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税收计算器
《股份转让税收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印花税等税种(2009年之后好像没有下发关于股权转让的最新税收政策):(一)营业税(2016年5月1日以后过渡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另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企业重组过程涉及的股权转让税收政策作了明确,可以查一下。
(三)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指的是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不涉及该税种)。
(四)印花税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五)股东股权转让如何纳税计算个人转让股权是现在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往往成为很多股东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股权涉及的金额往往比较大,交易设计不好,会多缴纳很多税。
股权属于财产权一种,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税率是20%。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计算这个转让的“所得额”。
根据国税函【2007】第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股权转让的所得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2、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股票交易税收怎么算
开户股票低佣金说的不正确,不要采信, 一、委托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
一般按笔计算,交易 上 海股票、基金时,上海本地券商按每笔1元收费,异地券商按每笔5元收费;交易深圳股票、基金时,券商按1元收费。
(现在均不收取) 二、 佣金,这是投资者在委托买卖成交后所需支付给券商的费用。
上海股票、基金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三(最高)向券商支付,上海股票、深圳股票成交佣金起点为5元;债券交易佣金收取最高不超过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大宗交易可适当降低。
三、印花税,投资者在卖出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
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
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四、过户费,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
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
此费用按成交股票数量(以每股为单位)的千分之一支付,不足1元按1元收。
五、转托管费,这是办理深圳股票、基金转托管业务时所支付的费用。
此费用按户计算,每户办理转托管时需向转出方券商支付30元。
六、杂费小券商不收取,大券商收取,并且是上海的股票收取,深圳的不收取。
是4元一笔,不是一到5元,大券商为了保证交易通道额, 唯一可以调的是佣金,
股票税费是怎样计算的?请问哪位高手知道现在股票买卖后产生的税费...
由于佣金各证券公司规定不一样,根据表中费率自己可以计算的。
费用表: 股票交易费用表 收费项目 深圳A股 上海A股 深圳B股 上海B股 印花税 1‰ 1‰ 1‰ 1‰ 佣金 小于或等于1‰ 起点:5元 小于或等于1‰ 起点:5元 1‰ 1‰ 起点:1美元 过户费 无 1‰(按股数计算,起点:1元) 无 无 委托费 无 5元(按每笔收费) 无 无 结算费 无 无 0.5‰(上限500港元) 0.5‰ 基金、债券和权证交易费用表 收费项目 封闭式基金、 权证 可转换债券 国债 企业债券 印花税 无 无 无 无 佣金 小于或等于1‰ 起点:5元 1‰ 1‰ 1‰ 过户费 无 无 无 无 委托费 无 无 无 无
股票买入手续费计算器是什么?
股权转让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个人)、印花税等税种(2009年之后好像没有下发关于股权转让的最新税收政策):(一)营业税(2016年5月1日以后过渡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另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企业重组过程涉及的股权转让税收政策作了明确,可以查一下。
(三)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指的是溢价转让,平价转让不涉及该税种)。
(四)印花税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细则,以及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五)股东股权转让如何纳税计算个人转让股权是现在市场经济中常见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往往成为很多股东关心的问题,因为很多股权涉及的金额往往比较大,交易设计不好,会多缴纳很多税。
股权属于财产权一种,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应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纳税,税率是20%。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计算这个转让的“所得额”。
根据国税函【2007】第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股权转让的所得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1、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先清收债权、归还债务后,再对每个股东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持股比例。
其中,原股东承担的债务不包括应付未付股东的利润(下同)。
2、对于原股东取得转让收入后,根据持股比例对股权转让收入、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原股东分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原股东清收公司债权收入-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支出-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
股票卖出时产生的税费如何计算?
股票卖出产生的税费有三部分:1.印花税0.1%。
2.佣金0.1%-0.3%,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但是佣金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
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1000股收1元,不足的也按1000股收。
营改增税费计算器是怎样的?
1、非北上广深地区:百万房产省2400元。
2、北上广深地区:420万元出售二手房营改增后少交税1.12万元,平均到百万房产,能省2666.7元。
我们以一套个人将未满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出售住房收入420万元为例算这笔账。
(1)按原营业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营业税额=420*5%=21万元;三种附加税总额=21*7%+21*3%+21*2%=2.52万元。
(2)按改征增值税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420÷(1+5%)*5%=20万元;三种附加税总额=20*7%+20*3%+20*2%=2.4万元 总共算下来,我们可以看出这套420万的二手房在营改增后,增值税、附加比营业税、附加少了1.12万元,平均一下,百万房产省了2666.7元。
新政实施后,买卖双方在交易二手房、办理二手房产权证的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收问题以及办税的流程、场所,都保持不变,唯一变化的就是卖方可以少缴纳不少税费。
所以,这次营改增政策调整确实是减税政策,个人卖二手房真的是省了。
股票分红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
股权转让的税收计算对于个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个人所得税(20%)和印花税(0.5‰)。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需交纳企业所得税(25%)和印花税(0.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关于原值及费用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凭证。
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此外,转让时注意:纳税(包括取得免税、不征税证明)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在创业公司的实际操作中,多是由创始人转让给其他人或机构。
我们需要熟知股权转让时的个人所得税事项。
三、股权转让,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事项1. 正确计算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税率为20%。
股权转让收入不仅是现金,也包括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非货币形式的转让收入往往被纳税人忽视,误以为不用缴税。
2. 准确界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纳税。
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后,纳税人(转让方)或扣缴义务人(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款,并报送相关资料。
3. 注意纳税申报地点。
纳税申报应在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而不是自然人股东所在地。
4. 股权交易价格要公允。
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不是“我的股权我做主”,无正当理由的低价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按净资产或类比法核定交易价格计征个人所得税。
6. 签订低价转让阴阳合同风险大。
一些纳税人为逃避纳税义务,签订低价转让的阴阳合同,会给股权受让方带来涉税风险,因为下次股权再转让时,可扣除的成本是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方负担的税费。
各地税务机关通过建立电子台账、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形成股权转让所得征管链条,阴阳合同如同地雷,会给受让方带来巨大损失。
7. 个人股权转让或其他终止投资经营情形时取得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因股权转让产生的各项收入,即使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等名目收回,也属于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股权转让价格低于成本,不需缴纳所得税。
根据相关法规,有四种情况:(一)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二)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三)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股东股权转让如何纳税计算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
具体如下: (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执行。
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 (4)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1号)规定: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自2003年1月1日起,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3、契税 根据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契税;在增资扩股中,对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入股或作为出资投入企业的,征收契税。
” 4、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问题 股权转让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转让行为应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3‰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是不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托管的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对此转让应按1991年9月18日《国家税务总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执行,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废止)的规定: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