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商股票最新信息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济南轻骑股票现在叫什么名字

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

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票代持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展开全部 想要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常见情形1、身份原因不适合做股东,比如公务员不能从商。

2、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有限公司就会考虑将部分股东的股权由其他股东代持。

再如,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1〕50号)规定,“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

因某一股东的持股超过40%的,那么就会采用股权代持协议来解决。

3、提高股东会决策效率。

为保持公司股权架构的稳定性,稳定入股对象,提升共同创业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管理决策的效率,避免因实际持股状况变动而频繁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规避同业竞争、竞业限制。

比如,国企高管人员不得投资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者相竞争的企业。

负有保密义务的股东,投资设立其他与所任职企业相同的企业均可能使用股权代持方式来回避解决。

5、法律意识淡薄、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嫌麻烦。

尤其股权转让的受让一方,认为受让股权就是为了分红的目的,加之,办理股权转让程序繁琐,只要能够拿到应得的分红,办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无所谓,认为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就可以。

二股权代持双方各有什么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对委托人(被代持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可能股权代持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但是以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否则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股权代持协议一旦被认定为无效,委托人的投资目的既不能实现,随之产生委托人(被代持人、隐名股东)向受托人(代持人、显名股东)主张返还款项的纠纷。

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被法院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当受托人因其他原因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被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含代持股权)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风险。

虽然双方之前签订有股权代持协议,但并不能因此对抗法院对被执行名下股权的强制执行。

【具体可参考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皖民二终字第00027号 翟志汉与张文福、芜湖泰寿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3)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被处分(质押、转让)受托人的将代持股权处分善意第三人的,委托人仅能依据双方之前签订的代持协议主张相关权益,主张处分股权的行为无效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相关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具体可参考 参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商终字第539号 韩旭东与于传伟、杨敏华委托合同纠纷案】(4)股权代持协议被中途解除的一旦因受托人解除股权代持协议的,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不同意将委托人变更登记为显名股东,或者不同意委托人更换其他人作为登记股东的,将造成委托人股权代持协议解除后,但股权仍登记在受托人名下的实际情况,委托人后期所有的股东权益都将不受股权代持协议的约束。

相关依据: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股东在公司法上的权利...

在哪些网站发布自己的商铺出租信息呢?我在山东济南,想发布自己的...

展开全部 给你我几年来整理的中国证券市场大事记:看看那几件符合你的需要!1984年8月14日,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呈批的《关于发行股票的暂行管理办法》。

1984年11月18日,中国第一个公开发行的股票——飞乐音响向社会发行1万股(每股票面50元),在海外引起比国内更大的反响,被誉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信号。

1985年1月, 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全流通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

1987年5月, 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87年9月27日,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88年7月9日,中国 人民银行开了证券市场座谈会,由人行牵头组成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试开业”,第一天成交安达 股票8000股,采用的是最原始的口头唱报和白板竞价的手工方式。

1990年12月19日,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在浦江饭店敲响上证所开业的第一声锣。

沪市的首个交易日以96.05点开盘,并以当日最高价99.98点报收,当日成交金额49万4千元人民币。

1991年5月21日,上交所统一实行自由竞价交易,沪市股价全部放开。

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

1991年10月31日, 中国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招股,这是中国股份制企业首次发行B股。

1992年1月10日, 一种叫“股票认购证”的票证出现在上海街头,产生大批认购证,广义上讲也是一种权证。

该权证价格30元,后被炒至几百元。

1992年5月21日,当天取消部分个股涨跌价格限制。

1992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原野股票停牌交易。

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首家停牌企业。

1992年8月10日,深圳上百万人冒雨来买认购抽签表,最后发生著名的“8•10”事件。

1992年10月12日,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2年11月,我国国内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简称淄博基金)正式设立。

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早挂牌上市。

1993年3月1日,飞乐音响等内部职工股挂牌,这是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股首次上市交易。

1993年6月29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正式招股上市,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

1993年8月17日,部分地区沪市行情传输中断一个多小时,而未中断地区照常营业,引起轩然大波。

1993年9月30日,中国大陆发生首起通过二级股票市场进行控股的“宝延风波”,延中实业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宝安上海公司声明持有延中实业发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由此揭开中国收购上市公司第一页。

1994年1月14日,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发行10亿美元全球债券。

这是中国政府发行的第一笔全球债券,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进入美国资本市场。

1994年1月26日南方某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因“红马甲”电脑操作失误,以20元一股的天价买入广船股票80多万股(当日广船正常价格在6.50元左右)。

一笔交易亏损达1000万元左右。

1994年7月30日,在数月无抵抗的熊途中,上证指数最低到达325.89点时,中国证监会宣布三项“救市”措施。

一个半月,上证综指上涨了223%,成为我国证券史上股指上涨速度最快的一次。

1995年1月1日,即日起沪深股市交易实行T+1交易制度。

1995年2月23日,上海国债市场出现异常的剧烈震荡,327品种成交金额占去期市成交额近80%。

对此,上交所发布紧急通知称,当日16:20以后的国债期货327品种的交易存在严重蓄意违规行为,故该部分成交不纳入计算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

称之为“3•27国债期货事件”。

1995年5月17日,国债期货市场关闭,因期货资金涌入,5月18日股市井喷,沪市单日股指涨幅达30.99%。

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通过协议购买法人股的形式,成为“北京北旅”的第一大股东。

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首例外商A股大股东。

1996年5月29日,道• 琼斯推出中国股票指数。

1996年6月7日,上交所拟选择市场最具代表性的3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编制“上证30指数”,并在7月1日正式推出。

随后在30指数的带领下走出了一波大级别的行情。

1996年10月23日沪市上涨20.5点,收于1010.83点,在阔别千点大关两年后重新站上1000 点。

1996年12月15日,在市场不理会管理层十二道金牌后,《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股市出现过度投机,要求进一步规范。

上证综指自12月11日算起历时13天,跌幅达31%,单日跌停个股比比皆是。

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去世,第二天两市众多股票跌停低开几分钟内被拉起到涨停报收,后历时3个月,指数上涨了74%。

1997年4月18日法人股首次摆上了拍卖台。

海南某公司持有的 600万股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法人股被...

股票中什么是卷商股?

券商股概念是指持有证券公司股权,可以分享证券公司的收益的一些上市公司的股票。

券商概念股主要有三类:一是直接的券商股,如中信证券、宏源证券等。

二是控股券商的个股,如陕国投、爱建股份等。

三是参股券商的个股,如辽宁成大、通程控股吉林敖东、亚泰集团、豫园商城和泰达股份等。

齐商银行有济南分行吗

齐商银行属于淄博市的地方银行,没有济南分行。

齐商银行的前身——淄博市商业银行是全国第四批由城市信用社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8月28日。

2009年2月13日,经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更名为“齐商银行”。

该行现有注册资本金13亿元,总行设19个部室,下辖西安、滨州2家分行,1家异地直属支行——潍坊青州支行,71家支行,控股发起设立了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

在职员工1,589人。

2001年12月27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批准成立了全国城商行系统第一家县域支行——桓台支行。

2007年11月5日,经银监会批准,在全省率先设立了跨区域分行——滨州分行。

2009年11月15日,山东城商行合作联盟综合业务系统在该行首家成功实现切换上线运行;12月23日,经中国银监会和山东银监局批准,成立了全省首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

2010年4月22日,西安分行正式开业;9月14日,经山东银监局批准成立了首家异地直属支行——潍坊青州支行;12月29日,由该行控股发起设立的临沂河东齐商村镇银行开业。

供参考。

...

我是济南的,我父亲前两年帮人炒股,炒期货亏损很多钱,现在本金和...

在所有投资项目中,风险最大的就是期货。

亏得底掉就是在转眼之间,既然投资期货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您父亲帮别人炒期货,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如果签了,那就找经济法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没有书面协议的话,就继续口头协商吧。

委托您父亲炒期货的人自己应该知道风险投资根本就无法保证本金及收益,所以就风险共担,好好协商,钱财乃身外之物,别伤了和气。

股票中关于军工信息安全的企业有哪些

哈飞股份 公司是我国直升机和通用、支线飞机科研生产基地,目前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Y12轻型多用途飞机、Z9系列直升机、EC120直升机和转包国外航空产品 四大系列产品的外向型航空骨干企业。

公司是国内航空产品制造业中少数能够依托自主研发、引进、消化国际先进技术,实现产品国际取证和销售的生产企业。

公司 在复合材料研制和生产应用方面拥有绝对优势,主营航空产品直升机,产品性价比和技术优势较明显,综合竞争能力突出。

公司现已形成一套完整运营有效的售后服 务体系,并拥有经验丰富的航空产品售后支援队伍。

同时公司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拓展国际市场。

中船股份 公司是我国大型纲结构、成套机械工程制造基地,具有建设部颁发的钢结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于钢结构业务。

公司以大型钢结构工程、重型 港口机械、特种压力容器等三大拳头产品为主导。

拥有设计制造我国第一台万吨水压机、第一座导弹发射架、第一台过江和地铁用隧道盾构掘进机等众多国内“第 一”。

公司作为我国唯一生产大型液化气船船用液罐的企业,已具有并掌握当代世界上最先进的船用液化气液罐的生产制造技术,船用液罐产品已成系列,并正在积 极转化为陆用产品。

作为中国未来第一造船基地——“中船长兴造船基地”的核心配套加工中心,公司将成为具有相当国际竞争优势的综合大型钢结构及装备制造企 业。

长春一东 公司是国内产品系列最宽,配套能力最强的汽车离合器生产基地,在国内率先引进推式和拉式汽车膜片弹簧离合器产品及制造技术。

先后从德国、法国、英国、日 本、韩国、意大利、奥地利、俄罗斯等国引进关键设备,产品覆盖重、中、客、轻、轿、微、各种商用车和乘用车,并能为军用战斗车辆配套,设备水平和生产工艺 居国内之前茅。

航天机电 公司传统业务为汽车空调,近年来太阳能电池业务盈利加速,成为公司新主业。

公司从硅业入手,重点打造完整的、技术先进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

公司控股的上 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内太阳能领域研发和生产均处领先地位,成为国内主要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供应商之一。

大股东航天科技(000901)集团08年3月表示,航天 科技投资控股公司日前成立,它将作为集团授权的投资管理主体和资产经营平台,标志着集团军工资产的资本运作将有新突破。

东安动力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微型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微型汽车发动机、变速箱、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主导产品是小排量汽车发动机(发动机排量都在2升以下)。

公司开发的十几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动机产销量长期位居国内同行业之首。

光电股份 公司是我国第二大光学玻璃生产厂商,主要从事磁盘微晶玻璃基板、光学加工磁盘微晶玻璃基板及光学玻璃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光电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 销售。

近几年来,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一直稳居国内同行业第二位。

此外,公司还积极开拓太阳能产业,旗下的云南天达是我国最早进行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 光伏发电系统及成配套产品研究、制造的高新技术企业。

北方股份 公司主要开发、制造、销售各种型号的TEREX牌非公路(或工矿两用)自卸汽车、工程机械及相应的零配件。

公司多种产品获得国家级的荣誉和奖励,拥有多 项重大技术专利,生产能力、产品的技术性能处于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均居全国同行业首位,是中国最大的矿用汽车开发和生产基地。

航天信息 公司主业包括防伪税控系统、IC卡、系统集成业务等,涉及税务、公安、交通、邮电、金融、保险、电信及城市公用事业等多个领域。

公司税控收款机还在上 海、大连和北京等地的税控收款机招标中中标;公司拥有遍布全国的服务单位,设立了信息安全、智能商务、RFID等博士后工作站,具备信息产业部计算机系统 集成一级资质,承担了“金税工程”、“金卡工程”、“金盾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是国家大型信息化工程和电子政务领域的主要参与者。

公司2007年上半年 成为北京奥运会食品安全RFID追溯系统承建单位,8月又以51%持股比例成为湖南卫通的控股股东。

洪都航空 公司是经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批准改制重组的航空高科技企业,是国内专业生产教练飞机和通用飞机的企业,也是我国首家以明确大批出口定单的整架飞机为主 营产品的高科技外向型企业。

公司拥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专业加工设备,在航空产品的钣金成型、数控加工、工装模具设计与制造、飞机部装和总装等方面,特别 是在航空大件和复杂零件制造加工方面,已正在显现制造技术实力和综合加工生产能力。

公司主营产品K8飞机具有先进技术性能和众多创新技术,自行研制并通过 中国民航有关部门审定的N5A农林飞机是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目前,改进改型研制N5B工作进展顺利,海燕飞机曾荣获国家质量金奖,而出口型猎鹰L15高级 教练机将是公司后续发展的主要产品。

航天动力 公司主要从事以航天流体技术为核心,在流体机械相关领域从事泵及泵系统产品、液力传动产品、流体计量产品和电机及配套系统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

股票代持都需要注意什么

一想要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常见情形1、身份原因不适合做股东,比如公务员不能从商。

2、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超过50人的有限公司就会考虑将部分股东的股权由其他股东代持。

再如,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1〕50号)规定,“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

因某一股东的持股超过40%的,那么就会采用股权代持协议来解决。

3、提高股东会决策效率。

为保持公司股权架构的稳定性,稳定入股对象,提升共同创业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管理决策的效率,避免因实际持股状况变动而频繁地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规避同业竞争、竞业限制。

比如,国企高管人员不得投资与所任职企业相同或者相竞争的企业。

负有保密义务的股东,投资设立其他与所任职企业相同的企业均可能使用股权代持方式来回避解决。

5、法律意识淡薄、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嫌麻烦。

尤其股权转让的受让一方,认为受让股权就是为了分红的目的,加之,办理股权转让程序繁琐,只要能够拿到应得的分红,办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无所谓,认为签订一份股权代持协议就可以。

二股权代持双方各有什么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对委托人(被代持人、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1)股权代持协议无效的可能股权代持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但是以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前提,否则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

股权代持协议一旦被认定为无效,委托人的投资目的既不能实现,随之产生委托人(被代持人、隐名股东)向受托人(代持人、显名股东)主张返还款项的纠纷。

相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被法院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当受托人因其他原因导致被法院强制执行的,被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含代持股权)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风险。

虽然双方之前签订有股权代持协议,但并不能因此对抗法院对被执行名下股权的强制执行。

【具体可参考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皖民二终字第00027号 翟志汉与张文福、芜湖泰寿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3)登记于受托人名下的股权被处分(质押、转让)受托人的将代持股权处分善意第三人的,委托人仅能依据双方之前签订的代持协议主张相关权益,主张处分股权的行为无效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相关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

再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具体可参考 参考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济商终字第539号 韩旭东与于传伟、杨敏华委托合同纠纷案】(4)股权代持协议被中途解除的一旦因受托人解除股权代持协议的,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不同意将委托人变更登记为显名股东,或者不同意委托人更换其他人作为登记股东的,将造成委托人股权代持协议解除后,但股权仍登记在受托人名下的实际情况,委托人后期所有的股东权益都将不受股权代持协议的约束。

相关依据: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再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股东在公司法上的权利实现障...

7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