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实施股改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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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股 就是未完成股改的股票。

要准确理 股改解股权分置改革,首先要弄清楚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中国资本市场建立之初,上市主要对象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是国家或代表国家的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这样就出现了中国证券市场所特有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并且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像普通股一样上市流通。

国有股、法人股、普通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此即“股权分置”问题。

所谓“股改”,就是让国有股和法人股全部像普通股一样,参与市场流通,通过全流通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股权分置也称为股权分裂,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

前 股改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股权分置是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

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2]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股改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

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

截至2004年 股改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 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

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改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

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

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

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么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

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

1998年下 股改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

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

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2] 展开全部

股票没有股改过是什么意思?

证券市场中的股改是什么意思 :最简单扼要的解释就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股改: [1]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着"先天不足的制度性缺陷".我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验中诞生的."为国有企业融资解困"是建立股票市场的指导思想,"必须始终保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是股票市场股权设置的指导方针.因此,在当初设计上市公司的股权时,把股票分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并且规定:不仅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数量必须大于控股比例(以"保持公有制地位"),而且不能上市流通(让人收购了可了不得).一开始就形成了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制度性缺陷问题.造成"一股独大","同股不同权","上市圈钱不管回报"等各种各样弊病. [2]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制度性缺陷,严重违背了资源配置的内在规律,扭曲了市场化资本调节的基本功能,最终影响了股票市场融资作用的正常进行,危及证券市场的发展.这也就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不是国民经济晴雨表"的原因. [3]股改就是改革股权分置问题,恢复证券市场的正常功能作用.把错的纠正过来. 股改前和股改后上市公司的区别与好处: [1]股改后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票完全实行市场化的全流通,真正做到同股同权,同股同价,全体股东责权利同担共享..而尚未进行股改的上市公司继续完成股改任务,在股改未完成前,按照老规定不得进行融资. [2]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成为利益共同体,市场化的资本配置调节作用--优胜劣汰--得到发挥,为更多更好的企业发展提供急需的筹资渠道,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帮助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S表示该股票没有股改过 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 *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 S*ST表示该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并且没有股改 XD表示意思是股票已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 XR表示意思是该股已除权,股票以后也没有分红。

DR表示意思是xd xr意思就是没有派息,也没分红 两样都没了

2015年6月29曰股市暴跌是怎么回事

股改的全称是“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那么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了? 什么是股权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

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

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

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

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

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

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

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幺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什么要改革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

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

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

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

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

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

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

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

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我们该做些什么 -不要以为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

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 流通股股东应当通过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来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有了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此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即由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解决方案。

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所谓对价,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是牺牲。

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确“对价”概念。

这次改革实践中,“对价”往往指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共同认可的形式)。

首批试点大都选择了送股或加送现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数流通股东的肯定。

目前,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方案正在陆续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创新的方案,如缩股、权证等。

首家改革试点公司三一重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时,投资者李先生在现场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

...“广发证券借壳上市”什么意思?‘广发证券终于借延边公路实施股...

公司若通过正常的渠道申请上市,要经过多道审批关口,困难重重。

而广发证券通过“将公司资产注入延边公路”,成功地避开了这些繁琐手续,也变成了一家上市公司。

表面上挂着“延边公路”的壳,但由于资产变更、业务变更,实际上内核已经换成了“广发证券”。

这就是所谓的“借壳上市”,或者说是“曲线上市”、“绕道上市”。

若您听说过“壳资源”这个词,更不难理解“借壳上市”的含义。

一些上市公司,本身(“核”)没有什么价值。

但由于已经成为了公众公司,一定条件下可以发行股票筹资,从而使已取得的上市资格这个“壳”也具有了某种价值,成为一种资源(“圈钱”的资源)。

当然,若经过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的核准,以后连这个壳的名称也会改过来的。

届时公司就表里如一了。

由于“核”换了,一家公司的盈利模式、发展前景也改变了。

所以对其的估值也相应会改变。

“广发证券”股票的价值肯定不同于“延边公路”股票的价值,但具体值多少,连机构也算不清。

若您能算得清,您的发财机会就到了!

请问:国家对未股改的股票有什么规定?比如:在股改的时间期限规定...

目前两市未股改的公司仅剩十几家,都算得上是老大难了,其中ST类的S股主要是因为公司基本面过于糟糕,重组成本过高,根本无力支付股改对价。

非ST类S股各有各的原因,S佳通是因为外资为控股方,外方对中方的股改支付对价很不认同,而且由于它们占比股份过小,送的少散户不答应,送的多它们也送不起,就这样耽搁下来。

S仪化和S上石化是因为母公司中石化控股比例过高,之前两次决议都是十送三,但这个方案明显是中石化占了大便宜,散户给否决掉了,但中石化态度十分强硬,只给这么多,不要拉倒,证券会做为一家副部级单位,面对中石化这样的正部级企业倒也无可奈何。

国家对于未股改股票只有交易方面的涨跌停限制为5%,其它方面倒也没有特殊规定,另外还规定每周一披露一次股改进程。

股改 开了股东会后一般还要多长时间才真正实施

昨日大盘收盘:(截止2015年9月2日)是:上证综指3160.17点。

上证综指简介:上证所将选择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沪市上市公司组成样本,发布新上证综指,以反映这批股票的市场走势,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尺标。

据悉,G股“新综指”于2006年第一个交易日发布。

新上证综指发布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当日所有样本股票的市价总值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

新上证综指简称“新综指”,指数代码为000017。

“新综指”当前由沪市所有G股组成。

此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实施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

指数以总股本加权计算。

据统计,以2005年12月15日收盘价计算,“新综指”市价总值为3927亿元,流通市值为1425亿元,占市场的比重分别为18%及22%。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综指”占市场比重将逐渐增大。

2005年12月15日,“新综指”市盈率为12.14倍,比上证综指低23.47%。

新上证综指是中国证券市场由权威机构发布的反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概况的指数,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将不断有新的样本加入新上证综指。

上证所宣布,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适应市场需求,上证所将于2006年第一个交易日发布新上证综指。

新上证综指是中国证券市场由权威机构发布的反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概况的指数,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将不断有新的样本股加入新上证综指。

在不远的将来,随着市场大部分上市公司完成股改。

新上证综指将逐渐成为主导市场的核心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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