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连续竞价买卖规则
关于股票交易规则中连续竞价的问题我正在学习股票,不过看到“连续...
再回答你的评论: "我觉得不合理之处在于,我如果想尽快买入,只要报一个高价,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优先处理,则可以很快按最低叫卖价买入了",(!!!!!!此处的最低价是卖方的最低价,即我们看盘时看到的卖1!!!!!) "而我如果想尽快卖出,只要报一个低价,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优先处理,则可以很快按最高叫”(!!!!!!此处的最高价是买方的最高价,即我们看盘时看到的买1!!!!!!!) 一个是卖1,另一个是买1 我们在做股票时,看盘都会看到:下面是“买1、买2、买3、买4、买5”;上面是“卖1、卖2、卖3、卖4、卖5”,具体的可以找一个离你最近的证券公司看看,一看就明白! 其实,这其中的原理和招标拍卖是一个道理的! 你去参加拍卖时,你只是一个买家;但你到证券市场时,你既可以是买家,也可以是卖家,所以就有了两个价格!另外,你若到银行兑换外汇,买入和卖出价格也是不一样的!它们都是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进行交易的! 拍卖时,也不是按你的报价成交的,只有当你的报价比现有的任何一个报价都高时,才按你的报价成交的,否则你无法买成功! 我所举的例子,只是找一个最接近的例子,为了帮你理解而已!其实,股票是股票,拍卖是拍卖! 开始时,我也不懂,慢慢就懂了! 一般的讲,4.5的买单和3.0的卖单是不会同时出现的, 如果,交易所真的同时接到4.5的买单和3.0的卖单,则由交易所撮合成交,理论上讲,这时的成交价可能为3.0也可能为3.5,机会是均等的!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一)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二)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三)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股票竞价时间交易规则
一,9:15----9:20 这短时间,可以任意挂单,任意撤单。
如果不撤单,9:20以后就不能撤单了。
二,9:20---9:25这段时间,只能挂单,不能撤单,也就是说只要挂上,就可能会再开盘的时候成交。
三:所以说,有很多股票,在9:15---9:20之间看着涨很多,有的涨板,但是9:20以后有的就下来了,因为能撤单。
如果你在竞价的时候真心想买一只股票的话,最好的就是在9:24分40几秒后挂 ,这个成交的几率最大 挂的时候高挂几分。
希望能帮到您,如果你觉得满意,请采纳,亲!
股票连续竞价有哪些规则?
连续竞价是指对申报的每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然后按下列两种方式分别产生不同的成交价格。
连续竞价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
) 1、买入申报价格≥市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
2、卖出申报价格≤市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成交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通俗点说就是谁出价高谁就可以优先买到,谁出价低就可以优先卖出,如果大家出价一样,那么就只能是谁的委托到达交易系统先谁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开”是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体现在交易市场上,交易所的电脑交易系统则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委托进行撮合以确保“三公”准则得以具体体现。
在撮合过程中,成交顺序为: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不论投资者姓甚名谁、大户小户,一律按价格和时间顺序撮合成交。
股票竞价规则: 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开市价: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什么是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有哪几个步骤?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证券的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
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
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
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
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交易有哪些规则?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
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
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什么是连续竞价交易制度
所谓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集合竞价结束后,证券交易所开始当天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每笔证券交易的具体价格。
交易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3时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时 ~2时57分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成交原则: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买进申报:较高价格者优先;卖出申报:较低价格者优先。
成交时间优先的原则: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1)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剩余部分将处于等待成交状态。
投资者的委托如未能全部成交,证券公司在委托有效期内可继续执行,直到有效期满。
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
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识资料值得学习,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股票交易 集合竞价 规则?
1、股票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2、股票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 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 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 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 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3、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
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
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
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4、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
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在集合竞价所得到的成交量即为集合竞价成交量。
股票交易连续竞价实际操作案例
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应遵守香港联交所规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其中9:00至9:15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9:30至12:00及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申报;16:00-16: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于16:08-16:10之间随机收市),16:01开始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
联交所市场允许港股通投资者撤销申报的时段包括:交易日开市前时段的9:00-9:15(即输入买卖盘时段)、9:30-12:00(持续交易时段)、13:00-16:00(持续交易时段)和16:01-16:06(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此外,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在12:30-13:00的时段内撤销上午未成交的买卖盘申报。
香港联交所对开市前时段规定如下:开市前时段是在早上开市前增设的交易时间。
交易所参与者可在该段时间将买卖盘输入交易系统作单一价格竞价。
在开市前时段,买卖盘积累到一段时间后,会在预先设定的对盘时段中对盘。
也就是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
在开市前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输入“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指令。
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大于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最近参考平衡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香港联交所对持续交易时段规定如下:每个全日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中午12:00以及下午13:00至16:00是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
在持续交易时段,一方面,交易系统会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另一方面,交易系统只接受“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
在此时段,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大于按盘价(最近参考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
同时,每个买卖盘的数量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注:港股通投资者在持续交易时段内只可输入“增强限价盘”。
香港联交所对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规定如下:每全日交易日下午4:00-4:10为(每半日交易日为12:00-12:10)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包括四个时段:参考价定价时段、输入买卖盘时段、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
(1)参考价定价时段确定参考价,参考价使用现行计算收市价的方法厘定,即由15:59:00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份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然后取其中位数。
(2)输入买卖盘时段:价格限定为参考价的±5%。
价格在允许价格限制内的未完成买卖盘(即买盘等于或低于价格上限及卖盘等于或高于价格下限),包括卖空盘和庄家盘,将由持续交易时段自动转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所有此类买卖盘将会被系统视为竞价限价盘。
竞价盘及价格在参考价±5%范围内的竞价限价盘可由输入买卖盘时段起开始输入。
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输入,而价格超出价格限制范围的竞价限价盘,将会被系统拒绝。
(3)不可取消时段及随即收市时段:价格限制范围将可再收紧,定于16:06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的最低沽盘价与最高买盘价之间。
此价格限制在整个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期间将维持不变。
在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新输入的竞价限价盘价格必须在第二阶段价格限制范围之间,其间不得修改或取消买卖盘。
如果在16:06 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只有买盘或只有卖盘(或两者均无存在),或最低沽盘价(最高买盘价)高于(低于)参考价的±5%,则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价格限制将定为参考价的±5%(即与输入买卖盘时段相同)。
24个价位规则不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但9倍价格规则如常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输入的竞价限价盘。
参考资料:《港股通投资者指南》
股票买进卖出有什么规则
1.趋势原则 交易品种: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国债回购、基金。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在准备买入股票之前,首先应对大盘的运行趋势有个明确的判断。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股票都随大盘趋势运行。
大盘处于上升趋势时买入股票较易获利,而在顶部买入则好比虎口拔牙,下跌趋势中买入难有生还,盘局中买入机会不多。
还要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制定投资策略,是准备中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机,以明确自己的操作行为,做到有的放矢。
所选股票也应是处于上升趋势的强势股。
2.分批原则 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投资者可采取分批买入和分散买入的方法,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入的风险。
但分散买入的股票种类不要太多,一般以在5只以内为宜。
另外,分批买入应根据自己的投资策略和资金情况有计划地实施。
3.底部原则 中长线买入股票的最佳时机应在底部区域或股价刚突破底部上涨的初期,应该说这是风险最小的时候。
而短线操作虽然天天都有机会,也要尽量考虑到短期底部和短期趋势的变化,并要快进快出,同时投入的资金量不要太大。
4.风险原则 股市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场所。
可以说,股市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而且也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回避。
作为投资者,应随时具有风险意识,并尽可能地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而买入股票时机的把握是控制风险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
在买入股票时,除考虑大盘的趋势外,还应重点分析所要买入的股票是上升空间大还是下跌空间大、上档的阻力位与下档的支撑位在哪里、买进的理由是什么?买入后假如不涨反跌怎么办?等等,这些因素在买入股票时都应有个清醒的认识,就可以尽可能地将风险降低。
5.强势原则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是股票投资市场的一条重要规律。
这一规律在买入股票时会对我们有所指导。
遵照这一原则,我们应多参与强势市场而少投入或不投入弱势市场,在同板块或同价位或已选择买入的股票之间,应买入强势股和领涨股,而非弱势股或认为将补涨而价位低的股票。
6.题材原则 要想在股市中特别是较短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收益,关注市场题材的炒作和题材的转换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各种题材层出不穷、转换较快,但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一定的规律性,只要能把握得当定会有丰厚的回报。
我们买入股票时,在选定的股票之间应买入有题材的股票而放弃无题材的股票,并且要分清是主流题材还是短线题材。
另外,有些题材是常炒常新,而有的题材则是过眼烟云,炒一次就完了,其炒作时间短,以后再难有吸引力。
7.止损原则 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都是认为股价会上涨才买入。
但若买入后并非像预期的那样上涨而是下跌该怎么办呢?如果只是持股等待解套是相当被动的,不仅占用资金错失别的获利机会,更重要的是背上套牢的包袱后还会影响以后的操作心态,而且也不知何时才能解套。
与其被动套牢,不如主动止损,暂时认赔出局观望。
对于短线操作来说更是这样,止损可以说是短线操作的法宝。
股票投资回避风险的最佳办法就是止损、止损、再止损,别无他法。
因此,我们在买入股票时就应设立好止损位并坚决执行。
短线操作的止损位可设在5%左右,中长线投资的止损位可设在10%左右。
只有学会了割肉和止损的股民才是成熟的投资者,也才会成为股市真正的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