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发行市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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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实践的历程,最终的目标是什么?

1996年以前,由国家下达发行规模,并将发行指标分配给地方政府,以 及中央企业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在自己的管辖区内,或者行业内,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筛选,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报中国证监会 批准。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 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 《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 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

" 《证券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 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

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公司 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

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

关键词:制度变迁 市场化 首次发行定价 我国股票首次发行定价方式的变化过程和特点 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是在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中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因此我国的新股发行方式与大多数国家的新股发行方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从我国股票市场十多年来的发展过程看,我国的新股发行基本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按面值发售阶段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股份制企业和证券市场开始兴起到1992年是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萌芽阶段。

在这一阶段,由于人们对股票和证券市场比较陌生,认购的积极性不高,所以股票发行的着眼点并不在于股票价值的确定,而是着重于将股票发行出去。

因此,基本没有进行股票的定价,许多股票都是按照面值发售,价格很低,并依托于行政摊派进行。

这种方式使得发行抑价严重,但也激发了一些具有投资意识的初始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建立。

行政定价阶段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集中统一的监管体系开始成立。

自此,我国证券市场步入初步发展阶段。

在这一阶段,我国先后试行过抽签、全额预缴款、上网定价和上网竞价(仅4只股票试用)4种发行方式。

较之于其它大多数国家,我国的定价方式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是由中国证监会根据新股发行价=每股净收益*市盈率这一固定公式进行统一定价,而且,发行市盈率和所采用的收益也是由证监会制定的。

在这种定价方式下,发行公司和承销商无法根据市场的情况来确定发行价格,这使得发行公司的资产遭受损失。

逐步向市场化过渡阶段 1998年12月31日,《证券法》正式出台。

自《证券法》公布以后,我国新股发行市场化定价改革的步伐加快,相继出现了由承销商和发行公司协商确定上市价格上网定价、向二级市场配售和向法人配售等新的定价方式。

自此,证券市场的发展迈入向市场化过渡的新阶段。

我国股票首次发行采用行政性定价的原因 我国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级阶段之所以采用行政性定价的方式,这是与当时所处的经济环境和证券市场的发育状况密切相关的。

具体说来,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当时股票市场的特殊任务 1993-1998年正处于我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转轨时期,股票市场承担着国有企业转制脱困的特殊任务。

因此,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将股票顺利发行出去并保持在一段时期不掉到发行价以下,而新股的发行价格是否最优并不是监管部门考察的主要目标,所以证监会在采用市盈率定价法时,往往采用较低的市盈率,以保证新股的顺利发行和股价在一定时间内维持在发行价以上,从而保证股票市场融资功能的实现。

当时股票市场的发育状况 从股票市场的发育程度看,也必须采用行政性定价来确定新股的发行价格。

当时我国股票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需要通过行政定价并将上市价格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从而保证新股发行的成功并维持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

新股行政性定价问题及向市场化定价过渡的内在需求 尽管行政性定价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之初有其出现和存在的必要性,但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其内在的弊端不断显现,存在着向市场化改革的内在需求,主要表现为: 行政定价方式下,发行抑价情况严重,发行公司的资产遭受损失 根据有关资料,我国在1993-1998年间共有626只新股上市,上市首日的平均收益率为136.9%,这远远超过了其它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上市首日收益率。

在行政定价方式下,发行公司和承销商无法根据各个价位上潜在投资者的情况和市场的走势选择上市价格和上市时间,因而不能以最优价格将股票发售出去,从而使得上市公司损失了最优价格和行政定价之间的差额收益。

因此,上市公司中存在着定价方式向市场化转变的潜在需求。

行政定价方式不利于投资者和承销商的成长 在实行行政定价的时期,我国股票市场新股发行的抑价情况十分严重,造成了投资者只要能够认购到新股,就能无须承担风险地获得稳定的收益,这使得广大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不加辨别地一味申购新股,不利于培育其风险意识和价值研判能力。

而对于作为承销商的证券公司来说,新股估价和承销的能力是投资银行的核心业务。

但是在行政定价下,按固定公式进行定价,证券公司无须进行证券价值的评估工作,而且由于发行市盈率较低,分销认购也不存在风险,这使得证券公司的股票估价和承销等专业化水平难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大减弱。

行政定价方式不利于我国股票市场向规范化、市场化发展 行政定价方式下,作为证券市场两大参与主体的机构投资者和承销商专业水平难以提高,势必会影响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

此外,行政定价对于股票市场发展还有其它的制约,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行政定价容易引发发行公司虚报财务数据,降低其所披露的信息的质量,从而对市场的运作产生影响。

在行政定价时期,国家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发行规模实行额度控制,上市公司只能通过虚报每股收益来提高发行价格,进而提高发行筹资的规模。

而上市公司的规范性运作和信息披露恰恰是股票市场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石。

其二,行政定价...

我国现行的新股发行制度的如何改革

2010年8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启动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不断改革对我国新股的顺利发行及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十分积极的贡献,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

但是,我国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IPO溢价问题愈演愈烈。

新股申购存在不公。

一方面,申购渠道造成的不公平:新股申购明显向机构投资者倾斜,机构投资者既可参与网下配售,又可以进行网上申购,而中小投资者只能参与网上申购,而且一般网下的配售中签率高于网上申购的中签率,这对中小投资者十分不公。

另一方面,申购资金造成的不公平:即使在网下申购过程中,拥有巨额资金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占据有利形势,低中签率使得中小投资者只能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这样新股价格容易人为操纵,且高价格最终转嫁给二级市场的中小投资者,存在严重的不公平性。

询价制度流于形式。

对于无需参与网下申购的初步询价商,其报价没有很强的约束和管制,发行商和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拉拢初步询价机构,人为的提高新股的报价,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

而对于有意向申购该股的机构投资者,则会联合起来,尽量压低初步询价,然后在网下申购过程中以询价区间的最大值报价,以实现新股低风险的较高收益。

部分询价结构或高或低的有目的报价,而不是完全注重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使得我国新股的询价制度流于形式,造成新股定价不合理。

新股发行价格过高。

由于询价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其作用,再加上我国投资者“打新”神话,造成新股在市场上非常受欢迎,中签率很低,供不应求,加上上市公司圈钱和发行商赚取高费用的目的,造成新股的发行价格过高。

2010年新股的发行市盈率平均高达70倍左右,远高于这一时期的A股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

新股上市首日上涨幅度过大。

由于中国股票市场中“打新”神话的存在,加上中签比例高的机构投资者的人为炒作,给新股爆炒提供了可能。

而我国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过宽,新股发行首日多数涨幅都在1倍左右,有的甚至出现3倍以上的涨幅。

但是首日出现爆炒的股票往后往往走势低迷,这反映出首日的上涨是投机的结果,不是市场理性均衡的价格。

三、我国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1.保证投资者公平新股发行过程中对机构投资者进行一定限制,向中小投资者进行利益倾斜,实现对二者的公平。

加快我国新股发行的市场化进程,逐步降低网下申购的比例,时机成熟时甚至可以取消部分网下配售。

时机成熟的基础上,将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区别申购,降低机构投资者的中签率,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

条件允许的基础上,我国可以借鉴香港IPO申购的经验,实行新股发行均股制,变资金摇号为账户摇号,保证有意向的投资者都有购的股票的权利,更具公平。

另外,这一过程也要注意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努力权衡机构与散户的权利。

2.完善询价制度切实发挥询价制度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询价制度。

证监会应该严格规定初步询价和累计询价结构的责任,明确其权利和义务,使得询价结构真正能按照公司内在价值报价。

可以将初步询价和累计询价机构统一管理和要求,使得他们都参与股票的配售,同时要求询价机构以其报价参与和中小投资者一起的申购阶段,从而使得报价和责任对等。

3.限制发行价格有关部门应对发行价格有所限制,询价制度和价格指导两者结合。

IPO公司进行价格路演,不仅仅是询问结构投资者的意见,也应该考虑成熟的中小投资者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路演的公平性。

有关部门应该对IPO公司的市盈率进行灵活的限制,参照当时的平均市盈率水平和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给出区间限制,超过上限,有关部门有权利进行市盈率调查及修正,对于市盈率过高的,有权利终止上市要求。

4.二级市场首日上市股票实行涨跌幅限制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对于炒新的权利,降低炒新的风险。

其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参照我国创业板首日上市的相关做法,当然需要有关部门灵活设置这一涨跌幅限制。

既要防止爆炒,避免二级市场上中小投资者在高价接盘;又要对申购新股的资金给予一定的时间价值补偿。

另外,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查处恶意拉高首日价格的结构,对于涉嫌操纵股价、蓄意扰乱市场的结构做出相应的处罚措施。

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展也取得了巨大成就。

对于新股发行市场,虽然我国进行了很多相关的改革,但是仍不完善,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强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努力实现我国新股发行的市场化进程,保障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注册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股票发行注册制定义: 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

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即使该证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主管机关也无权干涉,因为自愿上当被认为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这类发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

这种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最高。

下面是各大专家关于注册制对股市影响的解读。

董登新[微博]:IPO注册制将带来A股慢牛短熊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微博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资本市场改革定调: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其中,最大亮点或重中之重就是IPO注册制的试点与推行,这将引发A股市场革命性的深刻变化,值得投资者兴奋、期待! 董登新还表示,A股市场IPO推行注册制,将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其一,证监会不再直接干预股市涨跌;其二,证监会不再干预IPO节奏,更无权暂停IPO;其三,证监会监管重心将从IPO后移至二级市场,严厉打击违规者及证券犯罪行为;其四,投资者将会真正自觉地学会用脚投票。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

推行注册制,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接近尾声、最后阶段的临门一脚。

这一脚、这一刻已无退路,别无选择。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十分高调、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去行政化”已成为当前中国股市最重大的改革任务,而一级市场IPO则是过度行政干预的重灾区,因此,推行IPO注册制将是唯一选项。

董登新最后称,注册制的推行,将会迎来A股市场“慢牛短熊”的新格局、新时代。

美国股市是典型的“慢牛短熊”,它的牛市一般持续5——7年,而熊市至多为1——2年;与此相反,中国一贯的“快牛慢熊”格局则是:牛市至多1——2年,熊市则长达5——7年。

这就是中国股市与成熟市场的巨大反差。

IPO注册制将改写这一格局! 李迅雷[微博]:IPO注册制将压低股价 短期难推行 海通证券(18.80, -2.09, -10.00%)副总裁、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对新浪财经表示,这次金融领域的一大看点就是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但从核准制到注册制的过渡有一定难度,明年推行可行性也不大。

他认为如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上市公司发行规模将会扩大,发行价格将会降低,未来股市更加市场化,而中国股票市场表现不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发行价格过高。

对券商而言整体利好,但是未来保荐风险将加大。

对普通投资者而言这不是特别好的事情。

孙立坚[微博]:上市公司好坏将由专业投资者决定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孙立坚认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将让那些无资产支持的好公司获得更强的融资能力,抑制公司上市过程中的寻租现象,上市公司的好坏由投资者尤其是专业化的投资者来决定。

华生:中小盘股将受发行注册制冲击 据深圳商报报道,燕京大学校长、经济学家华生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内容写进《决定》里,意味着证券市场改革非常重大。

中国证券市场成立20多年来,新股发行一直都是审批制、核准制。

这次的改革提出从审批制、核准制转向注册制,应该说这个改革是非常具有实质性的,等于要对新股发行审核制度进行根本改革,这个市场化方向改革是对的,市场起决定性的作用了。

但什么是注册制?是不是什么企业注册了就可以上市?那恐怕也不行。

这个注册制指的是什么?美国IPO也叫注册制,但和我国的工商注册是两回事。

华生说,不管怎么理解吧,目前来看这个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力度是空前的。

实际上过去还没有认真研究过,一下子就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写进了《决定》里,这个步子迈得非常大的,肯定股票市场直接融资方面,力度会是空前的。

但是,希望在制度设计上,要有大智慧(10.04, -1.11, -9.96%),不然,对证券市场的冲击也将非常大。

过去20多年,政府负责审批审核,但政府也在保护这个市场。

一下子市场化了,全面放开了,这个冲击是不言而喻的。

特别是A股股价,中小盘股比起香港市场仍然高高在上,对这个冲击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因此,在制度设计上要有大智慧,不能因为改革给投资者造成太大的伤害,要有一个过渡。

总体来说,《决定》指明了方向,看来证券市场配合整个国家市场化改革的力度非常大。

老艾:券商股是最受益的 新浪财经评论员老艾称,审核制改注册制是中国股市一项革命性的突破,上市公司数量将大大增加,此项规定最受益的是券商,投行业务有望再次成为最赚钱的一块,这也是周五券商股集体井喷的直接原因。

刘纪鹏[微博]:IPO不宜从核准制直接过渡到注册制 据华夏时报报道,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表示,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一直提到新股发行的改革,但我并不太主张一步就从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

证监...

股票发行制度,我国股票市场发行制度是怎样的

中国股票市场发展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 1、1990年-1991年是股市的初创阶段。

1990年12月和1991年7月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相继挂牌营业,股票集中交易市场正式宣布成立,中国股市由此第一次具备了资源配置的功能。

这一阶段是中国股份制改革起步初期,各项基本制度在探索中逐步建立,资本市场大多处于自我演进发展状态,资本市场体系初步搭建,整个市场规模较小,并以分隔的区域性试点为主,股票市场的发行和交易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缺乏统一规范和集中监管。

同时,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分歧。

2、1992年-1997年是股市的试验阶段。

此时股市能否长期存在仍然受到所有制问题的困扰,姓资还是姓社,成为影响股市存活最重要的话题。

1992年1、2月间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视察时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

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

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

怕什么,坚持这种态度就不要紧,就不会犯大错误。

”[1]此后,中国确立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股份制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更多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开始在资本市场发行上市。

1993年,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打开了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空间。

由此中国股市也于1996年5月迎来了大牛市行情。

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供求机制和市场监控机制,高速发展的股市立即出现了许多问题,股市价格暴涨暴跌,投资者尚未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投机之风盛行,黑市行为大量滋生等。

打压整顿股市也因此成为接下来的宏观调控的内容之一。

从证券监管的角度来看,1992-1997年是由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过渡阶段。

股市的监管机制开始形成,监管体系初具雏形,并规定了涨跌幅及交易量限制。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第一次从宪法的层次上承认“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个特殊形式”,至此,股票市场的地位正式确立。

3、1998年-2001年是股市的规范阶段。

从1998年开始,中国开始正式启用法律法规手段规范管理股票市场。

1998年4月起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制,国务院确定中国证监会作为国务院直属单位,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同时其职能得到了加强。

1999年股市又一次出现牛市行情高潮,一直持续到2001年。

然而,太过火爆的股市已经严重脱离了基本面的支持,市盈率奇高,大量违规行为也不断被暴露出来,银广夏、蓝田等上市公司事件的发生就是当时股市混乱的缩影。

同时股市的作用被定义为“国企解困”的一个重要途径,大量国企进入股市寻找资金,其上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

以1999年7月《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中国股票市场步入了以“规范与发展”为主题的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中国股票市场的制度建设也逐步走向成熟。

经过几年的法制建设,中国证券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到2001年底,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初步形成了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补充,以部门规章为主体的系统的证券期货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4、2002年-2004年是股市的转轨阶段。

随着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阶段,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矛盾的转移,对股票市场功能的认识不断深化——它不仅是筹资的工具,而且股指的上涨还能带来财富效应,刺激消费增长,有助于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等。

股票市场的地位被提升到改革与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

中国股票市场被赋予了新的功能,中央高层领导提出股票市场不仅要为国有经济改革服务,而且要为国家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服务。

但是,由于此阶段股票市场的制度安排、制度建设不尽合理,再加上盲目借用外国(主要是美国)的经验,对中国股票市场的特殊性认识不够,使得中国股票市场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高层次、综合性功能的发挥仍不理想,社会各界对中国股票市场功能发挥的现状有颇多不满。

新一届的中国证监会开始着手完善监管体制。

然而在股权分置问题没有彻底解决的前提下,国家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改革并没有收到预期的结果。

这一阶段股票价值被严重低估,价格甚至一度低于面值,股市不仅没有达到资源优化配置功能要求,甚至连最基础的筹资功能也无法实现。

2003年底至2004年上半年,南方、闽发、“德隆系”等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问题和风险集中爆发,是中国股票市场运行中不健康因素的集中反应。

200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表明了政府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心,以促使资本市场的运行更加符合市场化规律。

5、2005年至今是股市的重塑阶段。

2005年5月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是中国股市重塑的一个过程。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在诸多方面制约了中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截至2007年底,沪、深两市98%的应股改公司完成或者已进入...

请介绍中国股票交易所的历史。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居重要地位。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从监管缺位到监管逐步完善,从初具规模到发展壮大,证券业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1、第一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20世纪80年代,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

1986年9月26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办理由其代理发行的延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

1990年12月,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1年4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

以沪深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其发展历程。

2、第二阶段: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1992年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由此开始发展。

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

1993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此后又陆续出台若干法规和行政规章,初步构建了最基本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

1993年以后,B股、H股发行出台,债券市场品种呈现多样化,发债规模逐年递增。

与此同时,证券中介机构在种类、数量和规模上迅速扩大。

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框架,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

3、第三阶段:依法治市和市场结构改革1999年至2004年是证券市场依法治市和规范发展的过渡阶段。

1999年7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001年,证券业协会设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这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在内的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不断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对外开放。

4、第四阶段: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2004年至2008年是改革深化发展和规范发展阶段,以券商综合治理和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事件。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2004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证券监管系统内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综合治理工作,包括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变革由此展开。

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是资本市场定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4年5月起深交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一大举措。

2005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股权分置改革后A股进入全流通时代,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

2006年1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公司法》正式施行。

同月,中关村高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制企业开始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批准成立,有力推进了中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完善了中国资本市场体系结构。

2007年7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和相关通知,这是对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的新举措。

5、第五阶段: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发展2009年10月创业板的推出标志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框架基本建成。

进入2010年,证券市场制度创新取得新的突破,2010年3月融资融券、4月股指期货的推出为资本市场提供了双向交易机制,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金融创新的又一重大举措。

2012年8月、2013年2月转融资、转融券业务陆续推出,有效的扩大了融资融券发展所需的资金和证券来源。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提出对金融领域的改革,将为证券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新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2013年12月,新三板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开,新三板市场正式扩容至全国。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深化,新三板、股指期权等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成熟,证券市场为中国经济提供投融资服务等功能将日益突出和体现。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不论是从上市公司的数量,还是从融资金额、投资者数量等方面,中国资本市场均已具备了相当的规模,其在融资、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自1990年证券市场形成,截至2013年末,中国沪深两市共有上市公司(A、B股)2,489家,总市值达到23.91万亿元,流通市值19.96万亿元。

证券市场投资者规模日益壮大,其结构也在不断...

介绍一下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史

展开全部 中国股票市场的产生、发展至今,仅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几乎走完了西方发达国家股票市场200多年的发展历程,这是辉煌的改革成果。

当前无论是市场的组织结构,还是交易清算系统的效率,甚至包括市场的规模,同不少西方国家的股票市场相比,可以说没有太大的差距。

然而,当代中国的股票市场是一个“新兴+转轨”的市场,从“姓社、姓资”的长期争论,到邓小平的“坚决试,不行可以关”的英明决策;从股份制改革的争论,到开放股市为国企改革服务,并直到目前基本完成的股权分置改革,中国股市走过了近20年的风雨成长历程,经历了多变的政策选择。

中国股票市场的发育、发展,是中国经济从计划体制逐渐向市场体制转型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成就之一,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经验,也是中国经济改革成功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中国股票市场产生、发育的特殊历史背景 中国的股票市场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

通俗的讲,西方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是遵循股票市场发展的自然规律,在市场经济的土壤里,自然生成的“天然产品”。

而中国的股票市场,则是在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同时探讨公有制经济多种实现形式的土壤里,在既要学习借鉴西方发达国家股票市场发展的自然规律,又要考虑中国国情、遵循中国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催生的“人工产品”。

这就决定了中国股票市场是有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

研究中国股票市场的发育、发展的历史,不能不首先搞清楚中国股票市场产生、发育的特殊历史背景。

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为适应社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的需要,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逐步从独资、合伙发展到股份公司,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过程。

建立在股份制度自然演化基础之上的西方国家股票市场的产生、发展、成熟过程,也必然表现为一个瓜熟蒂落的自然成长历程。

在中国,股票市场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产物。

由于新中国建立初期学习前苏联的经验,存在对公有制形式的片面理解,单纯强调发展国有经济。

社会化规模经营的大工业企业是通过高度集中的计划化分配制度,采取政府投资、国家所有的方式建立起来的。

与此相适应,中国改革前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几乎是单一的国家所有、国有独资的形式。

经过解放初期对独资、合伙甚至是股份制的旧官僚企业、民族资本家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解放后30多年的国家投资、国家重建,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已经形成了覆盖各个领域的庞大的国有企业体系。

并在这种以国家独资为资本组织形式的制度基础上,形成了与之对应的社会分配机制、储蓄和投资运行机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也日趋突出地显现出来,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国有企业因传统的计划运行机制的弊端和自身的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改革一直没有取得根本性的突破,面临着经营困难、亏损面增大、负债率过高、资产结构不合理的困境;另一方面,在金融领域,因长期实行单一的银行信用体制和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预算软约束”,使得国家银行独自承受的金融风险日渐增大,其他国家不时爆发的区域性金融危机也一再为中国敲响警钟。

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国先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在国有企业领域先后推行放权让利、租赁制、承包制、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等多项改革措施;在国有银行领域,先后推行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分离、对国有银行进行企业化改革等多种尝试。

但是这些改革效果都不理想。

在这种情况下,处于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经济特区先行尝试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并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成功。

随后,在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广下,股份制改革被推到了中国整个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前台,股票市场成为令国人关注的焦点。

可以说,中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但真正出现改革热潮,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股票市场诞生后,才进一步引发起来的。

在股票市场发展的初期,在巨大投资利益的诱惑下,广大投资者蜂拥入市,热情参与。

改制后的企业和地方政府亦体验到股份制改革带来的巨大利益,地方政府和企业发现进行股份制改造是一条迅速获取大笔资金并借此使企业迅速摆脱困境的捷径,于是也倾注出巨大的热情。

虽然,由股票市场热推动起来的中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带有很大的、甚至不正常的利益驱动因素,但其在实践中显示出来的巨大魅力,却促使人们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中引入股份制的可行性有了更为统一的认识。

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了“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这充分表明时至1997年,对于大力推行股份制、发展股票市场,已经得到了包括中央领导高层在内的上下各界人士的一致认识和高度重视;同时也标志着中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政策基调,已经从“坚决试”转变为“大力发展”。

二、中国股票市场的阶段性发展规律 纵观各国股票市场发展的历史,都呈现出一种阶段性发展的规律,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新兴股票市场表现得更为明显。

股票市场具有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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