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预案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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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分红预案公布日,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派息日,这几日分别...

注意:股权登记日当天买入成交,闭市后在交易所清算过后, 也可以享受红利分配。

3、除权除息日:一般是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 在这一天开始,再买入该上市公司股份已不能享受红利分配, 顾名思义,已经解除了红利利息的分配权。

4、派息日: 交易所正式将确定的红利金额划转到证券投资者个人资金帐户, 一般转天即可到帐。

注意:分红预案公布之后,该方案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可不是在四到七天后就会进行股权登记。

有的上市公司前几年的分红方案由于某些不确定原因到现在还没有进 行实际分配。

希望采纳...

年度高送转股票预案公告后一般要多久才会实施

送转股公布时间:是在公布年度报告时就有分红预案,公布年度报告时间是在明年1月15日开始,对1千多家公司陆续公布。

公布预案后还要股东大会通过送转股方案,然后定下送股股权登记日和除权日。

股价的表现:股价的表现各有不同,有比较明朗确定性送股的股票,股价提前会炒高,(比如现在100多元的中小板和创业板),有的是在公布预案后开始走强,直至股权登记日。

具备送转股条件:具有送转股条件的是,每股净资产和每股公积金高的绩优股。

次新绩优股,因初发行的股价资金归纳为公积金,所以高价发行的次新小盘绩优股公积金都很高,发行后第一年送转股概率大。

另外:其它很多净资产和公积金高的绩优股也存在送转股的可能。

(比如煤炭股每年都有很多出现高送转的股票)。

股票分红10转10预案公布日4月9日统计日期4月11日我12日把股票卖掉...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第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出具专项文件的专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知情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泄露内幕信息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四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本次发行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信息,配合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保荐人、上市公司选择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和确定发行价格,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体现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第六条 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其配套融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发行对象与条件第七条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

上市公司应按不低于该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管理办法》所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第八条 《管理办法》所称“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是指认购并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不超过10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第九条 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具体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者定价原则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确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二)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第十条 发行对象属于本细则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三章 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第十二条 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1日与相应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前款所述认购合同应载明该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的数量或数量区间、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限售期,同时约定本次发行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该合同即应生效。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二)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者数量区间、限售期;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三)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定价原则、限售期。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

董事会决议还应当明确,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是否相应调整。

(五)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本次募集资金数量的上限、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投入数量、其余资金的筹措渠道。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应当说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募集资金用于收购资产的,应当明确交易对方、标的资产、作价原则等事项。

第十四条 董事会决议经表决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

董事会应当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作为董事会决议的附件,与董事会决议同时刊登。

第十五条 本次发行涉及资产审计、评估或者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资产审计结果、评估结果和经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至迟应随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

第十六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出现以下情况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的,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二)本次发行方案发...

股票分红预案公布后, 在除权除息日与派息日之间我能卖出股票吗

不管是国有还是民营的上市公司,牵扯的重组等重大事件,都要定期公布事件进展情况(最少一周公告一次)。

一般一个重大事件的停盘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继续停牌。

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应当承诺自发布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个自然日。

确有必要延期复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满前按本所有关规定申请延期复牌,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上市公司申请停牌到期后未申请延期或虽申请延期但未获同意的,交易所将对该公司证券复牌。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期限未届满的,交易所将不接受公司股票重组停牌的申请。

个股在股票交易时间显示休市是什么意思

个股在股票交易时间显示休市的意思是指证券市场停止交易。

休市,包括周末休市、节假日休市、临时休市等几种情况。

周末休市:中国证券市场周一至周五为交易日,周六、周日为休市日。

春节休市:中国彩票市场春节长假期间停止销售、开奖、兑奖(即开型彩票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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