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个人财产吗
双方名下的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2、35万元借款是被告的个人财产,原、被告双方名下的股票是其个人财产。
原、被告双方在借款协议上约定35万元借款是被告个人所有,个人的炒股所得归个人所有。
炒股所得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吗?
◆ 典型案例:曾静和马峰是半路夫妻,曾静带一子,马峰带一女。
2009年,马峰拿出比曾静高出很多的钱给曾静管理家庭开支,并拿出15万元炒股所得给曾静,用于小孩的开支。
2010年,双方不和,马峰提出离婚,要求收回自己的15万元和曾静用于家庭开支的钱,并认为这些钱都是他个人的。
曾静认为这些事共同财产。
怎么办? ◆ 法律分析:从案情看,马峰自己认定的个人财产,很显然是《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
除非他能证明这些财产曾经是夫妻双方书面约定为马峰的个人财产,否则只能按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金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个人股票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股票和存款需要确认是不是婚姻之前的还是夫妻存续之后的,如果是之前的,就是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请参考下列有关规定。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怎样查询个人股票资产?
每个股民都有一个证券账户,就像银行存款的账户一样,只要打开这个证券账户,就可清楚里面的股票有多少,现金有多少。
查询股票账户的方法:一是到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进行查询。
具体方法是:证券公司营业部都有股票交易机,点击买卖字样,在出现的页面中输入股票账户和交易密码就可查询。
二是通过网上股票交易软件页面进行查询,方法和“第一点”相似。
个人的股票及增值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举个例子,A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结婚3年后发现自己婚前买的股票大涨,那么这部分股票增值的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A的个人财产。
之后A对买入的股票后进行了积极的管理操作,并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而导致股票大涨,其股票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股票财产关于股票个人财产如何保护证明,结婚不做财产公证,那...
你好: 若股票是你在婚前就已经存在,以开户账户为准,或者婚前的增值部分,以交割为准,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为婚前财产。
婚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婚后的股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你婚前的股票交易账户当时的资金,可以作为婚前财产的证明。
电脑中都有,券商也可以打印作为证明。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炒股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股票收益属于共同财产。
对于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股票的增值利益从法律性质上来看,与孳息有着本质区别,所以股票的增值部分不应当被视为孳息。
其次,股票的增值部分是否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就要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那么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你丈夫对婚前所购买的股票进行了积极的操作管理,并以家庭收入参与股票投资中,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这部分的股票增值部分应当视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法院将此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
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婚后夫妻双方各自的股票投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票婚后收益是共同财产。
但婚前股票的本金不是共同财产。
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