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折价
上市公司抵押股票是怎样折价的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3、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回答完毕。
质押是什么意思?股份质押、还是股票质押?
展开全部 1、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
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
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股票质押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
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且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与其他杠杆资金加杠杆用于购买股票有明显不同。
如何理解股票质押概念
股票质押回购和股权质押融资的异同在于质押物的不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为质物。
所谓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有助于这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产品更新换代及产业化进程,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救命法宝。
股东质押的公司股票面临平仓什么意思
质押的股票即将被强制卖出。
股东需要现金,于是把手中的股票质押给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从而可以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
如果你有10万股,质押时的股价是10元,市值就是100万。
但银行往往要折价贷出,只能贷给你少于100万的现金,比如只肯贷80万,甚至更少。
过了一段时间,股价跌到8元多,银行会通知你增加质押或部分还贷,你既不能增加质押,又没有钱还贷,这时银行为了它的资金不受损失,就会将这些股票强行卖出。
这就叫强制平仓。
实控人部分质押股票触碰平仓线是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一般: 质押股票价格*数量*折价系数(0.4-0.6)比如某个股票10元,实际控制人质押100W股获得资金=10*0.5*100W=500W如果股票跌到了5元,现在质押的股票市值就等于控制人质押获得的资金500W这时候就属于触碰平仓线,如果控制人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其他等价资产就会被证券公司强行平仓因为证券公司=要保证放出的资金能收回
终于有人把什么是股权质押说清楚了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
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经邦郑重指出,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要从事实上来判断。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向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
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
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
《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
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1] 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质押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
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股权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
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公司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
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
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再次,当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出质股份时,实际上就已经蕴含了允许届时可能出现的股份转让,其中包括了对于公司人合性的考虑。
中国《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于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而《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和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比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设质也应当分为两种情况,其一质权人为公司的其它股东,此时以公司的股份设质无须经过他人同意。
其二,当以公司股份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质的,则应当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因为如果届期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质权人就可能行使质权,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鉴于有限责任公司一定的人合性,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而公司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就意味着实际上公司股份的设质是不与公司的人合性冲突。
最后,从观念上来分析,传统的观念以为公司的股份的设质仅仅包括财产性的权利,这是将权利孤立地进行分割。
实际上在市场经济中的交易主体是不可能如同法学家一般将权利分割成诸多部分,并且进行考虑。
另外,假如真是只能转让财产性的权利,那么这种设想必然会在质权执行时产生纠纷,从而与民法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相冲突。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标的应该包括全部的股东权利。
股权质押融资警戒线,平仓线如何计算
股票质押其实超级简单,但是你没做过真实一单的话这些公式你根本不会用,我给你拿例子说明吧。
实际交易中,一般而言,警戒线和平仓线都是资金方定的,也就是谁实际给钱,根据谁的标准走,资金方大部分都是银行。
一般而言,警戒线160%,平仓线140%。
你以为只是简单的股票价格乘以以上的数字就完事了吗?NO NO NO,too young too simple.上栗子:1.假设123456号股票的大股东要质押融资,基准价格为10元,质押率为5折,交易数量1亿股,期限为360天。
那么:交易价格=10元*50%=5元融资额=5元*1亿=5亿元每年利息=5亿*10%=5000万元2.融资成本为10%,那么初始交易完成后的预警线和平仓线除了要保证本金,还要覆盖全部利息余额,也就是说这个预警线和平仓线要把没还的利息也包括在内,甚至保函违约金(如有)。
预警价=5元*(1+10%)*160%=8.80元,预警市值8.80亿平仓价=5元*(1+10%)*140%=7.70元,平仓市值7.70亿这里有一个(1+10%)的计算,不是简单的把5*140%或5*160%就完事了的。
这是最简化的情况,还有更复杂的如果涉及到除权除息,如果涉及到对赌(核销部分股票),因为你的基数会变,所以要做对应调整。
送红股红利的时候要求连带质押给我们,也就是说你的股票和金额增加了,保证性更强了,相对应的预警价格会适当降低。
如果对赌业绩没完成,核销部分股票,那么就复杂了。
我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我只是说下思路。
首先销毁股东持有的没有质押的股权,对现在的交易情况没影响。
若全部质押或者不够的情况,这个就要协商了,是每家均摊或者是核销快到期的几家或者其他情况,遇到案例的请通知我。
3.一般的股票质押全部都是跟着银行的节奏走的,也就是每个季度底20号是还款日。
那么假设第一次还款距初始交易40天,(一般而言计息天数是360天/年为基准),那么预警线和平仓线的价格要下调,因为利息余额减少了。
每股利息余额=5元*10%*【1-(40天/360天)】=0.44元预警线=(5元+0.44元)*160%=8.70元,平仓线=(5元+0.44元)*140%=7.62元可以看到,因为付息,预警价格下调了0.1元。
4.你以为这样每次付息计算就完事了吗,NO NO NO,too young too simple.这个只是计算的价格,机器盯市的计算公式大致是:动态预警线=【某日收盘价*(初始交易数量+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数量-部分解除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待购回期间内标的证券产生的一并予以质押的权益数量±其他情况导致的质押股数变动情况)+补仓金额-标的证券孳息】/(融资额+违约金+利息余额)≥160%平仓线同理5.观察期我理解为跌破预警线以后的时期,一般跌破预警线要求2天内补仓,追加质押股票或直接现金补仓。
如果不补的话,一方面要和融资的股东交涉,一方面就开始做应急准备了,严格盯市。
6.股价继续下跌收市价跌破平仓线,及时通知,次日就启动应急预案,有两种情况:1,终止交易,股东赎回股票。
2,强行该卖就卖。
优先采用1,1不行上2。
如果股价跌到8.70元股东不愿意现金补仓或无法补仓,然后继续下跌,跌破7.62元,跌到7.5元了。
双方协商,因股价下跌终止交易,距上次付息又过了20天。
赎回金额=本金+未付利息=5亿+5*10%*(20/360)=5.0278亿7.如果股东不赎回,这时候为了预防风险,就可以按照合同在次日强行处置了。
我见到过一个场外出现无法兑付的案例,采用的处置办法是融资方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向法院申请冻结股权。
因为场外质押没法直接抛售股票。
冻结的下场就是如果股东能缓过劲来,就找别人借钱把这笔钱还了,如果还不了就强行处置股票了,协议转让、大宗交易、二级市场抛售就看具体情况了。
理论的临界值的计算公式:【5亿+0.44亿】/7.5=7253万股所以,跌破平仓线2毛钱,要收回本息在理想情况下都要出掉近3/4的仓位,市场抛压比较大的时候,这个值可能会更多。
这个情况是极限情况了,发生的概率较低,到时候会不会这么处理还是两说。
最大的可能,是上市公司股东找过桥把这笔钱所以跌破预警线的时候 就要很警惕了。
————————————————————————————————————————————7.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NO NO NO,too young too simple.实际交易的时候,做这个还是人盯市,计算公式为:预警线=初始交易价格*160%=8元平仓线=初始交易价格*140%=7元实际采用的预警线=理论计算的平仓线也就是说,理论上8元预警,7元平仓,实际上我们都是跌到7元的时候通知股东补仓补到8元对应的水平。
实际补仓金额=(8-7)*1亿=1亿大部分跌到这个水平上,还是做赎回比较靠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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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融资5个亿就要补仓1个亿,这谁受得了。
8.还有种办法,找过桥资金赎回股票。
之后再以新的基准价格再另外一家券商/基金子公司做股票质押融资,然后归还过桥,不够的部分自己补上
哪些措施可以对冲股票质押回购暴跌风险
展开全部 股票质押回购和股权质押融资的异同在于质押物的不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为质物。
所谓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有助于这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产品更新换代及产业化进程,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救命法宝。
股票收益权转让股权收益权转让,转让的并非股权,而是该部分股权的收益,其实质是股东将所持公司股权,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以股权收益发行信托计划融资的行为,信托计划到期后原股东一般将进行回购。
股权收益权转让一般包含两部分,一是所转让股权的收益,主要为分红收入,二是回购溢价。
对投资者来说,这种方式存在一定风险,标的公司出现经营亏损、破产等均会影响收益。
现在如何办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手续?
1.依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工商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10月1日实施)规定,应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企业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以及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质权合同的订立和质权的设定为不同的法律事实,质权合同的订立只在当事人之间创设有关质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物权(质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属于合同法的范畴;质权的设定,是合法有效的质权合同行为所产生的结果,属于物权变动的范畴。
质权的变动之发生,除质权合同外,还必须符合公示公信原则要求,即须向工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的方式进行公示。
通常情况下,质押合同生效往往先于质权生效。
但如果出质人不依约履行公示公信义务,质权未能生效,在此情形下由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过错原则,应当由导致质权未能生效的一方对合同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基于质权人在订立质押合同时对出质人出质股权价值的合理信赖,导致质权未能生效的出质人一方应依据订立质押合同时出质财产代表的价值范围内对质权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