预,委托炒股现象作为民间金融创新典型,是资本配置自然衍化结果,反映出资本逐利经济规律。
委托炒股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受到法律保护。
虽然目前委托炒股存在乱象,但可通过司法裁判进行规范和引导,而不应一味否定...
出国移民中介乱象,如何识别潜在陷阱
您好,该路集团为您回答。
在不少投资人选择移民的过程中,很多人都可能在移民前期为选择一个过硬的移民机构感到头疼。
因为在去年的移民行业调查中发现,因不少专业问题而导致的投诉占60%,这些遭遇过陷阱的投资人不得不进行二次办理,浪费了不少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也对自己的二次申请有了不良的影响。
申请人在办理的过程中,要去怎样选择移民中介公司呢? 一、首先选定几个想要投资移民的国家,具体分析其政策 就拿葡萄牙来说,首先可以了解一下其“黄金居留签证”的申请条件和相关的政策,然后适当地考察选中的移民机构,这样做到胸中有丘壑,自然不会被随便忽悠。
二、一定要实地考察 很多移民人士在进行房产投资的时候,被不少移民中介使用了“迷魂法”,在对方甜言蜜语地吹捧下看看PPT,就直接定下了项目,签了合同,等实地考察的时候,才恍然大悟。
所以移民中介机构能组织进行私人商务考察最好,花上一个星期的时间去相关国家的相关房产亲自勘察是最好不过了。
三、房产类型很重要,现房最好 在这里要提醒一下投资人,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选择现房,最好不要选择期房。
因为在开发中的期房,开发商面临着诸多因素的影响,政治、经济、自身资金等等,其中只要一个环节出现纰漏,开发商都可能面临破产或者房屋交付延期,这都会影响你的移民进程,所以投资人在选择移民中介时,要留心这些陷阱。
四、最好选择国内的移民机构 为什么要这样建议呢?因为现在中国的不少移民公司,都具有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而且他们在海外也具有相当一部分接待中心。
国内的中介其实际的运营情况,投资人都可以实际的考察。
但是国外的移民机构,因为你无法全方位观察,加上语言上面的隔阂,所以很容易被不良中介设下陷阱。
五、不要被移民中介机构抛出的 “官方背景和0风险”所欺骗 任何商业行为都具有一定的风险,买股票,交易15分钟直接熔断,开一家小店,可能生意不好……所以一些移民中介打出“0风险”旗号的,大家就要留个心眼了。
当然还有大家提到的“官方背景”。
据了解,在移民者申请移民的过程中,接收国会要求申请者提供不少的证明文件和资料,想要造假,就面临着被拒签的可能。
即使总统来办理,也需要提交相关的文件,所以根本不存在“官方背景”这样的说法。
就拿加拿大项目来说,在申请的过程中,证明文件有可能是申请者20多年前第一桶金的资料,而且后续还会让申请者去面试,这些过程只要出现一点纰漏,就可能被拒签。
所以所谓的“官方背景”根本就是不良中介的噱头罢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庄家怎么打压股票价格吸股
比如现价10元,庄家先低部建仓,也就是10元附近的价位先买进一批(对于庄家是一批,但已足以影响股价了),这部分就成了庄家的箱底货,轻易不卖出的。
受庄家建仓的影响,股价肯定上升了一点了,然后大量扫货,比如把股价拉升到14元了,这时庄家手中有一定筹码了,而且也已经吸引了一小批跟风盘了,再继续吸股的话,成本就太高了。
于是,利用手中的筹码,再来进行打压股价,因为有人跟风,把扫的筹码放出,让别人以较高的成本买入,筹码放出一部分后,继续压低价格,甚至用高买低卖等手段,让前面跟风盘的很大一部分就开始割肉了,导致股价进一步下跌(当然,一般不会让它跌破10元)。
然后庄家再在这个价位缓慢吸筹。
如此循环,直到庄家掌握了大部分的筹码,只需要再投入很少的资金,就可以把股价拉升了。
保险投资信托乱象背后的关联交易有哪些呢?
风险初露,虽基本可控,然不得不防。
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始于2012年10月。
政策甫一开闸、业务启动初期,买卖双方都只是“摸着石头过河”。
经过两年多的磨合,保信合作规模从0飙至2805亿(截至今年6月末)。
收益高于保险资金传统固定收益类工具的信托产品,一夜之间成了保险机构眼中的“香饽饽”。
2013年上半年,在各种政策限制下,信托全行业资产规模依然飙升,保险资金被认为是其中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
“达成默契”的保信合作 规模一路高歌猛进的同时,保险机构与信托公司似乎也达成了某种默契。
从购买项目到借用通道,从单纯的买卖关系到全方位的合作,双方俨然一副“亲密伙伴”、“如胶似漆”之状。
尤其是对于在负债端大量销售高现金价值保险的保险公司而言,信托计划正对他们的胃口。
这些依附于网络和银保渠道销售的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预期收益率+渠道手续费”之资金成本合计在6%以上。
而平均收益8%到10%的信托产品,正好可以在收益上覆盖负债端成本,与这类险种进行匹配。
一拍即合之下,双方合作更进一步。
新的合作模式诞生,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开始“定制”信托产品。
顾名思义,就是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己寻找基础资产项目,通过信托公司做成信托计划发行。
如果保险资管公司自己作为投资人,可以拿到9%到10%左右的收益率,而信托公司只是收取少量的中间费用。
这是典型的“通道业务”,保险资管公司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而在信托公司眼中,万亿级吨位的保险机构乃是“大户”,因此一些信托公司也甘心交出主动管理权、“屈从”于只做通道。
一家保险机构投资部人士并不讳言通道现象。
在他看来,与信托公司合作,由保险机构真正掌握项目的实际情况,是保信合作比较理想的模式。
“拿到的收益高,且风险可控。
” 虽然还没有到“只要信托敢发、保险就敢买”的地步,但投资增速确实大步前进。
保监会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78家保险公司(集团)共投资信托计划739笔,涉及32家信托公司,累计投资余额2805亿元,较今年一季度末增加768亿元,增长37.7%,较上年末增加1363亿元,增长94.5%。
但资产占比仅为2.99%,因此总体上来看,风险基本可控。
层层嵌套的关联交易 “风险基本可控,这是于整个行业而言的。
就保险机构个体而言,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一位保险投资业人士强调说。
况且,这种风险很可能是其他非保险金融机构传递过来的。
事实上,在保监会这次自曝家底的预警中,也可窥一二。
监管点出了目前保险资金投资信托的五大风险,并对相关保险机构进行了一一点名。
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说,五大风险中的关联交易风险,最为监管所担忧。
有关资料显示,在一些保险资金投资的信托计划背后,保险机构与融资人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甚至还与信托公司、信用增级方等主体具有关联关系,保险机构通过投资信托产品给融资人借款,俨然沦为股东方及关联方的融资通道。
一家大型财险便是其中一例典型。
知情人士提供的线索显示,这家公司今年以来认购了“英大信托-金惠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卓利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润信托-泰禾城市广场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英大信托-东富1号债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一批信托计划。
且不论这些信托计划的信用等级多数在AAA级以下,仅从这些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的投向来看,也存在诸多可推敲之处。
首先,这些信托计划并不直接投向具体基础资产,而是存在两层或多层嵌套。
如,这家财险公司认购的“英大信托-金惠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该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受让“金元惠理共赢1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委托贷款债权60%的优先级收益权。
其中的委托贷款资金用于百合湾、团泊绿岛项目的开发建设。
其次,在这些信托计划中,频繁出现东方资产公司天津、上海、西安等办事处,东方创业金控,东兴证券,帮信置业等公司。
这些公司或是信托计划背后的委托人,或是融资人和管理人,但却都拥有同一个身份??东方资产下属公司。
而东方资产恰是这家财险公司的母公司的控股股东。
也就是说,这些在信托计划中出现、各自扮演角色的公司,和这家财险公司属于关联关系。
拨开层层嵌套的信托计划后,不难发现,这家财险公司认购的以上信托计划,多用于其关联方融资人的房地产投资、满足流动性需求、受让融资人持有的债权等用途。
与此同时,个别信托计划的最终投向是位于中西部的房地产项目。
“这种关联交易,资产质量并不佳,信用等级及收益率也不高,承担的风险却不小。
”一位业内人士点评道。
“我最担心的是风险传递”,一位监管者坦言。
不断叠加的风险敞口 关联交易风险之外,被市场提及最多的是“投资集中度较高风险”。
保监会公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在2805亿保险投资信托规模总额中,33.1%投向房地产,17.5%与基础设施投资有关。
有观点认为,这个比例并不算高。
某业内知名第三方理财平台近日对外发表观点认为,“这是由于目前信托公司的资产投资偏重决定的。
根据信托行业协会数据,今年上半年,投向房地产和基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