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好处
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没有好处?
如果定向增发的对象(通常是大股东)是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的,那就是利好,否则就是利空。
一般来说,非公开的定向增发都是利好,你想想,他发的都是大客户和机构,按照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想法,机构还有锁定期,不给他们大的利润空间,他们会答应吗? 总体来讲这是一个辩证的关系,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吗,如果上市公司是高成长性的,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那么,无论是公开还是非公开发行股票,都是一种利好,表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这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是能给公司创造更多的利,一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片面说好还是坏,主要看其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还有后期是否真的落实到实处去,总体来说,利好的可能性大一些。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吗
一般来讲,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作用:一、提高公众的股票投资意识。
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
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益的基础。
二、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
现在,企业自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迟迟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
发行股票则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又能节省财政资金。
在目前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一定难度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三、增加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四、有利于社会稳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有什么好处?为什么通常公告后会大涨?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通常来说是利好股价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价的好坏主要要看增发的实际内容,如果是用于购买母公司优质资产,这是目前最好的增发,可直接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及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还是就是通过增发资金用于优质项目新建或扩建,也是比较好的方式,但如果只为圈钱,可能就属于坏处。
总的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来是非常好的,因为增发对象要真金白银的拿出资金购买股票,并且要有一个锁定期。
为什么股票要非公开发行呢?
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有: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发价格如果与二级市场联动,将会推动股票股价。
股价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如并购重组对股价的影响、股票价格与股票成交量的关系、税收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等。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优点是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其次,对非公开发行给予审核豁免。
由于可以获得审核豁免,从而大大降低筹资成本,因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非公开发行具有很大吸引力。
例如,一些“创业企业”(START-UPENTERPRISES)尽管拥有某种新技术,但由于其高风险性,使得普通投资者往往不愿对这样的企业进行投资。
这种企业的价值也往往被低估。
如果它们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其成功的可能性将不高,复杂、耗时、费用高昂的审核、披露程序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为它们提供一条有效的直接融资捷径。
有资料证明,美国非公开发行豁免制度对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注:Jennings,Marsh, Coffee,Securities Regulation,Cases and Materials,7[Thd.pp.340—343.)再比如,当外国企业希望到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上筹资时,他国的股票发行审核、披露程序常常也是最大的障碍。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使其克服这一障碍。
近年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入外国股票市场,已经成为证券市场全球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利好,具体如下:一、提高公众的股票投资意识。
就全国而言,人们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还不高,对股票这种既不还本、收益又无一定,风险较大的证券认识不足,有的甚至将股票与债券混为一谈。
实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做法,投资者对投资效果看得见,摸得到,有利于扩大股票和股票市场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培养公众的投资意识,为股票市场的发展奠定有益的基础。
二、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
现在,企业自有资本金过少,技术改造难以实现,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的现象迟迟不能改变,大大限制了企业自我发展。
发行股票则可以迅速集聚大量资金,既能充实企业自有资本金,又能节省财政资金。
在目前大规模公开发行股票尚有一定难度情况下,有计划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无疑是一个有利的选择。
三、增加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内部职工参股几乎适合于各种公司,而职工参股后,其所获红利与公司效益挂钩,风险共担,利益同享,并能通过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可以使职工更加关心公司的生产和发展,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使公司的管理多了一种经济手段,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
四、有利于社会稳定。
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在社会上的证券交易机构上市买卖,只能在公司内部有限度地转让,价格波动小,风险小,适合于公众的心理现状。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一下子在社会上推出大量的公开上市股票,那么,股民们在心理准备不足、认识不高的情形下,很容易出现反常行为,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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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我们也称为定增。
这个叫法主要是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
一般地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作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
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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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一般地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其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
这两大特质使得其能够在许多国家获得发行审核豁免。
(注:非公开发行豁免针对的是发售行为,故称“交易豁免”,这与“证券豁免”是有区别的。
所谓证券豁免,主要是指对政府发行的证券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证券的豁免。
两种豁免的区别之一就是在再发售行为(second offering)时,交易豁免下的证券仍需受到发行审核,即其再发售行为需要再次证明符合豁免条件。
在证券豁免下,豁免的效力持续存在于该证券之上,即再发售行为可以获得当然豁免。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给予豁免,并不贬损证券法的目的与功能。
证券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使投资者获取足以能使自己形成独立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尽力消除认购者与发行人之间以及认购者内部一般投资人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最终使证券市场这一以信息与信心为主导的市场得以稳健运行,市场效率得以发挥。
(注:SEC v.Ralston Purina Co.346 U.S.119,1953.)因此,以强制信息披露为根本核心的现代证券法正是通过对中小投资人的保护从而实现现代法制所追求的实质公平。
而非公开发行的特质使之无需证券监管的直接介入即可达到这种公平,或者说,至少不会损害这种公平。
首先,非公开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作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
因此,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国家对非公开发行给予审核豁免。
由于可以获得审核豁免,从而大大降低筹资成本,因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非公开发行具有很大吸引力。
例如,一些“创业企业”(START-UPENTERPRISES)尽管拥有某种新技术,但由于其高风险性,使得普通投资者往往不愿对这样的企业进行投资。
这种企业的价值也往往被低估。
如果它们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其成功的可能性将不高,复杂、耗时、费用高昂的审核、披露程序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为它们提供一条有效的直接融资捷径。
有资料证明,美国非公开发行豁免制度对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注:Jennings,Marsh,Coffee,Securities Regulation,Cases and Materials,7[Th]ed.pp.340—343.)再比如,当外国企业希望到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上筹资时,他国的股票发行审核、披露程序常常也是最大的障碍。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使其克服这一障碍。
近年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入外国股票市场,已经成为证券市场全球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注:Richard A.Grasso,Globalization of the Equity Markets,20 Fordham Int\'I Law Journal 1180,1997.)
非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是利好还是利空
定增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1、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2、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且,由于“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前二十个交易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我们也称为定增。
这个叫法主要是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吗
展开全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股票,通常发行价会低于市价一定比例。
这个比例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衡量是否利好的标准。
通常会以上月平均交易价格,下浮10%~20%作为中间区间。
如果价差小于10%,则表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价被追捧,为明确利好,可持股待涨;如果价差大于20%,则表示公司的非公开发行不被认可,发不出去而降价,对现在行情将带来打击,视为利空;但多数情况都会落在10~20之间,这时的判断标准就会有不同理解,就目前市场的非公开发行多数都是增发购买有潜力的资产,如果热点契合当前市场对现有业务有较大助益,就可以当作利好,反之,如果发行量大,增发目标不具吸引力,则为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