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不能申请股票
什么亲属不能通过亲属申请移民?
法律禁止炒股的个人主要有以下几类:1.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2.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简单来说包括:1、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员2、上市公司的高管,他们的直系亲属,不可以买卖自己公司、参股公司的股票;3、证券分析师,不允许推荐自己买卖、自己所在公司正在买卖的股票;4、公务员:不得在上班时间炒股;5、参与股改的人,及其亲属,不得买卖自己参与股改的公司的股票;6、年纪不满18周岁者,不得开户,但是炒股没有限制;7、证监会的员工
父亲去世,他的股票我怎样继承?
父亲去世,他的股票继承手续:对于股票继承手续的办理,如果继承人对股票的继承权及继承份额等没有争议,应首先办理股票继承公证。
即合法继承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
此后,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继承人如属于未成年人,其继承的股份将过户到其经过公证的法定监护人股票账户上。
《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
大股东买入卖出股票是否要公告
必须的! 大股东买卖股份须知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对于多次买卖的短线交易,有关规则作了最严格的限定,即: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六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六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短线交易违规案例:A公司大股东在股份获得流通权后,于2007年3-4月间陆续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但4月末又买入本公司股份100万股。
尽管公司声称上述行为系经手人员误操作所致,但此行为已经构成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须知 (一)持股申报及股份转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此类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1.个人信息申报 有关规则规定,此类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 (1)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2)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4)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2.可转让股份数量的计算方法 在当年没有新增股份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转让本公司股份数量=上年末持有股份数量X25%。
对当年新增股份的处理,有关规则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所持股票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减持的数量。
因其他原因新增股票的,新增无限售条件股票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票不能转让,但计入次年可转让股票基数。
对当年可转让未转让的股份,有关规则规定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计算举例:B公司某高管2006年末持有本公司股票50000股,2007年1月新增买入本公司股票10000股,根据规定,其2007年可转让本公司股票为(50000+10000)X25%=15000股;假设该高管在2007年末卖出本公司股票5000股,则2008年可转让股份数量为(60000-5000)X25%=13750股。
超卖股份违规案例:C公司高管于2006年8月上任,未向交易所及结算公司申报个人资料,未申请将其所持本公司20000股股份进行锁定,2007年5月该高管将股份全部出售,此行为属于超卖行为,其转让股份超过了上年末所持股份的25%。
(二)短线交易的规定 《证券法》第47条规定,此类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短线交易违规案例:D公司高管,于2006年10月―2007年3月间分次买入本公司股份20000股,于2007年6月1日卖出5000股,此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因为其最后一次买入时间2007年3月,至卖出时间2007年6月不足六个月,所得收益应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对交易禁止期的规定 为避免此类人员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内幕交易,牟取不当利益,有关规则明确设定了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禁止期。
包括: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禁止期交易违规案例:E公司2007年3月23日刊登了重大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拟投资2亿元参股某券商,监察信息显示,该公司某董事于3月21日买入本公司股票20000股,此行为属于禁止期交易,涉嫌内幕交易。
(四)其他转让股票受限的情形 除了任期内减持比例、短线交易和交易禁止期的限制外,有关法规还规定了以下情形此类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股票: (1)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间内的;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管理层亲属持股的披露问题 有关规则还要求此类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上市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4)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
老人去世后如何继承股票
展开全部 合法继承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
此后,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
可以用直系亲属的房产、资产证明等申请签证吗?因为自己没有什么...
个人没有的,可以有以下证明方式:一,未婚者,可以出示父母的存折证明,资产证明等。
二,结婚者,可以出示对方的存折证明,资产证明等。
美国签证所需要的资产证明:1.(以下任何方式的原件,余额总和至少有10万元以上):①银行存折本原件(上有正常规律的存取记录);②定期银行存单原件(请注意大额存钱时间须在至少3个月前);③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原件(建议:一并带上银行打印并盖章的3-6个月的流水帐);④股票交割单、有价证券、工资收入单;可以不提交⑤自己或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原件,汽车行驶证(蓝本)原件(若有请提交,没有就不用提交);⑥其他任何证明申请人财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2.不少于五万(50,000元)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需为银行标准格式,有正确的英文译文,不可手写。
我父亲去世了,我不知道股票密码怎么办
他本人不在了,就无法重置密码,只能办理继承。
就要合法继承人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
此后,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证券公司员工能买股票吗
没有错,证券公司的职员是不能买卖股票、权证等具有权益性质的证券品种,主要原因是他们较容易取得相关上市公司的消息,造成内幕交易,又或者以其他形式牟取不合法收益,为防止这种事情发生,他们买卖股票是被禁止的,对于他们只允许买卖基金。
而对于其亲属等则没有这种限制。
一般来说在证券公司里做的职员通常是通过自已信任的亲属进行自己的股票买卖的,如通过配偶、父母等的名义来进行股票方面的买卖。
美国绿卡能不能申请旁系亲属移民
展开全部 途径大致可以归纳为六大类: 1、通过亲属关系移民;2、通过雇佣或职业关系移民;3、出于人道主义原因移民,包括各种理由寻求庇护;4、多样化乐透抽奖移民;5、参军移民;6、特别法案 —— 大赦移民。
前面三种移民对中国大陆出生的人最常见。
移民抽奖没中国大陆的份。
大赦移民可遇不可求,现在只是说说而已。
参军移民,听起来有点壮烈,对某些人可能是条捷径。
1、亲属申请亲属移民占了所有移民中的绝大部分的比例。
如果您在美国有符合条件的亲属是公民或者绿卡持有人,那么他们可以向移民局提交申请确认你们的关系,您可以凭此获得绿卡。
按照申请人的身份和亲属关系的远近,亲属移民可以分为五类(至亲, FB1, FB2A/B, F3, F4)。
可以申请绿卡的亲属关系包括美国公民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2、职业雇佣移民以雇佣为基准的职业移民一共有五个优先类别: (EB1, EB2, EB3, EB4, EB5, EB5)。
EB1第一优先包括三小类: EB1A特殊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outstanding researcher) , EB1C 跨国公司高管。
第一优先的特点是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移民配额充裕, 但要求受益人的成就杰出EB2第二优先包括两小类: 非常规的国家利益豁免(NIW )和常规的EB2劳工证PERM。
NIW不需要工作承诺,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 不需要雇主支持。
常规的EB2, 雇主要证明劳工短缺。
雇主所承诺的工作应该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 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工作经历。
EB3第三优先包括两小类:申请绿卡的工作岗位要求本科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的归为一小类。
不要求学历技能的, 归为另外一小类。
EB3的雇主也要证明劳工短缺。
EB4第四优先: 宗教人士签证。
这要求有教会组织出面。
受益人应该服务于教会的事工。
EB5第五优先:投资移民。
满足三个条件: 投资一百万美元或五十万美元到美国一个商业实体; 创造或增加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工人。
投资的资金要证明合法来源。
雇佣为基准的移民种类都有固定的配额。
供不应求的时候就会出现排期。
EB1,EB4全球范围内没有排期。
EB2对中国和印度出生的人有严重的排期,但对其它国家出生的人来说没有排期。
EB3 排期很严重。
EB5目前排期两年左右。
3、人道主义理由(庇护)除了职业和亲属以外,也可以通过其他人道主义的途径申请移民美国,包括寻求庇护。
常见的庇护理由有宗教, 政治, 种族, 一胎化, 同性恋等。
美国是个移民建国。
建国者们本身也是在母国受到迫害的一群人。
所以凡是因为特定理由在母国受到迫害并且有真实的恐惧的人,美国都会为之提供避风港。
在美国移民法框架下可接受的理由有五大类: 基于种族的迫害、基于宗教的迫害、基于国籍的迫害、基于政见的迫害、以及基于从属于特定社会团体的迫害。
4、乐透抽奖移民抽奖移民听起来是最轻松的方式了。
也许您正纳闷怎么早没听说这个方式呢。
抽奖移民的正式名称是多样性签证,其设置目的是为了增加美国国内人口的多样性。
对于那些过去5年移民到美国不足5万人的国家和地区,每年保留有5万个名额随机抽取。
鉴于中国大陆向美国移民的人数之多,中国大陆出生的同胞们,就显然没有这个机会了。
不过,在大陆以外出生的人,包括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出生的人,都还是可以登记参与抽奖移民的。
如果您的配偶符合条件,也可以参与抽奖。
虽说是多样性签证,但是对于抽奖人也有资历要求,但和上述职业移民的要求相比,那就简单许多。
抽奖人需要有高中学历或者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经验。
5、参军移民很多国家都对军人优待,美国更是对军人极其尊敬和处处优待的国家。
参军不但能快速拿到绿卡并且可以直接快速入籍,没有居住时间限制。
2013年10月1日,美国陆军的“MAVNI(Military Accessions Vital to the National Interest Program)紧缺人才募兵计划”就面向非公民以及非绿卡持有者开放,符合条件的参与者可以快速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MAVNI计划在开始之初就在华人界引起了很大反响,因为招募的条件似乎不少华人都可以符合。
招募计划中,要求申请人必须在美国有合法身份至少两年,招募的人员种类除了医务人员以外,还包括能说特定语言的人,其中就包括中文。
如果您通过了招募,根据这次的招募条件您要至少服役4年。
如果参军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绿卡或入籍,那您可要考虑清楚。
6、大赦 - 特别法案美国国会可以通过立法来给予移民身份或利益。
法案有时会适用于特定的一群人(例如某年某月之前到了美国的人),也可以适用于特定的某个人。
美国每隔一些年头都会通过大赦来缓解非法移民的问题。
美国总统或两党国会也要通过大赦一体来争取民意支持。
综合移民改革方案还在讨论之中, 能否通过,何时通过,不得而知。
有时国会为个人,因为人道主义的原因,通过一项法案,授予他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这些人也许因为没有其他途径合法地呆在美国,但是出于特殊的人道主义原因考虑,由议员引入提案,并向正常法案那样获得表决通过,授予其永久居留权。
这些理由多种多样,可以具有政治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