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行股票多少
五大行股票发行价多少
由于股票包含有经济利益,且可以上市流通转让,股票也有一种有价证券。
股票的用途有三点。
其一是作为一种出资证明,当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参股投资时,便可获得股票作为出资的凭据;其二是股票的持有者可凭借股票来证明自己的股东身份,参加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经营发表意见;其三是股票持有人凭借着股票可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参加股份公司的利润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分红。
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人们获取股票通常有四种途径。
其一是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而获得股票,如我国许多上市公司都由国有独资企业转为股份制企业,原企业的部分财产就转为股份公司的股本,相应地原有企业就成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股东。
其二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募集资金而发行股票时,自然人或法人出资购买的股票,这种股票通常被称为原始股。
其三是在二级流通市场上通过出资的方式受让他人手中持有的股票,这种股票一般称为二手股票,这种形式也是我国股民获取股票的最普遍形式。
其四是他人赠与或依法继承而获得的股票。
不论股票的持有人是通过何种途径获得股票,只要他是股票的合法拥有者,持有股票,就表明他是股票发行企业的股东,就享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
股票的内容 股票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不但要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核准才能发行,且在其票面必须具备一些基本的内容。
在我国,现在所有股票的发行都必须征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批准。
另外,股票在制作程序、记载的内容和记载方式上都必须规范化并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股票上应具备以下内容: 1.发行该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称,该公司依何处法律在何处注册登记及其注册的日期、注册地址。
2.发行的股票总额、股数和每股金额。
3.股票的类别。
根据股票持有人权利及义务的不同,股票可分为多种类型。
目前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和转让的股票都是普通股票,一般都不注明类型。
但如果是特别股票,在票面上就应当标明其股票种类。
4.股票的票面金额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数。
5.股票的发行日期及股票编号。
如果是记名股票,则要写明股票持有者(股东)的姓名。
6.股票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签章,主管机关或核定发行登记机构的签章。
7.印有供转让股票时所用的表格。
8.股票的发行公司认为应当载明的注意事项。
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沪深股市股票的发行和交易都借助电子计算机及高科技通讯系统进行,上市的股票已实现了无纸化,所以现在的股票仅仅只是计算机系统内的一窜符号而已。
但在法律上,上市挂牌的股票都必须具备上述这些内容。
在沪深股市,每股股票的面额都已标准化,是一元人民币,股票的发行总额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数。
上市公司的其它相关信息,都将定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如《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
股票的特点股票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如下特征: 1.稳定性股票投资是一种没有期限的长期投资。
股票一经买入,只要股票发行公司存在,任何股票持有者都不能退股,即不能向股票发行公司要求抽回本金。
同样,股票持有者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益就不能改变,但他可以通过股票交易市场将股票卖出,使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以收回自己原来的投资。
2.风险性 任何一种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股票投资也不例外。
股票投资者能否获得预期的回报,首先取决于企业的盈利情况,利大多分,利小少分,公司破产时则可能血本无归;其次,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就如同商品一样,有着自己的价格。
而股票的价格除了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状况之外,还受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甚至人为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大起大落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的波动虽然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从而影响股息与红利,但股票的贬值还是会使投资者蒙受部分损失。
因此,欲入市投资者,一定要谨慎从事。
3.责权性 股票持有者具有参与股份公司盈利分配和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他有权或通过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股东权力的大小,取决于占有股票的多少。
持有股票的股东一般有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权利,具有投票权,在某种意义上亦可看作是参与经营权;股东亦有参与公司的盈利分配的权力,可称之为利益分配权。
股东可凭其持有的股份向股份公司领取股息和索偿权和责任权。
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需向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要按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债权人承担清偿债务的有限责任。
在债权人的债务清偿后,优先股和普通股的股东对剩余资产亦可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向公司请求清偿(即索偿),但优先股股东要优先于普通股,普通股只有在优先股索偿后如仍有剩余资产时,才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