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最大单笔申报
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多少万股?
如果调整幅度不及升幅50%,买盘力量弱,大市会继续下跌。
绝技三:14日均线 一般操盘软件设定的日K线、周K线、月K线容易被主力制造的假象所迷惑。
因此可以自行设立14日工作线、25日生命线和120日半年线。
14日工作线是一道防线,股票跌破14日均线后,反抽之时应当被抛掉。
强势股票跌破120日均线后,都会有一波反弹行情,通常会反抽到半年线以上。
一定要确保工作线在生命线之上,反之,无论如何都不能买。
绝技四:黄金分割理论 行情发生转势后,无论是止跌转升的反转,还是止升转跌的反转,以近期走势中重要的峰位和底位之间的点位作为计量的基数,将原涨跌幅按0.191、0.382、0.5、0.618、0.809分割为五个黄金点.股价在反转后的走势将有可能在这些黄金点上遇到暂时的阻力或支撑。
绝技五:涨三退一法 牛市中,很多股票在上涨三个箱体后必然退一个箱体,当然,这只股票必须是趋势向上的股票,即基本每个箱体的顶部都在另一个箱体的上面。
也有可能出现涨六退二的情况。
绝技六:7日线止盈 7日线是短线的止盈点,一般情况下跌破7日线表示短线走弱了,稳妥的做法是,在尚未严重损手断脚的情况下,可以止盈。
绝技七:注意板块效应 炒股时应该注意板块效应,同类股票中某只有影响的股票率先大跌的话,其它股票很难独善其身,手里有类似股票的话,先出来再说。
二级市场A股买卖最大单笔股数有没有限制?
股票买入上线的限制:最多1000000股。
上证每次买股票最少股数限制是大于100股。
其他情况购买一只股票时,每次最少买多少股:1、在中国的A股市场要购买一只股票,一次最少要购买一手。
这里一手最少是100股。
2、在香港购买港股,要购买一只股票,一次最少要购买一手。
这里一手最少是1000股。
3、在配股时,配股数量不一定是整数,应该有多少就可以卖多少吧。
股票买入最多的话其实是没有限制的,只要能买得起,不过在你买入某一公司的股票达到该公司总股本的5%时,需要通过交易所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经过披露之后还可以继续买入的。
瞬间一笔大单将股价大幅打低,而一笔小单又能瞬间拉回为什么?
各种情况都有。
1,大单和小单来自同一个主力,则大单出货是真,小单拉高价格,是为了有机会再次吸引资金高位买,好完成下一次出货。
2,大单和小单来自不同操作者,看空的是大户,因为资金量大,又急卖,只好挂低几个价位砸盘出局。
小单则来自看多者,因为大单砸的时候,他申报了高价买进,碰巧计算机撮合时,申报在对方卖出之后,所以就成了高价买进。
3,幅度超过5%以上,尤其接近跌停价格的砸筹码行为,属于老鼠仓,所谓送礼行为。
比如一个公司操作的股票,想给某利益高官之类送钱,就先让他跌停板挂好买单,然后自己突然砸出筹码给他。
砸完之后继续回升到正常价格。
4,大部分时候来自多个市场参与主体。
一只股票同时买和卖的主体很多,想卖的低价砸,想买的高价买,正好计算机撮合错过统一价格,就形成这种情况了。
很正常的,单笔交易属于随机偶然性因素,无太大参考价值,但连续性的行为,往往是主力大资金的操作,要随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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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炒股一窍不通,当时男朋友拿我的钱买了30w的股票,现在在赔...
拿着就行了,以后肯定会涨回来的。
当初拿你的名字开户的话,你可以去证券公司找人帮你讲讲,我们讲对你意义不大。
你就知道股票是有涨跌的,经济好了股票就会涨,经济不好股票就会跌。
等大家再次都谈论股票的时候就是你卖出的好时候,拿着吧以后会涨回来的。
股票连续出现大宗交易意味什么?求正解!谢谢
股票连续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在吸筹阶段,但不意味着最低点已经出现。
基本上是由以下几种情况导致的:1、主力吃货或减仓;2、对倒,即主力自买自卖,吸引散户注意力;3、主力迫不及待拉升。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股东交易股数越大,买入迹象明显会使股票涨起来。
对股票未来走势是好还是坏:按理说应该是坏事,因为大宗交易基本上是大股东在抛。
但有时候事情不是这么简单,我统计过,出现大宗交易榜单上的股票,其后几天的走势大多数是涨的,而且很多是凶猛地上涨。
可以这么理解,大宗交易的买家大多是炒家,也就是常说的庄家。
他们在正常二级市场上吸筹有的时候很难,通常吸筹成本很高,所以在大宗交易市场吸筹就相对简单了,还能有折扣。
买进来当然不是为了亏钱,所以在走势上往往会有一波强劲上扬走势。
但是要注意逢高走人啊,因为以后往往伴随着阴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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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股票转让细则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全部 第二十一条 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委托方式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
投资者进行自助委托的,应按相关规定操作,主办券商应当记录投资者委托的电话号码、网卡地址、IP地址等信息。
第二十三条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当确认投资者具备相应股票或资金,并按照委托的内容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承担相应的交易、交收责任。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买卖委托达成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向主办券商交付其委托主办券商卖出的股票或其委托主办券商买入股票的款项,主办券商应当向投资者交付卖出股票所得款项或买入的股票。
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
被撤销或失效的委托,主办券商应当在确认后及时向投资者返还相应的资金或股票。
第二十五条 主办券商应按照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先后顺序及时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申报。
第二十六条 申报指令应当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格式传送。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申报的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七条 主办券商应当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委托和申报记录。
第二十八条 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第二十九条 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按成交原则达成的价格不在最小价格变动单位范围内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相应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第三十条 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协议转让除外。
第三十一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股票单笔申报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和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第三十二条 申报当日有效。
买卖申报和撤销申报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主机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三十三条 主办券商通过报盘系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主机发送买卖申报指令。
买卖申报经交易主机撮合成交后,转让即告成立。
按本细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交易记录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送至主办券商。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
对显失公平的转让,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可以采取适当措施。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严重破坏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转让,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有权宣布取消转让。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转让者承担。
第三十五条 依照本细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主机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第三十六条 投资者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做市商在做市报价过程中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
第三十七条 按照本细则达成的交易,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股票买卖的清算交收业务,应当按照中国结算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每个转让日发布股票转让即时行情、股票转让公开信息等转让信息,及时编制反映市场转让情况的各类报表,并通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采取做市和竞价转让方式的股票即时行情实行分类揭示。
第四十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负责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的统一管理和发布。
未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发布、使用和传播转让信息。
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许可使用转让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将转让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第四十一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即时行情和股票转让公开信息发布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十二条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需要,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股票指数,随即时行情发布。
股票指数的设置和编制方法,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另行规定。
交易代码510050(简称50ETF)的单笔申报上限为100万份
自己可以在账户中查询自己的新股申购额度。
申购额度取决于申购日T-2前20交易日的日均持仓市值,注意是日均市值。
沪(深)市日均持仓市值1万元,可申购沪(深)市新股1千股,日均持仓低于1万,申购额度为零。
你的额度只有5千股,说明你日均持有沪市或者深市市值只有5万元。
只有首次申报有效,其他名下账户申购或者同账户多次申报,均属无效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