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上市公司股票
什么是非金融上市公司
持股公司是指以购买股票控制其他企业为目的的垄断企业。
亦称控股公司。
它是伴随着金融资本的形成而出现的一种新型企业,是金融资本进行统治的一种形式
股票与上市公司不是直接相关的,那公司上市如何从证券交易所得到资...
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承销或包销。
事先证券公司跟上市公司签订了合同,如果使用包销方式,在股票没上市之前证券公司就已经支付股票销售收入,在股票上市之后,股票销售收入归证券公司。
上市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公司经营信息给证券公司用来炒作,这些信息也被股民当成基本面。
实际上,上市公司与股民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因为上市公司不分红给股民就谈不上利益关系。
股民的炒作依据是乱七八糟的,没有谁能够寻找到股票真正上涨的理由,因此,留给股民的就是一个字“输”。
本质上股民不输钱,公司又怎样融资呢。
公司股票在一级市场是卖给了证券公司吗
首先你要弄懂在金融业里什么叫“一级市场”,而在百度百科里,它的定义是这样的:“在金融市场方面的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 New Issue Market)是筹集资金的公司或政府机构将其新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等证券销售给最初购买者的金融市场。
”股票一级市场指股票的初级市场也即发行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投资者可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
通常这个是非公开发行的。
这些在发行市场上的“最初购买者”包括有:1.金融机构(例如银行、证券公司)2.有一定规模的企业3.投资基金4.其他……也就是说,证券公司仅仅只是某某上市公司股票在一级市场上的,其中一种购买者。
证券公司一般出于两种目的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一是战略性持有,即是以持股为主要目的,甚至是为了控股;二是销售目的,包括楼上所说的包销和代销,区别是,【包销】是帮你卖,卖不完的证券公司全包了;【代销】是只帮你卖,卖不完的你自己想办法,证券公司赚取销售费(例如每销售出1000万股你得给我多少钱)...
什么叫金融类和非金融类股票
金融股是处于金融行业和相关行业的公司发行的股票。
金融股包括银行股、券商股、保险股、信托股、期货商股等。
非金融资产是指除投资性融资工具(如股票、债券)和货币(包括银行存款)以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材料等。
一般来说人们把公司持有的股票、债券等融资工具和货币叫做金融资产,其他叫非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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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如何缴纳增值税
转让股权(份)与股票增值税(一)股权与股份本文所称股权系指有限公司的股权,股份系指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份。
营改增前,《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需计征营业税。
另外,《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明确股权转让不征营业税。
营改增后,36号文延续了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明确股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但36号文未明确股份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正如前文所述,由于金融商品转让才涉及增值税的问题,而股份不属于金融商品,因此股份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综上,无论是个人或者单位转让股权或股份,不征增值税。
(二)股票(沪深)1、个人营改增前,根据《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111号),对于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营改增后,延续了营业税的规定,36号文规定,对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而股票属于金融商品,因此个人转让股票免征增值税。
2、单位营改增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下称16号文)规定,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股票、债券买卖业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16号文规定,买入价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等上述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
卖出价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16号文同时规定,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
16号文还规定,金融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纳税期出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式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如果汇总计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税[2013]63号 )规定,将适用主体从“金融机构”扩大到“所有单位或者个人”;此外,不再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统一归为“金融商品”,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36号文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余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不得变更。
有以下几个问题需注意:1.如何确定买入价和卖出价?36号文未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和卖出价,但考虑到政策的延续性,应该沿用财税[2003]16号文。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企业买入股票,一般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初始计量成本不包含购入时发生的税费(不含增值税),相关税费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借方;而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初始计量成本包含购入时发生的税费(不含增值税),因此企业应当对此税会差异予以重视。
2、缴纳的增值税能否退税?同一会计年度内企业买卖金融商品发生先盈后亏情形时,已缴纳的增值税能否退税也未规定,财税[2003]16号文规定同一会计年度的可以申请退税,只不过适用主体是金融企业,营改增后,36号文既未在金融企业也未在非金融企业中延续财税[2003]16号文的相关退税政策。
实务中常见的如,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买卖股票盈利200万,12月买卖股票亏损300万,则税款所属期10月份已缴纳的增值税能否退还?于此情形,税务机关都认为不能退税。
(三)股权—股份—限售股有限公司上市前,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股改后,有限公司的股权就变成了股份公司的股份,然后符合条件的才能上市,上市后,上市前的股份也就变成了股票,该等股票有限售期,一般称为新股限售股(股权分置改革的称为股改限售股)。
上市后称为股票,其属于金融商品,而上市前称为股权(份),其不属于金融商品,若单位在限售股解禁后转让,到底转让的是股权(份),还是股票?又该如何征税?对此,税企争议不断。
两面针案,为其典型。
2012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抽查公司纳税申报材料后认为,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两面针在2009-2011年期间出售中信证券股权所获收益应缴纳营业税1535.42万元,附加税费201.70万元,合计1737.12万元。
两面针则认为,转让的中信证券股票是公司在1999年以...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利好,具体如下:一、提高公众的股票投资意识。
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
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益的基础。
二、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
现在,企业自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迟迟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
发行股票则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又能节省财政资金。
在目前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一定难度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三、增加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四、有利于社会稳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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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怎么发行股票?
非上市公司的融资的方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如今有股权众筹,天使投资,风险投资。
债权融资例如借贷、P2P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