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撮合机制
请问股票交易的自动撮合机制是怎样一个原理
在集合竞价期间,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对所有接收的委托单只储存而不撮合成交。
当申报竞价时间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
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价中作无效委托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
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成交。
价位相同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
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1)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日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
(2)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
比如平安银行(000001)买方申报价格为14元,卖方申报价格为12元,其有效成交价格是14+12/2=13元。
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
未成交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销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沪市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含最后一笔)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深市证券的收盘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收盘集合竞价不能产生收盘价的,以当曰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为收盘价。
股票中撮合交易是什么意思?
你好,首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 这种情况能够立即成交,关于成交价格就需要看是谁先挂单的了,如果是A先挂单,那么成交价就为101;如果B先挂单,那么成交价就为100! 第二个问题: 同样需要看谁先挂单!如果A先挂单,那么B的成交价是分2部分的,有10手是101的价格,这10手能够立即成交,还有有20手是以100的价格挂单,如果100的价格买方有大于等于20手的数量,那么这20手也能够立即成交,如果没有就不能立即成交;如果B先挂单,那么A是能够以100的价格立即成交的,B还有20手不能成交!
我对股票市场的竞价撮合成交机制还是不大理解欢迎在这方面比较了解...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
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
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股票涨跌的机制和原理是什么?
简单说就是买方和卖方的的博弈,买的人觉得股票后期的价值会高于现价,所以买入,卖方则反之。
买的人大大多于卖的人就会推高股票的价格。
拓展:买卖股票的时候都是自己出价的,比如我挂单,11块买100股。
别人挂单:11块卖100股,那么我们就成交了,成交价就是现在的股价。
11块的都成交完了,系统会自动看11块附件价格有没有人可以成交,股价因此浮动。
当买的人多的时候,你11块买不到,你就会出更高的价格来买,大家都买不到,就会竞相出更高的价格来买,于是股价不断上涨。
当卖的人多的时候,就正好相反了。
股票撮合成交规则搞不懂。
前一笔的成交价格为C,最新成交价为D;则,当A=C时,D=B;(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低于或等于卖出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B<: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
假设: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A)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B),即A>B。
计算依据:既显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价格具有相对连续性...
什么是股票的熔断机制
所谓“熔断”制度,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
由于这种情况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而使得电器受到保护相似,故形象地称之为熔断制度。
例如: 1、熔断期间,股指继续保持单边走势,这肯定会造成市场一定的恐慌心理,于是会在熔断价格堆积相当数量的挂单,有可能促使熔断期结束后直接奔向停板,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市场的风险。
2、熔断期间,股指走势平稳,或者有所调整,市场由于熔断启动时所造成的动荡心理会有所平和,熔断结束后,股指期货走势会趋于平和。
3、熔断期间的挂单可以视为即时市场人气的一个有效指标,根据挂单的数量和成交情况应该大致判断出结束后的状况。
例如有大量挂单,显示市场对行情延续的肯定,则在这种惯性下价格有可能会继续单边;相反,如果仅仅只是触及到熔断价,挂单方面并没有明显积极的的意图,那我们可以判断实时的行情不具备很强的冲量。
在国外交易所,“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
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
在持续下跌行情中,价格剧烈、无序的变化对期货和现货市场造成的破坏性较上涨行情更大,因此,国外证券、期货市场采用的熔断机制大多只在下跌行情中启用,不涉及上涨行情。
股指期货是基于股票指数的金融产品,国外很多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股指期货合约所采纳的熔断机制中也考虑到了其股票市场交易的熔断状况,实现期现对应。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其采用的熔断机制是“熔而不断”的形式,上涨和下跌的行情均适用。
具体规定为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并持续5分钟后,熔断机制启动并持续5分钟。
在这期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继续撮合成交。
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并且在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最后交易日亦不设熔断机制。
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放大到±20%。
中国股票交易机制是什么?
股指现货交易的成交机制亦有其特殊性,称之为主动要约、被动撮合成交。
股票现货成交的条件只需在某一价位上有≥此价位的买盘和≤此价位的卖盘同时存在就能成交,是先有成交才有价格,或者是成交决定当前股价。
而对于股指现货交易,这是其中一个必要条件,它还有一个必要条件是此时指数必须经过此点位,也就是买卖盘是投资者主动设置的,而成交与否则是由大盘指数实际运行情况而决定的,即被动成交,成交顺序亦遵从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