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购80%股份要停牌吗
列举20内中国发生的大事件对股市的影响
1985年1月, 上海延中实业有限公司成立,并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会筹资,成为第一家公开向社会发行全流通股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1986年9月26日,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分公司。
1987年5月, 深圳市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成为深圳第一股。
1987年9月27日,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88年7月9日,中国 人民银行开了证券市场座谈会,由人行牵头组成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试开业”,第一天成交安达 股票8000股,采用的是最原始的口头唱报和白板竞价的手工方式。
1990年12月19日,时任上海市市长的朱镕基在浦江饭店敲响上证所开业的第一声锣。
沪市的首个交易日以96.05点开盘,并以当日最高价99.98点报收,当日成交金额49万4千元人民币。
1991年5月21日,上交所统一实行自由竞价交易,沪市股价全部放开。
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
199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成立。
1991年10月31日, 中国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招股,这是中国股份制企业首次发行B股。
1992年1月10日, 一种叫“股票认购证”的票证出现在上海街头,产生大批认购证,广义上讲也是一种权证。
该权证价格30元,后被炒至几百元。
1992年5月21日,当天取消部分个股涨跌价格限制。
1992年7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原野股票停牌交易。
这是中国证券市场首家停牌企业。
1992年8月10日,深圳上百万人冒雨来买认购抽签表,最后发生著名的“8•10”事件。
1992年10月12日,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92年11月,我国国内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简称淄博基金)正式设立。
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资金1亿元人民币,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早挂牌上市。
1993年3月1日,飞乐音响等内部职工股挂牌,这是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股首次上市交易。
1993年6月29日,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正式招股上市,成为中国内地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
1993年8月17日,部分地区沪市行情传输中断一个多小时,而未中断地区照常营业,引起轩然大波。
1993年9月30日,中国大陆发生首起通过二级股票市场进行控股的“宝延风波”,延中实业股票突然停牌,深圳宝安上海公司声明持有延中实业发行的普通股5%以上的股份,由此揭开中国收购上市公司第一页。
1994年1月14日,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登记发行10亿美元全球债券。
这是中国政府发行的第一笔全球债券,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进入美国资本市场。
1994年1月26日南方某公司上海证券营业部因“红马甲”电脑操作失误,以20元一股的天价买入广船股票80多万股(当日广船正常价格在6.50元左右)。
一笔交易亏损达1000万元左右。
1994年7月30日,在数月无抵抗的熊途中,上证指数最低到达325.89点时,中国证监会宣布三项“救市”措施。
一个半月,上证综指上涨了223%,成为我国证券史上股指上涨速度最快的一次。
1995年1月1日,即日起沪深股市交易实行T+1交易制度。
1995年2月23日,上海国债市场出现异常的剧烈震荡,327品种成交金额占去期市成交额近80%。
对此,上交所发布紧急通知称,当日16:20以后的国债期货327品种的交易存在严重蓄意违规行为,故该部分成交不纳入计算当日结算价、成交量和持仓量的范围。
称之为“3•27国债期货事件”。
1995年5月17日,国债期货市场关闭,因期货资金涌入,5月18日股市井喷,沪市单日股指涨幅达30.99%。
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通过协议购买法人股的形式,成为“北京北旅”的第一大股东。
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首例外商A股大股东。
1996年5月29日,道• 琼斯推出中国股票指数。
1996年6月7日,上交所拟选择市场最具代表性的30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编制“上证30指数”,并在7月1日正式推出。
随后在30指数的带领下走出了一波大级别的行情。
1996年10月23日沪市上涨20.5点,收于1010.83点,在阔别千点大关两年后重新站上1000 点。
1996年12月15日,在市场不理会管理层十二道金牌后,《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指出股市出现过度投机,要求进一步规范。
上证综指自12月11日算起历时13天,跌幅达31%,单日跌停个股比比皆是。
1997年2月19日,邓小平去世,第二天两市众多股票跌停低开几分钟内被拉起到涨停报收,后历时3个月,指数上涨了74%。
1997年4月18日法人股首次摆上了拍卖台。
海南某公司持有的 600万股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法人股被...
前锋股份(600733)有什么最新消息?
该股近期没有什么最新的消息,最近的消息如下:【2015-06-12】 S前锋: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订《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一)合理回报投资者,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资能力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利润分配安排。
三、未来三年(2014-2016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2014至2016年,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的前提下制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董事会未制定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项规定处理。
(三)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分配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可以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即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
2、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资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五)分配时间: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现金分配条件: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七)股票分红条件:除非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否则公司每年度应当至少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一次。
(八)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九)对于公司全资、控股、参股的企业(非上市公司),公司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促使其及时进行利润分配且利润分配的金额应满足公司当年现金分红规划的需求: 1、对于公司下属全资企业,通过作出股东决定来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2、对于公司控股企业,充分发挥公司对该企业的控制力,通过在该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决定其利润分配方案; 3、对于公司参股企业,属新设企业的,应在制定新设企业章程时,明确该企业的分红水平;属续存企业的,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及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分红建议。
公司应通过实施上述措施,确保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及时进行现金分红,保证公司在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母公司报表有足额的未分配利润和现金流进行股利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监督 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
军工改制概念股有哪些
1、1990年台湾股灾 1987年到1990年,台湾股指从1000点一路飙升到12682点,整整上涨了12倍。
当时台湾经济已实现连续40年平均9%的高增长,台币兑换美元更从1比40升到1比25元,加上券商的执照开放等,都是热钱涌入的重要原因,当时房市和股市一起火爆。
由于新台币的升值预期,海外“热钱”大量涌入岛内,在居民财富增长作用下,一时间台湾土地和房地产价格在短时间内翻了两番,当时,岛内可以说完全是资金泛滥,巨大的资金流贪婪地寻找各种投资机会。
1989年最后一个季度,台股平均市盈率达到100倍,而同期全球其他市场市盈率都在20倍以下。
1990年2月,指数从最高点12682点一路崩盘,一直跌到2485点才止住,8个月的时间跌掉一万点。
从12000点的下跌过程中,许多人屡次抄底,屡次套牢,从12000点回到8000点以下,有人开始进行买进,7000点买进,6000点买进,5000点更是买进,日后是一路跌到了2485点。
2、中国式股灾 中国股市发展历程较为短暂,但依然经历了两次惊心动魄的股灾。
一次发生在1996年。
1996年国庆节后,股市全线飘红。
从4月1日到12月9日,上证综合指数涨幅达120%,深证成份指数涨幅达340%。
证监会连续发布了后来被称作“12道金牌”的各种规定和通知,意图降温,但行情仍节节攀高。
12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给股市定性:“最近一个时期的暴涨是不正常和非理性的。
”涨势终于被遏止。
上证指数开盘就到达跌停位置,除个别小盘股外,全日封死跌停,次日仍然跌停。
全体持仓股民三天前的纸上富贵全部蒸发。
3、另一次发生在2001年。
当年7月26日,国有股减持在新股发行中正式开始,股市暴跌,沪指跌32.55点。
到10月19日,沪指已从6月14日的2245点猛跌至1514点,50多只股票跌停。
当年80%的投资者被套牢,基金净值缩水了40%,而券商佣金收入下降30%。
与国外股灾相比,中国股灾的发生原因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些共性:股市的走势大大脱离经济的基本面,因此注定难以持续,一有风吹草动,便全线溃败,而股市中人则投机心态过盛,或风雨将至仍勉力为止,或追涨卖跌全凭感觉,终不免悲惨收场。
4、20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 1997年1月份,以乔治·索罗斯为首的国际投机商开始对觊觎已久的东南亚金融市场发动攻击,开始抛售泰铢,买进美元。
泰铢直线下跌。
其目的很明确: 搅乱东南亚金融市场,以图浑水摸鱼,狠捞一笔。
而东南亚一些国家房地产、外汇储备、金融市场管理的混乱与失控,给投机者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会。
吃柿子挑软的拿,索罗斯的如意算盘是:先从最不堪一击的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入手,进而搅乱亚洲"四小龙"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最后攻占香港,以图造成他们无坚不摧的印象,击溃市场信心,引发"群羊"心理。
索罗斯认为,只要击垮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其它国家就不可避免一个接着一个倒下,这就是所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5、2008-2009全球金融危机 全球金融系统正面临自1929年以来的最大危机。
始于美国房地产次级抵押贷款市场的癣疥之疾,如今酿成了全球性的深重危机。
1.危机愈演愈烈 全球联手应对 2008年10月8日,交易员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外的街头交谈。
全球主要央行同步实行降息以防止金融危机升级为全球性的经济衰退,但此举未能缓解投资者对经济基本面的忧虑情绪,当日纽约股市波动剧烈,收盘时三大股指连续第六天下跌。
西方主要经济体中央银行8日采取联合行动同时降低利率,努力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和恢复市场信心。
当天,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欧洲中央银行以及英国、加拿大、瑞士和瑞典等国的央行均宣布将基准利率降低0.5个百分点。
随着危机向南美地区蔓延,8日墨西哥和巴西采取措施干预外汇市场,防止本国货币对美元汇率大幅下跌。
墨西哥央行宣布,从该国外汇储备中拿出25亿美元进行拍卖,以阻止墨西哥比索对美元比价持续下跌。
当天,墨西哥比索对美元比价一度跌至14比1,创历史最低纪录。
在墨西哥央行宣布采取上述措施后,墨西哥比索对美元比价回升至12比1。
墨西哥央行行长吉列尔莫·奥尔蒂斯说,墨西哥外汇市场6日出现自1995年该国银行业危机以来的最剧烈动荡。
但他同时强调,墨西哥的银行机构仍比较稳固。
墨西哥央行还宣布,如果今后单一交易日墨西哥比索对美元比价下跌幅度超过2%,墨西哥央行还将在该交易日再拍卖4亿美元。
墨西哥外汇储备总额目前约为840亿美元。
此外,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还建议,出台一个总额达530亿比索(约合43亿美元)的紧急计划,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墨西哥经济产生的不利影响。
2008年10月8日,巴西央行为了遏制巴西雷亚尔对美元快速贬值的势头,开始在现货市场上抛售美元。
这是巴西央行最近5年来首次采取这种做法。
7日,巴西雷亚尔对美元比价下跌5.09%,跌至2.31比1,为2005年下半年以来的最低点。
8日,在巴西央行的干预下,巴西雷亚尔对美元比价略为上涨,为2.29比1。
巴西央行没有公布所拍卖美元的具体数额,但外界估计至少超过10亿美元。
巴西央行行长梅雷莱斯日前...
港股如何参与供股 港股供供股是好事情吗
随着沪港通启动时间日益临近,投资者对港股市场的关注度越来越高。
在上一周的“决战沪港通·赢在香江”栏目中,《每日经济新闻》向读者报道了恒指近25年来“熊短牛长”的市场特征,同时也介绍了港股市场几轮大牛市和股灾的情况。
尽管港股市场相对A股市场有着高度市场化和国际化的特殊属性,但同样也导致港股市场多年来黑天鹅事件频出,并给投资者带来意想不到的风险。
因此,在本周的“决战沪港通·赢在香江”栏目中,本报将通过对两地市场融资制度的差异对比,全盘解析港股市场中的“地雷阵”。
市场定位差异易“埋雷” 由于港股市场历史悠久,因此在市场定位上,与仅有20多年的A股市场差异明显,尤其是两地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和监管原则不完全相同。
港股监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促进香港证券和期货市场的发展,目的则是将香港发展为国际化的金融中心。
因此,香港证券监管机构放宽了对公司申请上市的限制,简化了程序,缩短了处理申请时间和消除了若干限制竞争行为的保护壁垒,以吸引更多企业在港上市。
相比之下,A股市场天生担任着筹集资金,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因此内地证券监管机构对企业的IPO、再融资把关更严。
而两地监管差异导致的结果是,港股市场企业上市融资更加容易,对企业业绩要求更为宽松。
IPO公司只要达到港交所的最低要求,并且完整披露有关事项后便可上市,由市场投资者自行对企业价值做判断,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投资者面临的风险,迫使他们在投资前更加关注企业的内在价值。
因而,目前港股市场投资者结构以机构投资者为主。
此外,港股市场几乎没有出现过因行政命令而停发新股的情况,只要企业发行的股票能够获得足够数量的认购,就可以完成新股发行。
不过,由于高度市场化,也导致在市场不好时,出现大量新股上市后就破发的情况。
近期最典型的IPO地雷事件,就发生在今年1月9日在港上市的福建服装企业诺奇(01353,HK)身上。
7月21日,诺奇股价突然连续三天暴跌,从2.2港元跌至停牌前的1港元。
停牌后,该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确认公司董事长失联,并已在香港报案。
上市不到一年,诺奇股票市值蒸发超过50%,参与该股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再融资花样多审批较宽松 港股市场除了IPO高度市场化外,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批程序也相对宽松。
此外,港股公司再融资方案被交易所否定的情形也很少见。
简单来说,上市公司只要抛出再融资方案,投资者对融资项目认可且愿意掏钱,再融资就能顺利进行。
由于港股公司再融资相对容易且费时较短,这也给投资者埋下了诸多地雷。
此外,港股上市公司再融资手段也花样繁多,多以“供股”、“配售”、“可转债”和发行认股权证几种方式为主。
其中,供股是企业向现有所有股东发出供股邀约,使其可以按照现时持股比例认购新发行的公司股份,类似于A股的配股融资。
“配售”则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新股,类似A股的定增。
那么,港股市场的再融资究竟有多方便?据记者了解,港股上市公司如果想供股,只需董事会通过,甚至无需由股东大会审议,便可在不超过总股本20%的范围内,通过供股、发行可转债和认股权证等方式进行再融资。
由于港股公司可以在限制很少的情况下进行快速再融资,从而给以二级市场的炒作者不小的震慑。
供股或可“秒杀”游资炒作 “千万不要对一些大幅炒作的港股过于眼红,很有可能当天晚上这家公司就抛出供股方案,第二天可就遭殃了。
”一位长期投资港股的市场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旦上市公司股价远超其内在价值,那么企业可以立即通过再融资来大量增加市场供给。
而二级市场投资者要么投入更多资金参与供股,要么放弃供股遭受股权被大幅稀释的损失。
这也使得在港股市场,投资者对所谓的题材、概念炒作不敢轻举妄动。
近期,港股市场就有一个典型的通过供股秒杀炒家的案例。
今年6月11日,市场突然传出腾讯旗下产业投资基金可能有意收购星美文化(02366,HK)。
当天,星美文化股价突然上涨56%,并且放巨量成交了约2亿港元。
然而,次日星美文化发布澄清公告称,未获腾讯接触并同时宣布供股计划。
根据星美文化的供股方案,公司主要股东覃辉收购GrandAstute35%股权,现金代价3.6亿港元。
而公司建议股本重组,先将股份二合一,随后进行一供八,发行22.5亿股新股,供股价0.35港元,这一价格较前期理论收市价折价83.33%。
集资净额7.61亿港元,其中3.6亿港元用于支付上述收购。
8月11日,星美文化公布供股方案后复牌,当天股价暴跌51.43%并以0.51港元报收,彻底秒杀6月11日买入的投资者。
到8月18日,星美文化最低已跌到0.415港元。
相比之下,A股上市公司想通过配股进行再融资,其难度更大。
一方面,配股方案必须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同时配股募集资金项目还要受到证监会的严格审查;另一方面,配股方案最终拿到证监会批文可以实施时,可能已经过大半年甚至更长时间。
港股“地雷阵”全解析:大股东“玩法”多多 小散防不胜防 正是由于在制度等方面存在着种种差异,初涉港股市场的投资者总以为自己来到了遍地...
上市公司会不会倒闭?国家有什么相关规定?
会——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给投资者和债权人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将上市公司推到破产倒闭或退市的边缘展开全部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marketresearch/20050908/05431952073.shtml 中文名称: 境外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 许长新 工作单位: 河海大学 本文从上市公司退市的批准权限、上市公司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等方面研究了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规定,剖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及其缺陷,提出借鉴境外证券市场经验的具体建议。
境外上市公司的退市规定及其对我国的启示许长新 河海大学 许长新 一、引言 一个高度市场化的证券市场可以通过其内在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吸收优质公司上市,同时又不断淘汰劣质公司下市,为证券市场源源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因此,现代证券市场应当是双向开放的、有进有出的市场。
但目前在我国沪深股市上,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却存在巨大的退出障碍,证券市场基本上表现为一个单向扩容的、半封闭式的市场,即只有单一的吸纳功能,而尚未真正有效地发挥排放功能。
大量连续亏损上市公司的存在,拖累了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从1992年到1999年,上市公司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14 28%下降到8 22%,每股收益从0 37元下降到0 204元。
1999年亏损公司数为76家(没有按时公布年报的4家上市公司除外),亏损面为8 25%,明显高于1997年5 15%的水平。
目前,连续亏损三年的公司已达8家,资不抵债公司已达12家,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运行效率。
证券市场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的高低对于该市场的平均利润水平和竞争程度有着明显影响。
上市公司作为我国国企改革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应当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因此,设立一定的进入壁垒是正确的(这种进入壁垒应当表现为较高的上市条件,而不应表现为行政性的审批制度和严格的额度分配),但设置很高的退出壁垒则是不合理的。
高的退出壁垒造成经营不善的绩差公司仍然留在证券市场中,劣质资产不能退出,导致良莠不分,必然降低上市公司群体的质量。
这不仅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降低了资源的配置效率,而且加剧上市公司之间的过度竞争,增加竞争成本,摊薄上市公司的平均利润,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整体筹资效果,不利于提高市场的整体运作效率。
因此,建立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促使劣质公司适时退出证券市场,给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留下更大的上市余地和筹资空间,将有利于改善市场主体结构,优化上市公司的内在质量,提高其经营质量和运作效率。
二、境外证券市场关于上市公司退市的规定 1 上市公司退市的批准权限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如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6 04规定,交易所对它认为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有权终止其上市。
联交所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无须经过证交会批准。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 01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标准,同时指出,即使公司符合这些具体标准,在某些情况下,交易所仍有权对它认为不适合继续交易的公司作出终止上市的处理。
与香港不同的是,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交易所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前,必须报请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
2. 上市公司退市的标准 在美国,上市公司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必须退市: (1)股东少于600个,持有100股以上的股东少于400个; (2)社会公众持有股票少于20万股,或其总值少于100万美元; (3)过去的5年经营亏损; (4)总资产少于400万美元且过去4年每年亏损; (5)总资产少于200万美元且过去2年每年亏损; (6)连续5年不分红利。
日本的证券市场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市: (1)上市股票股数不满1000万股,资本额不满5亿日元; (2)社会股东数不足1000人(延缓一年); (3)营业活动停止或处于半停止状态; (4)最近5年没有发放股息; (5)连续3年的负债超过资产; (6)上市公司有“虚伪记载”且影响很大。
2000年6月设立的日本纳斯达克市场也引进退市制度,亦即上柜之后的股东数及市价总额低于一定的基准时,则令其下柜。
其目的在剔除流动性低的上柜股,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3 上市公司的退市程序 境外证券交易所对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决定一般都比较谨慎,并规定了非常复杂的程序。
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 02规定了以下程序: (1)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内向交易所作出答复,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计划中应说明公司至迟在18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计划后45日内,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计划;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计划后45日内,发布公司已经低于上市标准的信息; (5)在计划开始后的18个月内,交易所每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其间如公司不执行计划,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否严重,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6)18个月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通知公司其股票终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
我国最早的有关证券、股票的法律的颁布时间
《证券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按国际惯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组织而非由政府某个部门组织起草的经济法。
《证券法》起草工作始于1992年。
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江泽民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颁布,实施日为1999年7月1始,我国至此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