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计划买入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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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股票质押出去如何进行信托计划

求大神和行家,为什么这两年信托计划持股的个股会闪崩和暴跌

私募就是私下募集。

私下的意思如上:第一,不可以做广告。

第二,只能向特定的对象募集。

所谓特定的对象又有两个意思,一是指对方比较有钱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二是指对方是特定行业或者特定类别的机构或者人。

第三,私募的募集对象数量一般比较少,比如200人以下。

公募就是公开募集。

公开的意思有二:第一是可以做广告,向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募集。

第二是募集的对象数量比较多,比如一般定义为200人以上。

它们的区别.公募基金是从基金公司或代理的银行,证券公司买. 私募基金是很少部分人把钱给某个人去做.一来至少50W以上,二来风险太大.建议不要买. 私募基金跟公募基金比较,最大的不同是,私募基金是不受基金法律保护的,只受到民法、合同法等一般的经济和民事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证监会是不会来保护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出了问题你们自己解决,或者上法院,或者私了。

现在人们买的基金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对老百姓更好些. 她们的具体区别如下哦: 第一、从法律上 公募有较为健全的法律——《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证监会的各项管理办法,而私募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目前借助的是《合伙企业法》(为有限合伙制的私募做准备,目前该法尚未实施)、《信托法》(信托为私募提供了一个合法途径,这是我国私募基金的特有形式)《合同法》(这是契约型私募的主要法律依据)。

最初在制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时,没能把私募基金作为调整对象,这是个遗憾。

对于私募基金,尽管其投资灵活,不宜过细监管,但是最基本的准入资格应该是有的,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基金公司设立时应有最低资金限制,应该提取风险准备金。

此外,投资人的门槛也应限制,我国一向视稳定为大局,如果投资人不够理性,把大部分身家全投资在风险大的基金品种上,造成的不稳定可想而知。

可以参考国外的立法以及目前资金信托的法律,设最低门槛,并限制投资占家庭资产的比例,有效教育投资者。

第二、从监管上 公募由证监会监管。

证监会定期不定期考察基金公司,包括文件考察、现场考察,证监会考察的范围,包括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高管人员、基金从设立、销售到投资等。

而私募,目前并无监管,私募基金公司,对于证监会来说,只是作为普通的机构投资者,甚至是自然人投资者的监管,只要想逃避这个监管,就有办法。

私募的灵活是最大的优势,但是,适当的监管必须的,任何灵活,如果造成了扰乱市场、操纵股价,那就是违法。

公募基金在政府监管之外,还实行行业自律,证券业协会有会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并按需要提供培训,以提高管理和投资水平,增进法律理解。

总之,公募有自己的组织,而私募则没有。

公募要求强制信息披露,私募则是基金公司与投资人协议披露。

披露内容、披露周期、披露事项都由协议约定,私募并没有强制披露义务。

公募要求资金托管,必须将资金交与第三方(银行)托管,而私募除信托方式外,并无资金托管,这也导致私募风险较大。

第三、从投资限制上 公募有严格的投资限制,在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与基金类型的匹配,以及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所有基金投资一家上市证券的比例上,甚至为了防止利益输送,同一家基金公司旗下的基金,对同一证券,不得在当天一个买入,一个卖出。

而私募基金,在投资品种上,不限于国内证券,还可能涉及期货、黄金、外汇以及国外的证券、期货等,比公募广泛的多,投资限制完全由协议约定。

即使是在国内证券的操作上,亦无公募基金所要求的严格限制,也难以监管。

比如,目前最为规范的信托方式,信托型私募基金,如果在多家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则可能一个计划卖出某股票而另外的计划买入该股票,如果资金量足够大的话,则导致操纵股价。

而契约型私募基金,因为不是在基金公司账户名下,则投资占一个股票的比例,难以监管,也可能造成操纵股价。

第四、从募集方式上 公募私募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在《证券法》上规定了证券公开发行的概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 如果把私募理解为投资人累计不超过200人或不向不特定对象募集,那么,资金信托的法律修改,则与此矛盾,以前是一个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人限制在200人之内,现在对机构的数量已经不再限制。

当然这是鼓励成熟投资者,是管理上的进步,但是,法律上的不吻合,使得公募私募并无严格界限。

私募有一点确定的是,不得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公共媒体推广,否则就构成了公开募集。

第五、从税收上 公募有明确的国家税收标准,有比较规范的管理,而私募,因为法律形式多样,避税甚至逃税手段多样,难以监管。

第六、基金的业绩报酬 公募基金不提取业绩报酬,只收取管理费。

(即使这样,也已经赚的钵满瓢满了。

)私募基金则必然收取业绩报酬,大多不收管理费,有些预收管理费后,再从业绩报酬中扣除。

对公募基金经理来说,业绩是用来排名的,而对私募基金经理来说,业绩则是实实在在的分成,...

如何看股票中有信托

无论是炒股票,还是投资基金,还是p2p理财,完全不懂的新手,在平时市场行情很普通时,绝大多数都是“被割的韭菜”,这个很正常,被割2、3年后看是否能开始盈利,即使有极少数盈利的,往往更多的也是碰运气,或者是听别人推荐了一只好的股票或者基金自己跟着喝点汤。

因为不熟悉不了解,大部分新手是很难把握准行情。

既然把握不准,那么刚开始的时候就尽量要以体验为主。

股票的门槛稍微高些,一般要数百甚至数千才能起购,基金的门槛低一些,现在有些基金20块钱就可以起购。

明知前面几年个人很容易被割韭菜,所以尽量把买入数量放低些,以体验为主,慢慢的积累经验。

p2p可以先选择几家平台进行理财投资,任何事物刚开始上手时都要经历一个过程,以学习的谦卑心态开始,像海绵一样吸取相关知识,增加体验的效率,这是最好的。

员工持股 信托计划 为什么 优先

以信托计划为主体做股权投资,在2005年就曾出现过(当年12月30日渤海银行成立,引入了境外投资者渣打银行和天津信托通过募集民间资金成立的集合信托计划,这一创新做法在当时曾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但以信托制做股权投资,真正发展起来起始于2008年。

2008年6月25日,银监会印发了《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这使得以信托计划的方式进军股权投资领域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之后出现了很多信托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可惜好景不长。

很快,证监会就表示,公司上市前存在众多穿在信托计划持股的,必须进行清理,否则不予放行。

有人认为这是部门博弈空间的结果,但应该也存在迅速腾空以下原因: 一是信托持股突破了《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违反证券法对公开发行证券的有关规定; 二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要为受益人的相关情况保密,这与资本市场的信息披露原则有冲突; 三是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代持关系。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反正此路不通了。

不过信托制的确成就了一批基金(其中有几家现在已非常知名,也非常成功),因为他们当时以信托方式募集来资金后,投了一批很不错的项目。

后来不能IPO了,就将股权转到了关联公司,基本没有影响退出。

2012年4月,银监会和证监会高层通过洽商,对重启信托计划开设证券投资账户达成了共识。

同时,两部委也对放行IPO前信托计划持股的可行性进行了沟通。

可惜,最后没有结论。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信托计划作为主体做股权投资,IPO仍有障碍。

再说下信托计划嵌套有限合伙。

2009年建银国际就曾做过类似的尝试,即其设立的建银医疗保健股权投资基金(不过不是嵌套有限合伙,而是嵌套公司制,但原理相通)。

后来未见该基金有项目以IPO的方式退出。

2010年9月底,天津成立了4家所谓的“信托计划嵌套有限合伙”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其中有三家是由中信信托牵手上海华岳投资设立的。

分别是博道信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华辰佳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御道元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另有一家是由西安国际信托和江西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的天津大石洞稳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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