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券商股票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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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券商做个人a股 股票质押 融资利率最低的三家是谁?

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

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证金要求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

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多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

2、法律关系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

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

4、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通过这种财务杆杠效应来获取收益。

5、交易控制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可以随意转入转出资金。

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存在未关闭的交易合约时,需保证融资融券账户内的担保品充裕,达到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要求的担保比例,如担保比例过低,券商可以停止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及担保品交易,甚至对现有的合约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

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从融资融券账户上转出资金或者股份时,也必须保证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才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且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股票质押融资融资融券是指客户提供担保物,证券公司向其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客户在约定期限偿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及利息、费用的证券交易活动。

融资融券业务对资本市场最主要的影响在于实现了杠杆交易和卖空机制。

它在西方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

股票质押融资则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由两者的定义可以看出,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联系在于,两者都是一种融资手段,都需要一定的担保物,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用股票作质押,同时,两者对证券市场资金流会产生显著影响。

在以前证券市场尚不成熟的时候,有的人甚至对融资融券中的“融资”与股票质押融资不加区分,互相代用。

随着国家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制度的规范,市场才逐步对这两个概念有了明确分辨。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

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

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

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

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

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三、担保物不同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

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股票质押...

什么是A股融资融券

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

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证金要求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

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多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

2、法律关系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

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

4、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投资者可以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扩大交易筹码,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通过这种财务杆杠效应来获取收益。

5、交易控制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可以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可以随意转入转出资金。

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存在未关闭的交易合约时,需保证融资融券账户内的担保品充裕,达到与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时要求的担保比例,如担保比例过低,券商可以停止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及担保品交易,甚至对现有的合约进行部分或全部平仓。

另一方面,投资者需要从融资融券账户上转出资金或者股份时,也必须保证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才可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部分,且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股票质押融资融资融券是指客户提供担保物,证券公司向其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客户在约定期限偿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及利息、费用的证券交易活动。

融资融券业务对资本市场最主要的影响在于实现了杠杆交易和卖空机制。

它在西方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

股票质押融资则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由两者的定义可以看出,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联系在于,两者都是一种融资手段,都需要一定的担保物,在大多数情况下,两者都是用股票作质押,同时,两者对证券市场资金流会产生显著影响。

在以前证券市场尚不成熟的时候,有的人甚至对融资融券中的“融资”与股票质押融资不加区分,互相代用。

随着国家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制度的规范,市场才逐步对这两个概念有了明确分辨。

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

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

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

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

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

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三、担保物不同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

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股票质押...

我想了解下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是怎样的

1大股东动向因上市公司不得为股东提供担保向银行贷款,越来越多的大股东正寻求以股权质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

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是补充流动资金的一种手段。

作为内幕消息横行的市场,大股东的动向一直是股民关注的焦点。

而“股权质押”,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展资本运作的一种工具,在A股市场已经相当普遍。

因此,透过“股权质押”来分析上市公司后续的动向已经成为投资决策时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2质押率和平仓线由于股票质押贷款属于高风险的贷款业务,在市场波动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到期难以偿付贷款利息或本金的局面。

因此,为控制因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需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

一般而言,警戒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35%;平仓线比例(质押股票市值/贷款本金*100%)最低为120%。

目前市场上通用的标准有两个分别是160%/140%和150%/130%。

此外,一般券商和信托公司会按照股票的类别给予不同比例的融资。

比如主板的股票质押率可能在5成多,中小板的4成,创业板的3成。

比如一只股票是10元,质押率为40%,预警线为150%,平仓线为130%,那么预警价格=10*40%*150%=6元,即股票价格下跌40%;平仓价格=10*40%*130%=5.2元,即股票价格下跌48%。

质押的股票在质押期内被冻结,如被冻结股票的市值降至警戒线时,则要求大股东追加保证金或补仓;一旦手中股票全部质押完毕,就只能追加现金或是出售质押股份。

如果被冻结股票的市值已由警戒线跌至平仓线,在客户仍没有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贷款机构则根据协议相应予以平仓,以偿还贷款本金及费用。

3如何分析?大股东质押股权属于正常现象,对股票价格影响中性,但是由于涉及到大额资金的流动,因此大股东质押股份的意图是好时坏,就会对股价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一般而言股权质押融资有助于大股东盘活资产,促进公司扩张,把股票市值做上去,利好股价;但是如果是限售期内频繁质押,为了以后解禁期能减持套现,那么就可以认为,大股东其实是在寻求退出渠道,利空股价。

股权质押比例低的大股东,维护股价的意愿不太高,这种情况就要分析大股东融资的用途是什么,一般而言都是中性偏好,如果涉及到一些兼并收购,重组增发的类型则是对股价大大利好。

倘若股权质押比例过高,则意味着公司资金紧张,公司维护股价的动力要大一点,也会在股价相对低位进行增持,以维护警戒线。

由于股权质押融资比银行贷款周期短,手续简便,因此往往是大股东融资的主要渠道。

在股权股权质押前大股东为了获得更多的贷款,上市公司往往会发布一些利好消息,利好股价。

而股权质押后,股价失去上涨动力,回落的概率比较大。

当股价下跌到一定阶段,大股东会利用上市公司发布一些利好消息,或者增持股份,促进股票价格维持稳定。

如果大股东持续进行质押,通过借新还旧的手段融资,那么就会持续把股价维持在上升通道之中,而且在股价拉升前,还会提前解除质押,等股价上涨后再继续质押。

4有何坏处?在熊市中,股票质押占比过高的大股东,很可能会面临无法追加担保的困境,如果融资款项一旦无法清偿,股权被债权人申请冻结或被法院强制拍卖,将不仅影响到大股东的持股地位,也会给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特别是遇到股灾时,这种效应会叠加,进而形成恐慌效应,加剧股价崩盘。

不过上市公司通常都会用停牌这个手段来维护股价,股票质押爆仓的现象并不多见。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门槛是多少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普通投资者较少接触的一种交易方式,操作起来其实并不复杂,这是指资金融入方以持有的股票作为质押物,向资金融出方融入一笔资金,约定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后拿回股票。

最通俗的理解,就是券商相当于一家当铺,股东把股票“当”掉换钱,之后再拿一笔钱赎回这些股票。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业务实质、市场情况和公司资本实力,合理确定股票质押回购最低交易金额。

其中融入方首次参与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此后每次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

一张表看懂场内股权质押和场外股权质押的异同

展开全部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场内质押定义:即股票质押式回购,主要操作主体是证券公司(包括自有资金、集合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其特点是在场内(所谓场内,即交易所内)完成股票质押交收,可以在场内直接处置。

标的股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或其他经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港股通股票),但不包括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 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股票、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或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远程办理,实践中一般是主办券商办理) 质押期限:场内质押期限不超过3年,续期的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年。

限售股要求:限售股质押回购的期限必须大于其剩余限售期。

董监高质押比例不应高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的25%。

风险控制方式:设定预警线、平仓线,券商采用逐日盯市方式控制风险 违约处置: 1、一般在场内处置证券,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债权人(也可以约定证券处置过户等方式进行处理)。

2、对于仍处于限售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处理。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

2、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自行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

风险提示: 1、根据质押标的的流动性、股价波动性、市值、行业等考虑质押率,一般限售股、转让证券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的,质押率相应下调10-20个百分点。

2、妥善设置预警线、平仓线,充分保障处置证券金额能够覆盖融出资金本息。

3、做好逐日盯市,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4、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场外质押定义:主要操作主体是银行、信托、基金子公司,实际上是在融资过程中出质人于中证登办理质押登记的一种担保手段,其不能直接在场内交收和处置股票。

标的股票:A股股票、基金、债券、B股、新三板、港股通股票(港 股通股票的质押规则参照A股执行)等 登记机构:中证登(可以柜台办理,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券商营业部 远程办理) 质押期限:证券质押登记不设具体期限,解除质押登记, 需由质权人申请办理。

限售股要求:对于限售股的质押登记没有特殊要求。

但是在违约处置时需要遵守有关限售股、董监高减持规则等监管规定。

风险控制方式: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预警线、平仓线,要求出质人及时补充保证金或增加质押、抵押等担保措施。

可以将出质人未能满足上述措施约定为实现质押权的情况,及时处置质押标的。

但由于在场外操作,存在手续相对复杂、需要出质人配合等问题。

违约处置: 1、以沪市证券出质的,质押双方可申请将“不可卖出质押登记”调整为“可以卖出质押登记”(仅限于出质证券为无限售流通股或流通债券、基金等流通证券);以深市证券出质的, 质押双方可申请将有关标的证券转托管至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借用质押处置专用托管单元对应的交易通道, 按照常规交易方式在场内将相关质押证券卖出;【在事先约定并签署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将股票托管到证券公司并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质押登记、申请变更登记状态,以及卖出股票等业务】 2、证券处置过户抵偿债务(需要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申请办理,适用于质押登记满一年的无限售流通证券,处置价格不应低于质押证券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证券收盘价的平均价的 90%。

); 标的证券权益处理: 1、证券质押登记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予以质押登记。

2、证券质押登记期间发生配股(即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时,配股权仍由出质人行使。

获配股份是否质押,由质押双方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 1、重点关注质押率,涉及B股、新三板股票质押时,应当充分考虑股票的流动性风险。

2、应考虑股票质押的集中度(一般单一股票不超过5%股比)、大股东质押股票的比例,关注违约处置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问题。

3、涉及限售股的,应当充分考虑违约处置时无法进行证券卖出和处置过户的风险。

4、在进行违约处置时,需要双方共同办理,需要关注出 质人的配合风险。

对于非限售股,建议在签订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质权人单方办理,同时委托券商进行办理。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上市公司能抵押股份融资吗

展开全部 可以。

什么是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股权持有人——股东(即出质人)将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债权人(即质押权人)处借入资金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质押的主要形式包括股票质押贷款、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质押权人既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少量的非金融企业。

对于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来讲,股权质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其自身或相关方获得信贷资金,主要原因一是大股东或关联方因资金紧张质押股份融资;二是大股东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作为增大投资杠杠的方式,在对上市公司表决权、资产收益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扩大对资源的利用;三是股权分置改革后,也有部分大股东为提升上市公司价值采取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包括为上市公司获取信贷资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股权质押必须了解的三大点 1. 股权质押的基本概念 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

在实务操作中,出质人的股权质押融资额=质押股票市值*质押率,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质押率分别为50%~55%、40%~45%、30%~35%,质押率随交易期限、是否为限售股等情况变化而不同。

由于股票质押贷款属高风险贷款业务,为控制股价波动带来的未能偿付风险,质押方还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警戒线(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一般为150%~170%,平仓线(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一般为130%~150%,部分较为激进的券商警戒线、平仓线达甚至设置为140%、120%。

当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警戒线时,质押方将通知出质人追加担保品或补充保证金,但不作强制性要求。

当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融资额<平仓线时,质押方将要求出质人在隔日收盘前追加担保品或补充保证金,至履约保障水平恢复至警戒线水平,否则质押方将采取平仓措施。

由于质押率较低,中小创股票更难跌破警戒线和平仓线。

主板和中小创业绩差异驱动结构化行情延续,自4月10日以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跌幅分别达6.2%、10.9%、12.5%,投资者不禁担心中小创股权质押的平仓风险更大,但通过简单的模拟测算,我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以来自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三家公司为例,假设质押股票股本为1万股,股价为100元,警戒线为160%,平仓线为140%,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公司股票的质押率保守计分别为50%、40%、30%。

由此推算,从质押日起,主板、中小板、创业板股票需分别下跌20%、36%、52%才会达到警戒线,分别下跌30%、44%、58%才会跌破平仓线。

由于质押率更低,中小创更难跌破平仓线,从而其潜在的平仓风险也将更小。

2. 股权质押的规模和结构 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贷款期限一般在三年之内,所以我们主要以近三年质押股权为样本进行分析。

按此估算,截止2017/5/24,当前A股质押股权市值规模为3.97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7.2%。

从质押期限看,股权质押业务期限一般在三年之内。

考虑到部分公司未公布解押日期,在此我们仅考察披露质押期限的公司,期间为0-1年、1-2年、2-3年、3年以上的股权质押规模占比分别为19.7%、39.3%、39.3%、9.0%。

从板块分布看,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的质押股权规模分别为0.64、1.36、1.97万亿元,分别占质押股权规模的16.1%、34.3%、49.6%,分别占各板块总市值的13.3%、14.3%、4.7%,涉及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476、613、769家(25.6%、33.0%、41.4%)。

从质押比例看,质押股本占总股本比例为0-5%、5%-10%、10%-15%、15%-20%、20%以上的质押股权规模分别为2.02、1.09、0.44、0.20、0.22万亿元,分别占质押股权规模的50.9%、27.5%、11.0%、4.9%、5.7%。

从质押方类型看,股权质押业务的质押方主要包括证券公司、银行、信托公司、其他,其对应的质押股权规模分别为2.11、0.72、0.49、0.65万亿元,分别占质押股权规模的53.1%、18.2%、12.4%、16.3%。

3. 股权质押的平仓压力 近期行情走势低迷,投资者对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担忧也在与日俱增。

我们将就当前接近警戒线、触及警戒线但未跌破平仓线、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权规模进行测算,从保证金缺口看平仓风险到底有多大。

理论上当前在平仓线以下累计股权质押市值为3733亿元。

在A股质押股权中,跌破平仓线、达到警戒线而未跌破平仓线、警戒线以上0~10%内质押股权规模分别为3733、3184、1958亿元。

我们前文提到只有跌破平仓线,质押方才会强制要求出质方追加担保品或保证金,故我们在此着重分析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权规模。

从板块来看,更多主板质押股票跌破平仓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权规模分别为336、1149、2248亿元,分别占各板块质押股权规模的5.3%、8.4%、11.4%。

从行业来看,房地产、医药、传媒、化工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权规模最大,分别为435、417、351、252亿元,而银行则没有。

从市值来看,更多小市值公司跌破平仓线,在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权中,市值小于100亿元公司的质押股权市值占比为40.1%,而在A股中,市值小于100亿元公司市值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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