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票交易所上市规则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的条件?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Shanghai Stock Exchange)是中国大陆两所证券交易所之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始正式营业。

截至2009年年底,上证所拥有870家上市公司,上市证券数1351个,股票市价总值184655.23亿元。

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2012年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中,退市指标里新增了成...

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10%以上或下跌10%以上的,属于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临时停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复牌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

据悉,该条规则主要是为了防范短线资金恶炒新股(或恢复上市股票)。

在上市期间,股票停牌时候的申报问题,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规则是什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内容基本相同。

参考: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八章 停牌、复牌 8.1 上市公司可以以本所认为合理的理由向本所申请停牌与复牌。

8.2 本所可根据实际情况或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决定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与复牌。

8.3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例行停牌与复牌: (一)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当日上午停牌,下午开市时复牌; (二)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为本所开市时间的,自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如果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内容涉及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复牌; (三)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董事会关于权益分派、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决议,当日上午停牌,下午开市时复牌。

8.4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本所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予以停牌与复牌: (一) 在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消息,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产生较大影响,本所对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对该消息作出公告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 (二)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本所可以对其停牌,直至有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作出公告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

8.5 上市公司于交易日公布临时报告的,应当向本所申请停牌,本所根据情况决定停牌与复牌时间。

8.6 临时报告披露不够充分、完整或可能误导公众,上市公司拒不按照本所要求作出修改的,本所可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补充或更正公告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

8.7 本所审核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时,要求上市公司就有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补充公告,公司不按本所要求办理的,本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直至公司作出解释说明或补充公告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

8.8 上市公司未在《证券法》规定的法定期限内公布定期报告的,本所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其定期报告披露的当日下午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则公告后第一个交易日复牌。

8.9 上市公司在公司运作和信息披露方面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情节严重的,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期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待有关处理决定公告后另行决定复牌时间。

8.10 上市公司监事会按《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职权所作出的可能对股票的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决议于交易日公告,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当日上午停牌,下午开市时复牌;情况特殊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停牌与复牌时间。

8.11 上市公司严重违反本规则且在规定期限内仍不予改正的,本所对其股票停牌,直至改正后复牌。

8.12 上市公司因某种原因使本所失去有效信息来源时,本所可以对该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本所恢复有效信息来源后复牌。

8.13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直至导致停牌的原因消除后复牌: (一) 投资者发出收购该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开要约; (二) 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暂停股票交易的决定; (三) 本所认为必要时。

8.14 上市公司出现异常状况,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按本规则第九章的规定停牌。

8.15上市公司出现10.1.1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或发生重大事件而影响公司上市资格的,本所按第十章的规定对该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

8.16 上市公司在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债务重组过程中,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或董事会预计将会导致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且无法按照4.9条规定进行分阶段披露的,董事会应当向本所提出停牌申请: (一)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债务重组行为不能确定结果; (二)相关信息在市场上已有传播但仍需报请政府批准; (三)董事会预计相关信息无法保密的。

8.17 公司申请的停牌期限不超过30天的,本所根据公司的股票交易情况作出决定;超过30天(包括30天)的,由本所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公司应当在停牌申请获准后的次一个工作日公告停牌的信息。

8.18 在停牌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两周披露一次重大收购、出售、债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不确定性已经消除的,公司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向本所申请复牌并公告;停牌期满,该等事项的不确定性没有消除的,公司应在期满时提前二个工作日向本所申请延长停牌时间,经本所同意或报经证监会批准后,公司应及时予以公告。

8.19 公司就同一不确定事项累计停牌已达到90天,公司未向本所申请复牌的,自累计停牌满三个月之日起,本所对其股票强制复牌,并对其股票采取以下交易方式: (一)投资者在本所另行规定的开市时间内申报交易委托; (二)申报价格不得超过上一次收市价格的5%,不设下限; (三)在本条第(一)项规定时间收市后对有效申报按集合竞价方法进行撮合成交。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市场交易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上市证券的交易,适用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证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交易采用无纸化的电脑集中竞价等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场 第一节 交易场所 第五条交易所设置交易场所。

交易场所由交易主机、交易大厅、交易席位、报盘系统及相关的通信系统等组成。

第六条交易主机通过报盘系统接受申报指令,撮合成交,并将交易结果发送给交易所会员。

第七条申报指令由会员以有形席位报盘或无形席位报盘方式进入交易主机。

有形席位报盘申报指令由会员通过设在交易大厅内的交易席位输入交易主机;无形席位报盘申报指令由会员经其柜台系统处理后,通过无形席位报盘系统自动输送至交易主机。

设置交易大厅的,会员通过其派驻在交易大厅内的交易员进行有形席位报盘。

进入交易大厅的,限于下列人员: (一)登记注册的会员交易员; (二)场内监管人员; (三)特许入场的人员。

第二节 交易会员 第八条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认可的证券经营资格的机构,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可成为会员。

第九条根据证监会批准的业务许可,交易所核定会员的交易业务范围。

第十条会员在交易所办理席位开通手续后,才能进行证券交易。

第十一条投资者参与证券买卖,应当委托会员进行。

会员接受投资者委托并申报后,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交易、交收责任。

第三节 交易席位 第十二条会员应当在交易所开设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交易席位(以下简称“席位”)。

第十三条席位的交易权限由交易所规定。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专用席位。

专用席位持有人应当承担会员的相关义务。

第十四条交易所可以限制和调整席位数量。

第十五条会员应当保证每个席位具备至少一种通信备份手段。

第十六条经交易所同意,席位可以在会员之间转让。

未经交易所许可,会员不得将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第四节 交易品种 第十七条下列证券可以在交易所市场挂牌交易: (一)普通股股票(A股和B股); (二)基金; (三)债券(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 (四)债券回购; (五)经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交易品种。

第五节 交易时间 第十八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个交易日9:15至9:25为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

国家法定假日和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交易所市场休市。

交易所认为必要时,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交易时间。

第十九条交易时间内因故停市,交易时间不作顺延。

第六节 交易信息 第二十条交易所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股价指数等交易信息。

第二十一条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新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三个价位买入申报价和数量、实时最低三个价位卖出申报价和数量等。

第二十二条即时行情通过通信系统传输至各会员,会员必须将其在营业场所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根据市场需要,经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即时行情发布的方法和内容。

第二十四条交易所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交易所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和分类指数等,以反映股市总体价格或某类证券价格的变动和走势,随即时行情发布。

第二十六条指数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样本股总市值(流通市值) 报告期样本股总市值(流通市值) 报告期指数=———————————————————*基期指数 基期样本股总市值(流通市值) 第二十七条根据需要,交易所可以调整指数设置和编制方法。

具体办法由交易所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交易所对A股和基金每日涨跌幅比例超过7%(含7%)的前5只证券,公布其成交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或席位的名称及成交金额;涨幅或跌幅相同的,依次按成交金额和成交量选取证券。

会员应当将前款规定的交易信息在营业场所予以公布。

第二十九条交易所市场产生的证券交易信息归交易所所有。

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和传播。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一家吗

不是!http://www.chinaclear.cn/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个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公司的业务职能包括:证券帐户、结算帐户的设立;证券的托管和过户;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的前身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于1993年3月8日成立,在8年多时间内为证券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后台支持服务。

随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体系的改革,公司于2001年9月20日改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目前公司设有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法律部、投资人登记部、发行人登记部、结算管理部、交收部、技术开发部、系统运行部等部门,并设立了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公司一直致力于证券登记结算制度的研究和完善。

自1997年开始,在充分总结和科学设想的基础上,比较国际证券结算业的不同做法,借助现代电子技术手段,率先建立了法人证券集中托管制度和中央交收体制下的法人结算制度。

“法人托管”和“法人结算”两项制度的实施,为最终实现银货对(DVP)的证券结算制度奠定了基础。

公司也始终重视具体业务和技术手段的改进和完善,创建了独立的完整的登记结算技术系统,开发了国内第一个证券结算电子商务平台——PROP2000,建设了国内证券业第一个大型数据仓库,建立了以DVP为目标的电子交收模式,依照《证券法》建立了包括结算风险基金、清算交收备付金制度、待交收机制和交收风险监控制度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

在参与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体系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在总部的领导下,与市场参与各方进行紧密的合作,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改革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充分保障登记结算业务的稳定性、高效性与安全性,向证券市场提供安全、公平、高效的服务。

二、登记结算技术系统 公司已经建立了具有强大的业务处理能力、高效快捷的通信能力、智能化存储和数据查询分析能力的技术系统。

这是我国惟一的独立于交易系统之外的功能完整的证券登记结算技术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组成部分: (一) 登记结算系统 公司于1998年4月1日推出的登记结算业务处理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可支持完整意义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技术系统,可以将全部的登记结算业务集中到一个统一的技术平台上处理。

这一系统采用了当时世界上领先的技术配置,经过最新的升级和优化后,可在180分钟内完成4000万笔成交记录和20个证券品种权益(送股、配股、红利、上市挂牌等)的数据处理,而且具有安全可靠、操作简单的优点。

(二)信息服务系统(数据仓库) 公司以数据仓库为核心创建了信息服务系统。

数据仓库的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高效实用的、存储庞大的历史数据仓库,将大量的业务数据经过加工和精炼,从中提取与主题相关的有价值的信息,满足市场监管和市场服务的需要,为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决策支持、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技术手段。

公司建设的数据仓库一期项目于2001年11月2日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这是国内证券业第一个TB级(1TB=1000G)数据仓库,目前的主要用户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监察部,同时为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工作随时提供服务。

随着市场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向包括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在内的市场参与主体提供优质的数据增值服务。

(三)登记结算互联网络(PROP 2000) PROP系统是公司开发建立的实现证券登记、存管、结算数据实时通信的登记结算互联网络,目前已升级到PROP2000。

ROP2000将证券电子商务概念引入了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在提高市场运作效率、降低市场运作风险、为新业务开发开展提供技术基础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标志着中国证券结算进行了电子网络时代。

PROP系统是一个基于光缆和电话线双备份的数据通信网络,与卫星广播的数据通信方式比较,具有安全、稳定、可靠的优势,并且具有双向交流的功能。

PROP网络系统又是一个综合的业务平台,采用了模块化的设计模式,可以同时实现开户、帐户管理、查询、电子资金划拨、挂失转户等各项业务功能,又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随时扩展功能。

目前PROP2000的联网用户有1000多家,几乎涉及市场的所有参与者:证券公司、证券公司营业部、结算代理银行、基金托管人、上市公司、B股结算会员等,以及监管机构和业务代理单位。

用户不仅遍布全国,还有63家B股会员分布在世界各地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

秉承“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力于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上证所下设办公室、人事(...

国内外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1)A股实行涨跌停板限制10% ,ST的5% (2)A股实行 :T+1交易 (3)不允许买空交易 ,只能买涨,不能买空。

(4)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应该是强制的吧,发放股利你不想要么,白送钱。

(5)上市这个要求比较多,公司要求成立3年以上,发售的股票最少3000万股,占公司的总股本的25%以上等等 (6)退市会先变成*ST的,一般连续三年亏损的公司才有可能退市,但国内股票很少有退市的,因为壳资源不足,所以在国内这个市场退市的风险不大。

在A股市场上,一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是由中国境内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从2013年4月1日起,境内、港、澳、台居民可开立A股账户)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2、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上交所交易,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不能在深交所交易(就是有排他性)。

上证的手续费比深证的手续费稍微高点。

3、上海上市代号是6开头的,但深圳上市代号为0开头的股票。

注意,中国两大交易所,并无太大区别。

78527